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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主义

五戒表解

  • 2024-04-22 11:07
简介杀 戒释名毕命曰杀,有情曰生。断有情命,是曰杀生。堕胎胎儿死犯杀戒。自杀亦犯杀戒,与杀人罪同。制意一、由屠杀生命,罪业深重,不堪入道。二、屠杀众生,违背大悲心故..

杀 戒

释名

  毕命曰杀,有情曰生。断有情命,是曰杀生。堕胎胎儿死犯杀戒。自杀亦犯杀戒,与杀人罪同。

制意

一、由屠杀生命,罪业深重,不堪入道。

二、屠杀众生,违背大悲心故。

三、背恩养故,众生皆我以前生中父母故。

四、伤善缘故。后生结冤,不相度故。

五、悉具佛性,应敬不轻,岂可屠杀。

六、违背菩萨无畏施故。

七、乖四摄行故。以屠杀众生则不得摄化故。

八、杀生夺命,跨越盗其所有一切极多极贵之至宝钱财故。

九、依众生故,乃得成佛,杀生何依。

十、三世诸佛法尔不杀生故。

次序递次

具五缘成犯。

一、 是众生。

二、 众生想。

三、 起杀心。

四、 兴方便。

五、 命断。

轻重

有逆罪、重罪、轻罪之分:

一、杀父母、和尚、阿阇黎、阿罗汉为逆罪。

二、杀工资重罪。

三、杀畜生为轻罪。

又就

一、能杀心(痴重、瞋贪次之。)

二、所杀生。

三、所用杀法。

罪报轻重不合。

开遮

开缘有三:

一、为救多半之人。

二、为救三乘圣贤,以慈悲心屠杀凶徒,宁自犯戒堕入地狱,而不令此恶人犯五逆罪。

三、狂乱心(即严重之精神病)见火而捉如金无异,见粪而捉,如栴檀无异,乃名为狂。较此轻者仍为非狂,犯戒则得重罪。

果〈犯〉报

  杀生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多病夭折。

三、所感外物,皆少光泽,不久住故。

四、心常怀毒,世世一向。

五、心怀恐怖。

六、恶梦。

七、众生憎恶。

八、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果〈持〉报

  戒杀

一、戒杀即维修无畏施。

二、慈心增上,烦恼削减。

三、断灭瞋心,蠲除热恼。

四、少病、龟龄。

五、众生亲近,鬼神守护。

六、常无恶梦,寝觉快乐。

七、解除怨结,广结善缘。

八、无恶道怖,命终生天。

九、于未下世,富贵安闲。

十、受持五戒,若念佛发愿,则必往生净土。盗戒

释名

  不与而取他物,名之为盗。

类分多种:

一、盗取

二、劫取

三、骗取

四、胁取

五、讹赖取

六、抵谩取

打赌、偷税皆犯盗戒。印刷品邮件附信,亦犯盗戒。

制意

  一、业道重故。谓犯偷盗重罪,岂堪入道。

二、犯公法故。古今各国无不禁盗。人天大小乘戒悉制为重。

三、被盗之人,焦炙忧恼,或致失命。

四、违六度背四摄。以彼法先令布施,以度摄众生。今则反盗众生财物,违背彼法故。

五、坏人信心,破灭佛法故。

(五戒悉同)

次序递次

  一、约十善业及十恶业,皆先杀次盗。

二、杀盗二罪,先害正报,次损依报。反之断恶修善,则应先不害正报,次不损依报。

具缘

  一、有主物

二、有主物想

三、有盗心

四、是重物(值银八分以上)

五、兴方便

六、举离本处轻重  有极重、重、轻之别:

一、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者,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二、盗三宝贝,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

三、八分银以下中罪、轻罪。

又就被盗之人忧?若干,罪分轻重。

开遮

  开缘有五:

一、与想(以为人已与己也)

二、己有想

三、粪扫想(极贱之物)

四、暂用想

五、亲厚想

菩萨见恶官响马,夺他财物,以慈悲心,

随力所能,罚治牟取,还所有主,不犯。

果〈犯〉报

  偷盗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贫穷下贱,或多资财,而不得安闲应用。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灾。

四、他人失物,于己生疑。

五、身常刻苦,心怀忧恼。

果〈持〉报

  戒盗

一、资财盈积,而不散失。

二、多人爱念,信任不疑。

三、善绅士布,十方赞叹。

四、处众无畏,人不敢欺。

五、身心安泰,命终生天。

  淫 戒

释名

  染情逸荡,污秽交遘,名不净行。与己妻之外一切男女,犯不净行,是名邪淫。受五戒居士应严戒之,又居士若自发心,亦可戒正淫,名梵行优婆塞(时代久暂,随自发心)

制意

一、淫欲能捆扎众生,不令解脱。令众生造各种业,受死活苦。为众恶之源,死活之本。

二、损自德性故,染心看者,越毗尼罪,何况身犯。

三、业道重故,若犯邪淫,不堪入道。

四、乱静心故。谓欲火喧心,令失正念正定,不得涅槃,障正菩提。

五、入魔网故。经云此淫欲者,是众魔境界。

次序递次

  菩萨利生,以戒杀为先,因杀生极为违背利生故。自利修行,以戒淫先,因淫念染污净心,障生定慧,引生众恶,受死活苦,极违背自利故。

具缘

一、是众生。

二、是正境。

三、有染心。

四、起方便。

五、与境和。轻重

就心、境、数,罪报轻重不合:

甲就心,贪心罪重,瞋痴次之。

乙就境,与尊重之人,亲人犯淫,罪重。

丙就数:

一、 暂犯即止

二、 数犯乃断

三、 数犯数断

四、 犯而久续。

(前轻后重)开遮  开缘有三:

一、若睡眠无所知觉。

二、若不受乐。

三、无有淫意。

在家居士为化众生,心净如佛,可开方便。

受八关斋戒日或菩萨戒居士。于六斋日应戒正淫。

削发僧众唯遮无开。若犯手淫,或有意摩触,皆犯淫戒中轻罪。

果〈犯〉报

  邪淫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妻不贞良。

三、家属不得随意。

四、淫欲为因,死活为果。

死活者,包括三苦八苦,即自生至死,一切诸苦。以及死生死活,轮回之苦。

果〈持〉报

  戒淫

一、诸根调顺,永离喧调。易修禅定,得真实慧。

二、人天尊敬,诸方赞叹。

三、戒邪淫者,未来生中,父母、宗亲、妻子、家属、孝有贞顺,纯洁无杂。

又离于女人无有过失,令诸众生,无复染爱。

四、戒正淫者,当来成佛,得马王阴藏相。(佛三十二相之一)

五、解脱死活,早证菩提。妄言戒

释名

  心口相违,言不称实,欺诳他人,名曰妄言。亦摄恶口(骂詈)

两舌(离间语)

绮语(华美浮词,无义利语)

制意

  一、业道重故。妄言之人,不堪入道。

二、诳惑人故。回惑人心,恼害他人,欲造恶业,妄言在先。

三、实语益故。言语正直,心地坦白,易得解脱。

四、鬼神弃故,诸天鬼神,舍弃不护。

次序递次

   前三为身业在先,此为语业在次。然语业易犯,且分四种,罪报亦重。

具缘

  一、是众生。

二、众生想。

三、起诳心。

四、覆实事。

五、言清楚明了。

六、前人解。

轻重

有逆罪、大妄言罪、小妄言罪之分:一、法说不法,不法说法,及破羯磨僧,破转*轮僧,为逆罪。

二、妄言证声闻菩萨果位,犯大妄言中重罪。

三、妄言见鬼见神,持戒清净,能习禅定,善通三藏,证世间四禅八定,犯大妄言中轻罪。以上三种,淆乱正信,害处死眼故为大妄言。

四、见言不见,不见言见。闻言不闻,不闻言闻。觉言不觉,不觉言觉。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实有言无,无言实有。皆犯小妄言

开遮

  大妄言开缘有三:

一、增上慢人。

二、若说果位不言自证。

三、若戏笑说,谎说。

小妄言开缘:为救护众生剧苦及性命,或为佛法而自无恶心。

绮语开缘有二:

一、为止息他人悲痛、忧闷、恼怒故。

二、为摄护他人令信佛法故。

果〈犯〉报

  妄言

一、堕三恶道。

二、多被诽谤。

三、为他所诳。

四、言无人受。

五、语不清楚明了。

六、种不得果。

七、口气恶臭。

果〈持〉报

  戒妄

一、口常清净,如优钵罗香。

二、为诸世间之所信敬。

三、自心欢乐,人皆欣悦。

四、未来生处,恒闻如意音声。

五、增自威德,得无碍辩。

酒戒

释名

  俱酒色、酒香、酒味,饮之令人昏醉,放逸之饮料名酒,饮则犯戒。

酒有二种:

谷酒,用五谷所酿造者。

木酒,用花、果、种、根、茎、叶或药草所酿造者

制意

一、失仪仪。酒能令人迷醉,失仪貌威仪。

二、破净戒。醉时能破一切戒品,腐化恶道。

三、失定慧。酒醉乱心,昏失明慧,令人痴迷。

四、损财利。使人消费财物,损依报也。

五、增疾病。引生多种疾病,损正报也。

六、生灾祸。引生蹶仆倾跌、斗殴凶杀、车祸等事。

次序递次

  前四戒为性戒在先。

酒戒为遮在后。

但菩萨戒则酤酒重于喝酒,以损害众生,违背菩萨道故。

具缘

一、 是酒(酒色、酒香、酒味,饮之能醉人者。)

二、 无宿疾人缘,饮则咽咽犯。(咽咽犯,即咽一口犯戒一次,按口咽计罪)轻重

一、 自饮犯五戒中酒戒。

二、 酤酒酿酒,犯菩萨戒,罪重。

南山律祖云:

喝酒、有人于下加辛肴者(五辛、葱、韭、蒜等)w无此。然既受净戒,焉啖膻臭,理弗成也。今按抽烟,亦应判为弗成。开遮  开缘有二:

一、 病时偏以诸药至之无效,非酒不愈,方始服之。

二、 若以酒涂疮(即外科用药酒无犯)

曲,酒糟不应食。食中有料酒,食之不醉人者无犯。受酒戒者不得抽烟及食五辛。

果〈犯〉报

  喝酒

一、 死堕灌口地狱。(酿酒,踱酒河地狱。酤酒,堕酒池地狱。)

二、 生于人中,愚狂,不信处死。(即不信因果性相谛理。)

果〈持〉报

  戒酒

一、 神智清明,安静安宁。

二、 善持四重,不犯众罪。

三、 下世生人天道中,不堕三涂。

更新于:7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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