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观法师: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十
- 2024-06-21 14:20
卷十 第三节想阴魔境
一、想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受阴尽者,虽未漏尽,心离其形,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随往无碍。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虽则无别所知,其言已成音韵伦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语,此则名为想阴区宇。】
【注释】
受阴尽者:谓已透过受阴十境,而破受阴。
虽未漏尽:虽尚未达无漏。
心离其形:第八识心已能离其形体,不再为形体所局限。以真心周遍,本来不局于身,由于无始迷执,非局而成局,纵使色阴已尽,十方洞开,见闻达于周遍,亦尚无离身自在之用,这是因为还被受阴覆盖住的缘故。现在受阴既尽,才能心离其形体。
从是凡身:凡身,凡夫身。
菩萨六十圣位:即三渐次、干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妙觉。
意生身:又作意成身,非父母所生之身体,乃入圣位之菩萨,为济度众生,依意所化生之身。意生喻其来去迅疾,犹如意之来去,说到就到。关于意生身,可参阅《楞伽经》之所述。
熟寐寱言:寐,睡。寱(音艺),同呓;梦中言,俗言梦话。
是人虽则无别所知:谓虽已成意生身,然未入大觉,行而不知其所以然,于上合十方诸佛,下同六道众生之道亦无所知。
其言已成音韵伦次:喻其所行已合于章法(已入于道),不再如凡愚之一切随业造作,浑浑噩噩、语无伦次。
令不寐者咸悟其语:不寐者,不睡之人,指佛菩萨,以佛菩萨已从梦觉故。悟,知。谓此人虽未达究竟,然如来于是人,悉知悉见,而其所行,与佛菩萨亦能感应道交。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精修三摩地,已透过受阴十境,而达受阴尽者,虽尚未漏尽,然其第八识心已能离其形体,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夫之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五十二位加三渐次、干慧、四加行)得意生身,随意而往诸刹无碍。
譬如有人于熟寐中发寱言呓语,是人虽则无别所知(未入大觉,行而不知其所以然),然其言已顺成法之音韵以及伦次(有条不紊),而能令不寐者(佛菩萨)咸悟知其语(悉皆感通)。此则名为本心被想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想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动念尽,浮想销除,于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生死首尾圆照,名想阴尽。是人则能超烦恼浊,观其所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动念尽:动念,指第八识中所含六识种子动荡之念。
浮想销除:浮想,指六识中枝末现行。以根本(种子)既尽,枝末(现行)便成无根之浮想,而自消除,不复再起。
一伦生死首尾圆照:伦,类。一伦生死,指一切伦类之生死,即十二类生。首,指生相。尾,指灭相。此谓,一切十二类生的生灭之相,皆得圆满照了,即生从何来,死至何去,亦即是由于想阴已尽,行阴显现,故得明见此一切。以行阴即是生、住、异、灭,迁流变动之相;今行阴既现,即能照见了知其四相。
烦恼浊:前面经文释烦恼浊云:又汝心中忆识诵习,离尘无相,离觉无性,相织妄成,名烦恼浊。今以六识之根本及枝末(种子与现行)皆已销泯,动荡之根、漂浮之末皆已除尽,故不再浮动;心若不浮动,即离烦恼,因此能超越烦恼浊。
观其所由:既破想阴之后,回观想阴之所由生(生起之由)。
融通妄想以为其本:原来是从融通质碍之妄想,色与想交织而妄成,以为想阴生起之根本。例如心想酸梅,口中水出等,即是由心中之妄想而成色(酸梅),心复与此想中之色交织,故令水从口出。
【义贯】
若六识种子之动荡之念尽,六识中之枝末(现行)浮想即得销除,不复生起,于觉明之第八识心,即如去尘垢,不再阴盖,故一切伦类之生死(十二类生),其首之生相乃至尾之灭相,皆能圆照明了,名为想阴尽相。以想阴尽故,是人则能超烦恼浊,于是回观其想阴之所由起,原来是从融通质碍与妄想交织而成,以为其生起之根本。
三、想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⑴、贪求善巧怪鬼来挠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圆明,锐其精思贪求善巧。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不觉是其魔著,自言谓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斯须或作比丘,令彼人见,或为帝释,或为妇女,或比丘尼,或寝暗室身有光明。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受阴虚妙:谓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以其心能离身无碍,见闻周遍故。
不遭邪虑:因受阴已破,故不再受受阴之邪虑所惑。
圆定发明:圆通之妙定得以开发显明。
心爱圆明:谓彼行者忽然发起一念贪着,心爱圆明妙用之境界。
锐其精思:勇锐精进于其思维。
贪求善巧:善巧指神通变化。谓彼人贪求善巧之变化,悚动人心,以广作佛事。
天魔:指六欲天魔。
候得其便:候得其贪着之便,所言候者,因为一当有人修定,魔宫即震裂,于是天魔便虎视眈眈,守候其旁,趁虚而入以破坏之。便者,魔得其便,也就在于是行者有所缺失、过错、或疏忽,行者这些疏失正是让天魔逮到了破坏修行之便。
飞精附人:人,指旁人,非行者本人;以行者到此境界。即使是天魔,也已不再能直接附于他身上,故须转而利用旁人来破坏他。又,此受魔所附之人,多是素受邪惑之人。
口说经法:谓魔即令此人口说经法;然此经法多为相似佛法。
其人不觉:其人,即受魔附身之人。
自言谓得无上涅槃:自言得无上涅槃,或自言得无上菩提、得道、大彻大悟、已开悟、证法身、或成就三明六通等,凡此皆是于魔力所持下所作的大妄语。
斯须:即须臾,顷刻之间,极短时间之义。
潜行贪欲:潜,暗中。贪欲,特指淫欲。谓暗中偷偷地行淫。
口中好言灾祥变异:祥,朕兆、徵兆。灾祥,即灾难之兆。变异,即怪诞反常之事。如言何年何月何日将是世界末日到了,或何时神再来世界审判。
令其家资无故耗散:以其家财为了求避灾、驱邪、或迎佛、迎圣等,因而耗散尽净。
年老成魔:谓此怪鬼年老之后,为魔所录用,而成魔眷。
厌足心生:待彼行者戒定既破之后,因破坏的目的已达,魔即生厌,对他不再有兴趣。
汝当先觉:先觉,预先觉知此是魔事,则不为所惑。
【义贯】
阿难,彼透过受阴十境界之善男子达到受阴虚融奥妙之境,(能离身无碍,见闻周遍),故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所惑,其圆通之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失其正念,而起贪着,心爱圆明妙用之境界,于是勇锐其精进思惟,贪求善巧变化能悚动人心之事,以作佛事。
尔时六欲天之天魔候得其贪着之便,即乘隙飞精而附于旁人之身上,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不自觉知是其魔著身,却自言谓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此着魔人旋即来彼修定贪求善巧之善男子处,敷座而说种种善巧方便示现神通之法,以投其所好,且其形貌于斯须(须臾)之间,或现作比丘身,令彼修定人见,或现为帝释身,或现为妇女,或比丘尼身,或寝于暗室中,而身上现有光明。
是修定人以愚迷不知不觉,而惑为真实菩萨现身,即信受其教化;于是魔乃摇荡其心,乃至令其破佛律仪,潜行贪欲之事,遂成魔侣。
此人成魔眷后,口中即常好言灾祥朕兆、怪诞变异反常之事,或言如来此刻正在某处出世;或言将有世界末日劫火之灾,或说将有全球性刀兵之难(如第三次世界大战),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此名遇物成形之怪鬼,以其鬼年老而为魔王录用、成魔眷属,今受魔王之命,来恼乱是修定之人,此行者之戒定既破,彼怪鬼魔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即厌足心生起,而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而贪求善巧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以妖言惑众,或伤风败俗等罪,为国法所办(此为花报)。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乱,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教,来世当堕无间地狱(此为果报)。
【诠论】
本节经文中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交光法师于《楞严经正脉》释云:盖缘投其心所爱求,不得不迷惑也。(因为魔投其所好,所以他非被迷惑不可。)向使无所爱求,何至惑乱行人,但宜安心息爱求也。(如果行人一直都无贪求取,魔怎能惑乱他呢?所以只要安心修道、息止贪爱求取之心,便不会有事。)交光法师又云:盖行人三学无缺(行者戒定慧俱修无缺),策进如飞,魔宫震恐。而魔之设谋扰乱,惟期破戒导淫(而魔的扰乱计谋,主要在于令行者破戒,引导他去行淫欲),则定慧俱纳于邪(一旦破戒导淫成功,则行者所修的定慧,都变成邪定、邪慧,因此一举多得,魔事即一举成功),身为魔子(行者便成为魔子魔孙。)交光法师又云:若智强者,于此反为验魔之要。(若是有智之人,破戒导淫这一点,反而正好是验证对方是否为魔的要点。)任其神变莫测,但察毁戒诱淫,即知是魔,何至迷惑?(不论他所现的神变如何高深莫测,但只要审察他若有教授毁戒、诱人行淫,便知他是魔,怎么还会迷惑呢?)可怜末法时期,学佛行淫,以此为高者,如是之伙,虽道他们真的都没看到这段经文?还是以业力故,视而不见?还是以贪爱炽盛故,而致如来言之谆谆,而他却听之藐藐?或是认为他是大根器人,不受此限?或是认为他修的是无上密法,超乎如来戒法及善恶因果?
⑵、贪求经历魃鬼来挠
【阿难,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游荡,飞其精思,贪求经历。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亦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自形无变,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一众听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淫逸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诸佛应世,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其人见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销灭。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游荡:游,指游戏神通。荡,放荡自恣。
飞其精思:飞扬其精神(神识)、思虑。
贪求经历:经历,指往诣诸刹土,大作佛事。
自形无变:指为魔所附之人,其自身形貌不变。
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这表示魔让听众都自见其自身成佛。
口中好言诸佛应世:喜欢说某佛正在甲世界应世、某佛正在乙世界应世,他都能了了知见。
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这种话耳熟能详,当今常常可以听到,如某派之人宣说其师之一是阿弥陀佛的化身,另一师为观音菩萨化身,又一师为文殊菩萨化身等。若有智者,听到这种宣言,便不要再义务为他传播,否则便是在传播大妄语,而于其所造之大妄语中也参与一份,(由于附和,故属于从犯)。
【义贯】
阿难,又已透过受阴十境界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以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念贪着,心爱游戏神通、放荡自恣,飞扬其精神思虑,贪求经历刹土,大作佛事。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着之便,即乘隙飞精而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亦不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游历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他说种种游荡经历之法,以投其所好。此着魔者自己形貌并无改变,却可令其听法之修定者,忽自见己身坐宝莲华座上,其身与花座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俨然已成佛道之貌,而且进而令一众听法之人皆各各如是;大众见如是游戏神通,咸叹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不知不觉,惑为菩萨现身现通,因此淫纵放逸其心,游戏放荡,乃至破佛律仪,而潜行贪欲,成魔眷属。又此着魔之人口中好言诸佛此时正好某处应世,某处之某人定当是某佛化身来此世间;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教化人间;其贪经历之人见如是神通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销灭,慧命断绝。
此名遇风成形之魅鬼以其鬼年老为魔王录用而成魔眷,今受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修定人,如今此行者之戒定慧既皆破已,破坏修行的目的已达,魔乃厌足心生,即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经历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行者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生死,不入轮回;若迷惑不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⑶、贪求契合魅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绵吻,澄其精思,贪求契合。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实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合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及彼听法之人,外无迁变,令其听者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说偈,或自诵经,各各欢娱,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绵吻:绵,绵密,指定力绵密不断。吻,音(吻),又音(忽);义为吻合。《康熙字典引玉篇》:大清也(十分清彻),又合也。谓忽然起一念贪着,心爱定力绵密不断、吻合妙用之境界。
澄其精思:澄寂其精神思虑。
贪求契合:契,密契至理。合,吻合妙用。
或口说偈:或口中宣说偈语。
或自诵经:或不学而自能背诵经文。
佛有大小:大小即尊卑、高下之义。
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如某派教义中言金刚持佛为本初佛,是一切诸佛的第一尊。然我如来正法之中,无论显密性相之教,皆无此说;且此说与佛义理亦不合,何以故?以佛言:本际不可知故,于三际中,何有本初可得?故本初佛之说,实不合佛义。又若有本初佛者,则三际即有边,如是如来则堕有边外道见,乃至常见。故知此非佛所说。
真佛假佛:及今现前不是有所谓的真佛宗者耶?
男佛女佛:前面所述邪密称双修之男女为佛父、佛母,正好被佛说中,几乎一字不差。可知佛真是一切智人:末法之乱相,早就在经中全都说出了。
洗涤本心:本心,本所修心。谓将本所修心,全部抛弃,如同洗得一干二净一般。
易入邪悟:易,改,改变。邪悟,相对于正悟。谓改变本修而入于邪修邪法悟境界。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着,心爱定力绵密不断吻,合妙用之定境,于是澄寂其精神思虑,贪求密契至理,吻合神通妙用。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着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契合神通妙用之修定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他说种种绵密定力契合神通妙用之法,以投其所好。其说法者之形貌及彼听法之人其外貌上虽无迁变,却令其听法者于未闻法之前,便已心自然开悟,且其心相念念移易,或时得相似宿命,或时有相似他心通,或时见地狱极苦之相,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宣说经偈,或不学而自能背诵佛经,示现种种密契神通之事,令一众各各欢喜娱悦,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不知不觉,而惑为菩萨现身,缠绵亲爱其心,乃至随其所教,而破佛律仪,潜行男女贪欲,而成魔侣。口中好言佛亦有大小高低等之分别;又言某佛是先佛,某佛为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及假佛,以及男佛、女佛等妄说,矫乱佛法;且言菩萨亦然(亦有大小、先后、真假、男女等分别)。其人见如是神通妙用相故,即若经洗涤一般,尽弃本所修心,改易正修正悟而入于邪修邪悟。
此名遇畜成形之魅鬼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受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正定;俟彼行者戒定慧体已破,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此魅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契合神通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必堕无间地狱。
【诠论】
语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这两节中,听法者一是自见已身坐宝莲花,全体化成紫金光聚,示现成佛之相;一是未闻法前,心自开悟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甚至没学过的佛经,他都自能背诵。试想,怎有这么便宜的事?即使是世间法上,也没有不须努力就能成就的事业,更何况是菩提道修行的大事!因此正修行者必须了知,在修行上绝对不能贪便宜,若贪便宜,就会碰到法上的金光党。
⑷、贪求辨析蛊毒魇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根本,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精爽其心,贪求辨析。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虽未闻法,自然心伏,是诸人等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都指现在即为佛国,无别净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归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为菩萨,推究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彼无知者信是秽言。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根本:根本,指想阴之根本,此时以色阴已破,想阴显现,行者一见其想阴之根本,心中即起甚深之爱恋。然此实为六识种子之动相,而行者却以为即是见到了万物之元始根本。
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物化,万物之变化。性之终始,即所谓一切物性的究竟原理,或如西洋哲学所谓的形上学(Metaphysics)之本体论(Ontology)(如言万物之本体为一元、二元、多元、唯心、唯物等),或宇宙论(Cosmology)(为探求宇宙之根本原理之学)。亦即此方儒者及道者所言之欲究天地造化之元始。皆是凡外妄想之言说戏论。
精爽其心:爽,明也。
贪求辨析:辨,辨别物理。析,分析化性。即如宋明理学所谓之格物致知。如是贪求,即开始心往外驰,而于心外求法。
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求,爱求。元,万化之本元。
身有威神:威,威严、威德。神,神通。谓其身现有威严神通之相。
摧伏求者:求者,即爱求万化元始之修定者。
自然心伏:心伏,心悦拜伏。
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将佛所证之究竟清净(涅槃)、明觉(菩提)的不坏法身。
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谓将法身说成现前无常之肉体,而且说法身是父子一代一代,相代而生,称为是法身常住之义。简言之,即是将无常败坏的,说成是常住不坏,将染法说为净法,将世间生死轮回说成是涅槃、菩提,将凡夫肉身说成是如来法身。
都指现在即为佛国:现在,现前所在之世间。佛国,即净土。亦即谬说即染即净,染净不分。当今昌盛之人间净土或人间佛教,就是本经此处所指出的现象几乎一模一样。须知人间净土之说,乃违佛所说;以此人间若能成净土,佛何必再说西方净土,或东方净土等?又难道倡人间净土者,其智慧超过佛智?佛智真的不如此等人之智?若此人间果能成为净土,佛为何不说?佛为何要教众生舍近求远?再者,人间佛教更是违佛所说,因为众所周知,如来说法是为度六道众生,不只是度人道而已。故须知,如是之论,实坏佛正理。问:人间净土与人间佛教之说,除了违佛所说,坏佛正理外,还有什么坏处?答:如是之说有三个过咎(或影响):
一、令众生贪爱世间而认为是好的。
二、将佛法贬为世间法。
三、误导众生于修行上变成碌碌营营求世间有漏果报,不求菩提解脱。
简言之,即是经上所说:疑误众生。问:这样学佛的话,会不会引来魔障?答:不会因为它本身即是一大魔事:以其人对正法的信、解、与知见都坏了,故虽名为学佛,而实只一心一意在世间法上营求,并且坏佛正法,误导众生,因此其魔事已成,故用不着劳动魔更来坏。又,经上所说的魔事,皆为魔来坏行者之定,或坏其戒、慧;而人间佛教所破坏者,则是坏众生之信根(令对佛法真正的目的失去正信,以致错修或废修。简言之,即是由错信而错解、错行这一切都是由于信根破坏所引起的结果)。信根若坏,则一切解行及善根皆坏,成为信不具,或不正信,因此信根坏即是根本坏,对于修行人而言,一切魔事之大者,莫过于破坏他的信根(或正信)。人间佛教对于佛法及佛弟子之影响,一言以蔽之:彼法若昌,大家便都误将世间有漏福报及对世间法的贪求当作是修行,乃至误以为是在修大乘菩萨道(须知,大乘菩萨道是要求无上菩提的,不是贪求世间的)。因此人间佛教若昌,大众对正法误解,失去正信及正修行,佛法之基石即隳坏,大宝重阁速圮。最后,这所谓的人间佛教,其实应该正名为人乘佛教才对。
无别净居:净居,清净之居处,即净土。谓除了现前的人间净土外,并无其他净土可得。净土即依报庄严。
金色相:紫磨金色之身相,即正报庄严。
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当今提倡人间净土之人亦常言:以尘劳为佛事,其实是以染作净,是为愚夫之不实妄想。
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这里佛所说的,正好符合外道双修者之言○圆满、☆手印、△△金刚等所谓瑜伽者,即妄言以男根为定,女根为慧,男女根交合,即是定慧等持(阴阳调和)之○圆满,故此淫修者妄谓因此而能速得成佛、即身证菩提涅槃。
彼无知者信是秽言:这处污秽不堪入耳之言,愚迷无知之人竟会信受,还将它与佛菩萨、菩提、涅槃并论,实乃亵渎神圣,其心之贪爱污秽可知一斑。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到受阴虚融奥妙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着,其心爱着刚现出来的想阴根本(六识种子)之动相,误以为是万物之根本,因而开始一味穷览(尽观)万物变化之迹,参究物性之终始,竭力精爽(精明)其心,贪求辨别物理,分析化性,以致往外驰逐。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著物本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爱求万化本元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物化元本之法,且乍现身有威严神通之力,而能摧伏求元始之修定者,令其于座下,虽尚未闻法,即自然心悦拜伏。是诸人等,将佛所证之涅槃菩提之法身,说成即是现前我此无常肉身上,由父父子子递代相生,之体,即是如来清净法身常住不绝(因为只要男女敦伦传宗接代,即是如来法身不断)。而且都指现前所在之世间,即为佛国净土染即是净,娑婆即是净土,众生肉身即佛身,并无别有清净居处之依报庄严土,及正报庄严之金色身相。
其求万化本元之人信受其魔教,亡失其本所修习正信正定之先心(本心),并以身命归依之,深觉十分殊胜,得未曾有。是等愚迷之人,乃至惑为菩萨现身,于是推究其心之所好,无不承顺,乃至破佛律仪,以缠缚解脱,潜行贪欲,以淫佚为佛性之大用。口中好言眼、耳、鼻、舌身五根无有不净,皆为净土;而以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性之处,亵渎佛法,混乱真理。彼无知者竟信是秽言,遂堕为魔眷。
此名遇虫成形之蛊毒鬼及遇幽成形之魇胜恶鬼,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正定;俟此行者之戒定慧皆已坏,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贪求物本辨析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淫乱邪法行故俱陷王难,受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而不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误导众生,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⑸、贪求冥感疬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悬应,周流精研,贪求冥感。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元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应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能令听众暂见其身如百千岁,心生爱染,不能舍离,身为奴仆,四事供养,不觉疲劳。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师、本善知识,别生法爱,黏如胶漆,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亲近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与汝相随归某世界、供养某佛;或言别有大光明天,佛于中住,一切如来所休居地。彼无知者信是虚诳,遗失本心。此名疠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悬应:悬,悬远。应,诸圣感应。
周流精研:周遍流历,精细研究。
贪求冥感:冥感,冥合感应。
暂见其身如百千岁:即鹤发童颜,仿佛道行高深,久修久证,寿命绵长。
心生爱染:指听众对为魔所附之人,深深爱著。
身为奴仆:乃至自甘为其奴仆,受其驱使。
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师、本善知识:谓此着魔之人,又令其座下的每个人,心里都觉得他是他们前世的师父,或是他们从本以来宿世的善知识。须知这种说法是很有摄受力的。听者由于贪爱及虚荣,一下就被吸收住了,且牢不可拔。
别生法爱:别,另外。因此于人爱之外,又生起一种法爱。
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这与上文一样,是动之以情感、贪爱、以及虚荣心,十分容易摄受对方。笔者有一高中同学,他们夫妇二人就是被一白衣用这种方式度化的,而且十分信敬虔诚。
大光明天,佛于中住:大光明天即欲界有顶天。佛于中住,此为故意谬称魔王为佛,以有顶天为魔之住处,并非佛所住。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着,心爱悬远、诸圣感应,周遍流历精细研究,贪求冥合感应。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著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感应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悬感之法,以投其所好此着魔人并且能令听众暂见其身(着魔者自身)鹤发童颜,宛如百千岁长寿久修之道人。此等大众即对他心生爱染,不能舍离,乃至甘愿身为其奴仆,受其驱使,并且以四事供养之,从不觉疲劳。此着魔之人又各各令其座下人于自心中,信知此魔所附之人是自己先世之师,或是从本无量劫以来所依之善知识,因此对他除了人爱之外,又别生起一种法爱,黏如胶漆,不可分解,不能暂离,得未曾有。
是人以愚迷不知不觉,竟惑为菩萨现身,亲近其心,日日重染其教,奉行其邪说,以致破佛律仪,潜行贪欲,以淫为修。此着魔之人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他是我的妻或妾或兄、或弟,今世亦以夙缘故,特来相度,来世与汝相随归某佛世界去供养某佛。或言于此大千世界中别有净土名大光明天,有佛于彼天中住,且彼处即是一切诸佛如来所休居之地。彼无慧无知之修定者,竟信是虚诳之言,遗失本修之心,顺从魔教,堕于魔教。
此名遇衰成形之疠鬼,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正定;俟彼行者戒定慧体已坏,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结果贪求冥感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淫乱邪法不能自止,俱陷王难,为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而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⑹、贪求静谧大力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深入,克己辛勤,乐处阴寂,贪求静谧。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本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阴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令其听人各知本业;或于其处语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敕使一人于后蹋尾,顿令其人起不能得;于是一众倾心敛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仪外重加精苦;诽谛比丘,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口中好言未然祸福,及至其时,毫发无失。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深入:心爱穷极深入之禅寂,亦即入于很深的禅定中、极其寂静的境界。
乐处阴寂:喜欢处于阴隐寂寞之处。
贪求静谧:静谧,寂静宁谧。
令其听人各知本业:本业,从本以来的宿业或主业。以此而显其以神通了知过去世。
汝今未死,已作畜生:你现在虽然还没死,但你的畜生相已经现前,来世必成畜生。
敕使一人于后蹋尾:敕使,令,叫。蹋,同踏。谓叫另外一个人去他背后踏着,表示踏到他的尾巴。
顿令其人起不能得:顿,马上。以魔力所持故,立刻令那背后被踏着的人站不起来。
有人起心,已知其肇:起心,即是动念。肇,始,开始。谓若有人心里一起心、一动念,他马上知道你动了一念。
佛律仪外,重加精苦:佛律仪外,指于佛所制的律仪以外,更加别的无益之苦行,甚或令作戒禁取之行。重加,特加。精苦,精勤苦行;此系邪精进,藉以竦动人心,例如绝食或断食、不食五谷、只吃水果、常绝食七天或十四天等(绝食七天名为饿七;按:此行当今有人提倡,乃模仿佛七、禅七而言;即于集会中,令大众皆绝食七天,只喝白开水,名之饿七。须知此非佛法行,乃外道行。)
诽谛比丘:亦即斥责比丘们,对他所教授的非理苦行不够精勤,或叱言根本没有发心修行吆(yāo)!
骂詈徒众:詈,音力,即骂;以恶言加人谓之詈;此谓,在集会中,大骂徒众,表示他没有私心,要骂就公开骂。按:在此对出家同道有一语献曝:若要教诫他人,不论对方是在家、出家,最好不要破口大骂,更忌讳以讽刺行之;自己先要能把持得住,才配教诫他人。教诫他人,须以软言慰喻,循循善诱,不以粗语、恶语詈骂:恶语詈骂,只是发泄自己的嗔心,不能教诫、利益他人。又,有些法师或住持,于在家众前斥责出家住众或出家弟子;又有人在演讲中,一再说:当今在家人修行比出家人好。此为称扬在家、讥毁出家,甚为不妥;这会令在家人轻慢出家人,结果是令他造不敬三宝之罪,又对僧众骄慢,故是非常不当的。
讦露人事,不避讥嫌:讦,当面发人阴私,即当面或公开揭发他人的隐私之事。如此以显示其直心。(按:曾有些人出版自传式的著作,文中详述许多道场及个人间的恩怨、斗诤、是非等,如是著作或言论即有犯本经此条,也是一种魔事。)
口中好言未然祸福:未然,还没到的。然者,如此也,即事实之义。邪魔或外道所好谈的祸福,多半还是以说祸殃多,用以吓唬众生,令其生怖畏恐惧,心慌意乱,无所适从而求其救助、破解,于是便任他摆布。又,吓唬众生与观世音菩萨的施无畏正好相反,故知吓唬人是最不慈悲的事,是魔所行之事;而安慰一切有情、利安众生则是菩萨的事业。故修行人应尽量避免吓唬别人,或令他人惊吓、心生怖畏或烦恼,方合于佛慈悲之旨。
及至其时,毫发无失:此谓,等时间到时,他所预言的却都丝毫不差地实现。但这是指真正的魔所作的魔事而言。至于当今,也有很多预言,但都没有实现,如预言世界末日、地球毁灭(如前一阵子的飞碟学会事件),那是因为彼学会的发起人所着的魔,并非大魔,而是小恶神、小恶鬼,没有大的魔通,只有局部的、小小的鬼道,彼鬼以此小小能耐而附愚痴邪见而贪着的人身上,以求得一时、短暂的恭敬、祭祀、供养。然而此蝇头小利一达到,这小鬼便离身而去,而着魔之人却因预言不灵,导致身败名裂,诚可愍也。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所惑,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着,心爱穷极深入之禅寂,乃至十分克己,不舍辛勤,却乐处阴隐寂寞之处,贪求禅定中极其安静宁谧的境界。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求静谧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阴寂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阴寂之法,令其听法之人,各知从本宿业(以显其得过去世之通智);或于其说法处,语一人言,汝今虽未死,但已作畜生相(畜生相已然现前),为了证明其说,于是敕使另外一人,于其身后蹋其尾,以魔力所加故,顿令其人起不能得(不能起身)。于是一众皆倾心敛伏。设于会中,有人忽然刚起一心念,此着魔人已知其念之肇始。他并于佛所制律仪外之非理、无益苦行、或诡异之行,令大众重加精勤苦修,用以竦动人心(亦是误导人入于外道之戒禁取,破佛禁制);彼更诽谛比丘,恶语骂詈徒众,攻讦泄露他人私事,不避讥嫌(用以引发破和舍僧之五逆罪);口中好言于事实未然之祸福,及至其所预言之时,亦毫发无差失地实现。
此为大力鬼有大神通力,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习正定;俟彼行者戒定慧体俱坏时,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为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乱,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必堕无间地狱。
⑺、贪求宿命山川土地鬼神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知见,勤苦研寻,贪求宿命。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殊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知善男子处,敷座说法。是人无端于说法处得大宝珠;其魔或时化为畜生,口衔其珠、及杂珍宝,简册符牍,诸奇异物,先授彼人,后著其体。或诱听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处,是诸听者得未曾有。多食药草,不餐嘉馔,或时日餐一麻一麦,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诽谛比丘,骂詈徒众,不避讥嫌。口中好言他方宝藏、十方圣贤潜匿之处,随其后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与承事者潜行五欲;或有精进,纯食草木;无定行事,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知见:爱,贪爱。知见,超乎凡夫的宿命知见。
口衔其珠:其珠,指其先前所获之宝珠。
简册符牍:符,竹符。牍,文书,信札。
宣淫:公然淫乱,无所隐也。
承事者:侍候的人,即侍者等。
或有精进:此为邪精进,非正精进。
纯食草木:此为以外道戒禁取之愚行,双破行者之戒慧。
无定行事:如数嗔数喜、喜怒无常,时勤时惰,没有一定。令修定人抓不到头绪,以让人觉得莫测高深。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念心爱超凡之宿命知见因此于定中勤苦研究寻思,贪爱求取宿命通。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求神通之便,即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殊不自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宿命通知见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宿命通之法,以投其所好。
是着魔人无端于其说法处,顺手即得大宝珠,以显其瑞应及神通。其魔或有时化此着魔人成为畜生,口衔其先所获之宝珠及杂珍宝或上古之简册、竹符、木牍等古董史料,及诸奇异物品,先授彼人,后复著其体(先给了他,又回到自己身上)。或诱听法之众人谓藏于地下中有明月珠,其光照耀其处;是诸听者,验之属实,即倾心信受,得未曾有之欢喜(此为以稀有事物,引发其贪爱心。)或自多食药草,不餐嘉馔。或时日餐一麻一麦,然其形体依然肥充,以魔力所持故(此为以外道禁取之愚法,用以双破行者之正戒正慧)。常诽谛比丘不修其所教之理苦行,骂詈徒众饱食终日,不避讥嫌(此为引发令犯破和合僧大罪)。又口中好言他方宝藏(此为惑之以世间利益),或十方圣贤潜匿之处,言可带他们前去亲近供养,随其后而往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盖鬼灵精怪所化也。此为以出世间之利益迷惑之。)
此名山林或土地、城隍或河川山岳之鬼神,其鬼年老后,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其中或有令着魔者公然宣行淫乱,无所避忌,破佛戒律,与日常之承事者(侍者及服务之人)潜行五欲(暗中地造五欲之业;此为以诸欲破行者之戒行)。或有令之起邪精进,纯食草木(此为以愚行破坏其正慧)。或无定行事,数嗔数喜,时勤时惰,莫测高深,以恼乱是人修定(此为以杂乱破坏其定心)。及至行者戒定慧体已破,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魔即厌足心生,而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宿命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邪行不能止故,终俱陷王难,为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而不自觉知,为其所惑乱,而破戒定慧,随于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⑻、贪求神力天地大力精魅不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神通种种变化,研究化元,贪取神力。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诚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通善男子处,敷座说法。是人或复手执火光,手撮其光分于所听四众头上,是诸听人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亦无热性,曾不焚烧;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于空中安坐不动;或入瓶内,或处囊中,越牖透垣,曾无障碍;惟于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礼,诽谛禅律,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或复令人傍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赞叹行淫,不毁粗行,将诸猥媟以为传法。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积劫精魅,或复龙魅,或寿终仙再活为魅,或仙期终,计年应死,其形不化,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神通种种变化:心中贪爱神通所起之种种神妙变化。
研究化元:研究变化之根元,即神通变化之本。
分于所听:所听所有听众。
惟于刀兵不得自在:惟,通唯,唯有,只有。自在,无碍。以魔未离欲,故有身见,因此尚不能于刀兵无碍,仍会被刀兵所伤。
自言是佛:自称自己是佛,或与佛相等的同义语,例如自称法王、活佛(佛经中从无此一词)或无上师等。此为魔用以坏人对佛宝之正信、正知见。
身著白衣受比丘礼:礼,顶礼也。此谓在家人受比丘顶礼。此即坏(破坏。此为动词)人对僧宝之正信、正知见。
诽谛禅律:禅律即戒定之法。此为用以坏人对法宝之正信、正知见。
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此用以增进行者的贪着,以令其更加迷惑。是故吾人从今以后,若见有好说神通者,或喜欢搬神弄鬼的,便知道多半有问题,或即将有问题;如是之人,最好敬而远之。请记住佛敕弟子,即使有神通者亦不可随便示现,以免惊世骇俗或吸引俗人注意,免招疑谤,更不可多说,免招求取名利恭敬之议;更免引起众生贪着,追求神通而舍本逐末。
或复令人傍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令人旁见佛土以证明他确实是佛。其实他所现之境界,都是鬼力使然,并非真实境界。又,乃至所有的魔事中所现的境界,都是鬼通、灵通、魔能,而非真三乘贤圣的神通。
赞叹行淫:如言男女双修为无上之瑜伽,为成佛必修、证入空性在刀口上修的无上秘法。
不毁粗行:不毁鄙粗陋之行。
将诸猥媟以为传法:媟(xi),通亵。猥媟,淫猥而亵渎神圣之事。传法,传递法种。谓以淫秽交媾之事为传递法种,而妄称可令佛种不断。佛所说这一点,又证于当今邪密所言所行(彼师为弟子灌顶传其瑜伽法时)若合符节(一点都不差)。
天地大力:天地间大力精怪。
一切草木积劫精魅:一切攀草附木之鬼灵,过了多劫,成为精魅。有人说:一切奇草异木,受天地之灵秀,盗日月之精华,积劫既久,成为精魅。此非正说,因为草木本身属无情,不会成妖精妖怪,那是道教神话,依佛法而言,这些草精木怪等都是因为有情的鬼灵附其上,而现精怪之作用,故草木只是这些精怪的依报,非其正报易言之,真正会作怪的,不是那些草木,而是依附其上鬼灵神识。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所惑,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著心中贪爱神通所起之种种神妙变化,于是精研深究神通变化之根元(一切变化之本),贪取神力。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求神通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人诚不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神通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相似神通之法。是人于是显现种种迷惑人之事:或复以手提执火光,手撮取其光,而分光于所有在听法的四众之头上,是诸听法人,其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亦无热性,曾不焚烧;或自现于水上行,如履平地(以示其于水火得自在之神通);或于空中安坐不动,令人疑似得神境通。或身入瓶内。或处囊中(示现如得大小相容无碍之神通),越牖透垣,曾无障碍;唯于刀兵仍不得自在无碍,不为所伤。自言是佛(以坏对佛宝之正信知见),身著白衣受比丘礼(以坏对僧宝之正信知见),诽谛禅法及律(以坏对法宝之正信知见),骂詈徒众,攻讦暴露他人之私事,不避讥嫌(以令人习染斗乱道场、破和合众之大罪)。口中常爱谈说神通自在之事,令人增进贪着迷惑。或复令人在傍睹见佛国净土,以证明他确实是佛,故能作如是显现,其实是以鬼力惑人,非有真实。又常赞叹行淫,以男女交媾即是定慧之无上大圆满,不毁粗鄙之行(不批评说那是错的),而将诸淫秽猥媟精血之事以为传递法种,谓可令佛种不断。
此名天地间之大力精怪;如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及一切攀草附木之鬼灵,积劫成为精魅。或复守护天宫或守卫伏藏之龙年久成魅,或寿终之仙,再活为魅,或仙期已终,计年应死,其形骸不化,而为他怪所附;这些妖魅,年老之后,为魔王所录用,而成成魔使,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行正定,俟此行者戒定慧体皆已破尽,此妖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神力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邪行不能自止,俱陷王难,受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为其所惑乱,破戒定慧,随于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⑼、贪求深空麟凤龟鹤精怪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入灭,研究化性,贪求深空。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空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于大众内其形忽空,众无所见,还从虚空突然而出,存没自在;或现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旃檀气,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诽毁戒律,轻贱出家。口中常说无因无果,一死永灭,无复后身及诸凡圣。虽得空寂,潜行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拨无因果。此名日月薄蚀精气,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经千万年不死为灵,出生国土。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入灭:灭,指空,即前四空天及无想天章所说的灭色归空,此为凡外所行境界,以其心贪着如是境界,不正知,故为魔所趁。
研究化性:化性,万化(成、住、坏、空)之性。
贪求深空:深空,指身心俱空,彼以为若得入此种空,即能得生死自在。
洞如琉璃:洞,洞彻,即透明义。谓身如琉璃,此即是显其于色法已得自在。
或垂手足作旃檀气:旃檀,为极稀有名贵之香木,据说只有在佛出世时才有此树生长。经上说若烧此香少许,其香气即能遍满全城,达于数里。此魔显示他能令手脚都发出旃檀香气,表示他已于香尘得自在。
或大小便如厚石蜜:石密是香甜的;而此魔能将臭恶的大小便变成香甜的石密,用以显示他已于味尘得自在。如此之显现真是可骇俗惑人。
诽毁戒律:魔既显现种种邪惑事,镇慑人心,大众钦伏,然后他便开始正式破法;首先破戒法;戒法一破,定慧皆不坏而自坏,于是令行者入邪定聚,成就邪慧。交光法师之《楞严经正脉》云:毁戒等,即可验其为魔,则知其所现乃相似神通,只是为了惑人心目。
轻贱出家:例如有人说:出家人也不能得身空如我,而得解脱自在。当今亦有些人常说:学佛不必出家,在家一样修得很好;甚至说:现在出家很难修行;许多有家人比出家人修得更好。这些都不是正说,因为不但有谄曲之过(谄媚在家人,哗众取宠),更有本经此处所指出的轻贱出家之过。以佛一向说:若要修行,应以出家为本、为殊胜,除非有特例。又如来正法中,法之传续及信世,于四众之中,依佛之教制,还是以出家为主;因此传如来法之人,不应本末倒置,违佛所说(佛明明赞叹出家,你却赞叹在家,而讥贬出家)。
无因无果。一死永灭:无因无果,指今世所作非来世之因,并且今世所作一切,皆不受果报:因此,造善不会得善报,造恶亦不得恶报;而且今世亦非过去世之果。总之,一切事相,皆无因果关系,无因而生,无果而灭。一死永灭,即俗所谓一了百了,此即是断灭论。若如是者,则不用修行,造恶亦无妨。如是邪论即令众生退没一切善心,广造诸恶,而其心无惧、无悔、无愧、无惭,因此说无因果是一切极大恶行之根本。又,本经前面所述,波斯匿王昔见外道迦旃延毘罗胝子时,迦旃延对他说此身死后断灭,都无所有,就是这种断灭见。
日月薄蚀精气,金玉芝草:薄,侵也。薄蚀,即侵蚀,谓日月互相侵蚀,互有消长,即天体运行时,此消彼长所引动之气。此谓利用日月相薄蚀时所发出精气之力,而附着于金玉、芝草等之鬼神。
麟凤龟鹤,经千万年:又麟、凤、龟、鹤等亦因得如是之精气之滋养,而得以生存长达千万年。
不死为灵,出生国土:如上之众生,由于经久不死而成为精灵,出生于世间,成为种种物仙、禽仙、兽仙。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所惑,圆通之妙定发明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起一念贪著,其心爱入于灰身灭智之空,因此于其定中精研深究万化生住异灭之体性,贪求身心俱灭,以为以此即能得生死自在之深空。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爱断灭空性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人终不自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灭空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相似空之法并现种种邪惑人之事,如于大众内,令其身形忽空,众无所见,以显其即有而空之德能;然后还从虚空突然而出,以显其即空而有之德能;如是或存、或没,皆得自在,以显其真空即妙有、妙有即真空之证界。或现其五蕴秽身能洞彻如琉璃,此显其于色空自在。或垂示其手足上能作(发)旃檀香气,此显其于香尘得自在。或能令大小便如厚石蜜,以显其于味尘得自在、以及即染而净之境界。于一切得信受后,此着魔人于是开始诽毁净持戒律者为着相、为小乘,轻贱出家,谓出家无益于修行。口中常说一切法无因无果,一切众生一死永灭,无复舍生趣生之后身及诸六凡四圣十法界之差别,一切皆无。虽自言已得空寂之证,却潜行贪欲而谓为自在无碍,且言受行其贪欲法者,亦必证得空心,以色法空故,如是挑拨发起无因果之恶见恶行。
此名为利用日月相薄蚀时所发出之精气之力,而附于金玉、芝草之鬼神,及麟凤龟鹤等,得彼精气之滋养,乃得以经千万年而不死,而成为精灵,出生于国土(世间),成为物仙、禽仙、兽仙等;此等诸仙,年老之后,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使,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行正定;俟此行者之戒定慧体皆已破尽,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此妖魔即厌足心生,而离去彼人身体;于是贪求深空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邪行不能自已,俱陷王难,受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魔而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⑽、贪求长寿遮文茶、毗舍遮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长寿,辛苦研几,贪求永岁,弃分段生,顿希变易,细相常住。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竟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生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好言他方,往还无滞;或经万里,瞬息再来。皆于彼方取得其物;或于一处,在一宅中数步之间,令其从东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因此心信,疑佛现前。口中常说十方众生皆是吾子,我生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此名住世自在天魔,使其眷属,如遮文茶、及四天王毗舍童子,未发心者,利其虚明,食彼精气,或不因师,其修行人亲自观见,称执金刚,与汝长命。现美女身,盛行贪欲;未逾年岁,肝脑枯竭,口兼独言,听若妖魅,前人未详,多陷王难。未及遇刑,先已干死;恼乱彼人,以至殂殒。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长寿:长寿,此处所说的长寿,不是如世俗所说的八十、一百岁,而是如长寿仙人之百千万岁、绵长的寿命。
辛苦研几:研,研究。几,几微,即细微。指想阴微细之动相,此即想阴之本。
永岁:永,即长。岁,即寿。
弃分段生:分段生,即凡夫的分段生死。谓想要立刻能舍弃凡夫的分段生死。
顿希变易:顿,立即。希,希望。变易,变易生死,为三乘贤圣断见思二惑,了分段生死之后,所入微细的变易生死境界,于其中,无有粗的生灭,唯有八识中的微细生灭之变异,故称变易生死。盖小乘圣者入于涅槃,及大乘之菩萨摩诃萨,皆是处于如是境界中。
细相常住:谓此行者希望此微细之生灭相,得以常住不坏;以贪爱此八识之微细动相为我,是我寿命之徵,故欲其长远如此不变,即是保我寿命永世不绝。
十方众生皆是吾子:即谓我是众生之父,此即与印度教之大梵天王、及耶教之耶和华所说皆同。
我生诸佛:此魔痴惑之心忒大,竟然说他是诸佛之父。
我出世界:出,出生。外道之神若说他出生世界及一切众生,则有两种分别:一种是一体说,即出生说,如印度教的梵天计世间之有情无情,都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如婆罗门系他的头、首陀罗是他的脚等。另一种是创造说,如希伯莱的犹太教、耶教,希腊的丢石头说皆是,此种则与彼神身体无干,其出生即如艺术家或工匠之创造、制作。
我是元佛:元,元始。谓我是最初的第一尊佛,而一切其他诸佛皆是我所生;当然这是谬妄之说。
出世自然:我虽能生诸佛,但我自己却不是任何人生的:我是自然就有,本来就有的;此即无因生论,或自然论,皆是外道所执邪见,如耶教之天父,你不能去问一位天主教或新教之牧师:你们的天父的父母是谁?他会认为你冒犯了他们的神圣。此即佛法阿毗达摩藏中所说的:外道计执有造物主能生一切,然而此能生者但生他,而不为所生,乃自无因生。边在论理学上说是不通的。
不因修得:谓魔自称其无上正觉是本来就有的,不是修来的,而且也不能从修行而得。此即是倡修行无益论,令众生退堕一切正修行,甘受魔遣,希冀他赐与解脱、菩提。
住世自在天魔:住,住持或住着。世,尘世,指欲界。以欲界第六天之上,另有魔王居处,属他化自在天所摄,但此天魔与天王有别,居处亦别。以此魔王自以为欲界众生皆属于他统领,为他所有,故自称他为住持世间;以其贪着世间,故实是住着世间。且因他自以为统领一切,在欲界中,威德自在,为所欲为,犹如人间国王,故称之为自在天魔。
遮文茶:役使鬼。
四天王毗舍童子:四天王,指属于四天王统辖之下者。毗舍童子,啖精气鬼。
未发心者:指未发菩提心之鬼神。
利其虚明,食彼精气:利,利用。其,指修定者。虚明,指此行者的定心之虚通明彻。以虚通明彻,故魔亦出入无碍,因此反得以啖其精气。
称执金刚,与汝长命:魔自称他是执金刚菩萨,能赐给你长寿无尽,永久不坏如金刚。
未逾年岁:没超过一年半载。
肝脑枯竭:谓此行者的肝脑都被魔鬼所食啖而枯竭。
口兼独言:独言,喃喃自语。谓口中还常常喃喃自语:因为肝脑枯竭,心神已丧,故有如丧心病狂之人,喃喃自语。
听若妖魅:其喃喃自语旁人听来,就像为妖魅所着。
前人未详:前人现前之人,指这个被魔所坏的行者。不详,不了知,指不了知自己为魔所趁。
殂殒:殂同徂,住也,去也,死之代称,以古时为人臣者,不忍言其君死,而言殂(去了,走了),是一种中国特有的避讳之说法。殒,没也,落也,也是死亡的另一种避讳语。
【义贯】
又已经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所惑,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起一念贪爱心爱长寿不死,于是于定中辛苦精研深究几微之动相(即想阴之根本),以贪求永世之岁寿,而亟欲摒弃无常频仍之分段生死,顿希得生灭微细难觉之变易生死,且欲此微细生相得以永久常住不变,以为如是即得永恒之寿命。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爱永寿之便即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人竟不自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长生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长生之法。并好言他方即使万里之遥,亦能往还无滞;或经万里之途于瞬息之间便可以再来(来回)。且皆于彼方取得其物,以为凭信。(此为显其神通之行远若近)。或于一处,在一宅中,数步之间的短距离,令其着魔人虽只从东壁诣至(走到)西壁,是着魔人急行,累年(经年,许多年)还不能到。(此为显其神境通之令近若远)因此其心信受其言,且疑为佛现前。又口中常说十方一切众生皆是吾子(我是众生之父),而且说我生诸佛(我亦是诸佛之父。以上为言其为一切凡圣正报之生主)。我出生世界(故为一切无情依报之生主);至于我本身之出处,因我是元始之佛,故我之出世系自然而得,不因修行而得成此元佛(以此拨修行无益之邪论,用以混淆真如本有之第一义谛,令众生迷惑,邪正不分。)
此名住着世间之欲界第六天之上的自在天魔,敕使其眷属,如遮文茶(使役鬼),及四天王所辖之毗舍遮童子(啖精气鬼),此等鬼神之未发心者,利用其修行者定心中之虚通明彻易入,而食彼精气。或不须因彼为魔所附之师,而令其修行人亲自观见魔王现身,自称为执金刚大菩萨,能赐与汝长命不死,犹如金刚。且现为美女身,令行人与之盛行贪欲;然而未逾一年半岁,其行人之精血即为之所啖而肝脑枯竭,口兼常自喃喃独言,旁人听若妖魅附身,然现前之人(当事人)竟未详审自己为魔所趁,因此多陷王难,为国法制裁。然未及遇王之刑,先已自干死。魔如是恼乱彼人,以至其殂殒(死亡)为止。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魔而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四、结语:妄称成佛,以淫为教,嘱令保护
【阿难当知,是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破佛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纵得无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众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见。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汝遵佛语,名报佛恩。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想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注释】
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长水法师于《首楞严义疏注》云:此文即同《涅槃经》云:未来世中,是魔波旬,渐当坏乱我之正法,乃至现比丘、比丘尼、及阿罗汉像,非法说法,非毁戒律,自言得圣,惑乱世间。以此二经鉴于世间称圣毁戒者,非魔而谁?因此,依佛在经中所记,末法时期,破坏佛法的,不是外道,不是世俗人,而是佛法中的出家法师。印之当今,乃知佛言不谬,真的就是这样:佛教中之法师自己破坏佛法;大乘法师讲大乘经,却藉此因缘而破大乘他每讲一部经,即破一部,乃至破坏无数部。又经云:佛将涅槃,天魔作誓云:于佛灭后,我交依教出家,著汝袈裟,坏汝佛法,其可能否?佛即堕落泪曰:无奈汝何!譬如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身中肉。澫益大师于《楞严经文句》云:呜呼!读经至此,而不痛哭流涕、抚昔伤今,思一振其颓风者,其真魔眷属也已。真有心人语也。又,魔在末世,于佛法中,如法出家,身披袈裟,手持佛经,口说非法,以坏佛法,与此最相符者,莫过于在大乘法中出家,受大乘信徒供养,而倡大乘非佛说者,贻误众生,促法速灭,其非悖佛忘恩(佛菩萨恩、大乘信众恩),心同枭镜波旬而何耶?
皆言已成正遍知觉:如想阴第十境,魔现形自称执金刚,或说自为法王、活佛等。《楞严经正脉》诫云:行人当知,凡现通、称佛,必魔无疑,以圣必不泄也。余则曰:即然现通称佛都是魔了,更何况徒自称佛、称法王,而没有半点通可现,连自身家都顾不了,顶多只是故弄玄虚,故作神秘状,搬神弄鬼,而令愚迷贪着的信徒,莫测高深、捕风捉影、穿凿附会,以讹传讹,误以为真,此即邪魔之下品者;然当今如是之下品魔,到处充斥,创派立宗,附于佛法,广设道场,遍布国际。有心之人,其不觳(h)觫(s因恐惧而发抖)哉?
赞叹淫欲:妄言以淫欲而证佛道,如诡称男女双修为在刀口上修,或吃最后一块饼,皆是最高的瑜伽,如是等惑人之言。
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以淫导淫,师师相传。如是邪教,附于佛法,当今炽盛,为何正法弟子阅读此经而仍然不悟知,依然趋之若鹜,而以彼秽行为高?滋可叹可忧也。又,这恐怕是一般人看经是看经,但经文跟现实情况却对不起来;因此虽然看了很多经,知道很多知识,但经是经,但经文跟现实,仍然两不相干,因此仍然不能活用,不能明辨。这是一种。第二种是由于自心贪着,以及业力故,而与邪法相应,因此,经虽是看了(甚至其人本身也讲解、甚至注述本经),仍然贪着愚迷,而为魔所用,因而仍自修、教他邪法。第三种是自无宿慧,亦无福德,又爱人云亦云,随顺邪见,因此于如来正见不能信入,故虽看了经,亦无甚启示或警惕作用,更何况解悟,故只如视而不见,不得法味。以上三种情形,都变成末世魔王大张旗鼓的本钱,而此三种人亦于不知不觉间着了魔之道,入于魔教实是冤枉可愍。读者诸君当知:如来所记的末法乱相,如今皆已一一大量实现了!当今邪魔昌盛,佛弟子于择法、择师、择友、择道场、择住处(依止)时,其戒慎哉!又,古来《楞严经》之注疏已经不少,为何还要再添一本《义贯》,其旨端在为读者诸君(或正修之士)于经文与现实之间,搭一座桥,以便会通,不致理与事,各不相干,此其一。其次,笔者依如来教而奉行、弘通此经,欲令末世佛子于古雅经文,普皆得解,但是不能只是有死的文字知解,而与事完全不相干,且笔者若不稍作点明,则不免乡愿之讥(乡愿者,见义不为、不言,八面玲珑的滥好人),因而读者虽了解经之文字,亦不能得到实惠、实用之益,从而令读经变成无用。是故鼓起勇气,将现实真相,与经文对照,稍作点明,冀以此微言而唤醒梦中人,如是而已。惟愿如来加持,令此无上宝典,久住世间,普令众生皆得正修,永不堕魔事,不为邪魔外道所害,疾入无上菩提。
近则九生:若以百年为一生,则九生为九百年。
多踰百世:若以三十年为一世,则百世为三千年。
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留愿入彼末法之中:依唐玄奘三藏法师《大唐西域记》中载,于彼(唐)时仍有人见阿难尊者示现世间。详见《西域记》。故知阿难尊者真大慈悲,依佛教敕而未取涅槃,此正合于其在本经中之誓言: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义贯】
阿难当知,是想阴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佛法中假示出家修道,或附于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为无上道之实证之门,破佛所制律仪,先恶魔所附之师,与魔座下之弟子以淫导淫师师相传,以行淫为修道,如是邪精迷魅其心腑,时间之长,近则九生,多踰百世,令本来发心真修行之人,总堕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亡失正遍知觉之佛性,而堕无间地狱。
汝今既愿学菩萨,故未须先自取寂灭,将来纵证得无学果位,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发正觉之心具深信(信一切众生皆具佛性)之众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见。我今度汝已能出生死,汝遵佛语勿取灭度,传示末法,名报佛恩。
阿难,如是十种于禅那中所现魔境,皆是想阴将破未破之际,行者用心不善,观力与妄想交互陵替,故现斯事。然众生冥顽迷惑,不自忖量自己身分,既逢此已破色受二阴、圆定发明之因缘,迷不自识,想阴魔境,便谓言已登圣位,未证言证,大妄语成,当堕无间地狱,受无量苦。
汝等必须将如来法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修正定者,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破法害人,保持正法勿令断绝,覆护正修之士,以成无上菩提道。
(注:本节在经文中为第九卷,在本书中为第十卷,为和经文一致,这里归于第九卷,识者分别之。此非成观法师《义贯》句。)
第四节行阴魔境
一、行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想阴尽者,是人平常梦想销灭,寤寐恒一,觉明虚静,犹如晴空,无复粗重前尘影事,观诸世间大地山河,如镜鉴明,来无所黏,过无踪迹,虚受照应,了罔陈习,唯一精真。生灭根元从此披露,见诸十方十二众生,毕殚其类,虽未通其各命由绪,见同生基犹如野马。熠熠清扰,为浮根尘究竟枢穴,此则名为行阴区宇。】
【注释】
是人平常梦想销灭:平,平等。常,常住之性定。梦,如梦。想,想阴。谓此人持心平等,常住于性定,一切如梦之想阴皆已灭除。
寤寐恒一:寤,醒。寐,睡。谓睡时无梦,醒时无妄想,其心始终清净如一。
觉明虚静:本觉妙明之心,清虚寂静。
犹如晴空:以想阴尽故,心如晴空,回无云翳。
无复粗重前尘影事:前尘,现前五尘。影事,落谢之影,亦即法尘,以法尘全依想阴为体,想阴既尽,法尘便无所依,则此前尘便再也无法成就落谢影像之事。
如镜鉴明,来无所黏,过无踪迹:如镜中所现之影像,物来之时即现影,但镜体本身对镜中之影像却毫不粘着,因此物过影灭之时,镜体也不会将那些影像留下一点点痕迹。
虚受照应:谓彼心如镜一般,只是虚受鉴照及反应影像,而镜中之影像并无实体可得,故云虚受。
了罔陈习:了,了然,全然。罔,无。陈,旧。习,习气。谓完全没有旧时之习气可得。
唯一精真:精,识精。真,真体。此谓,一切虚妄影像皆灭,惟存一识精之真体,指第八本识。行者虽能至此境,然亦尚未达于究竟。
生灭根元从此披露:生灭根元,指行阴,含第八识以及八识中的七识种子。以有微细生灭,为行阴之根本,所有生灭皆由此流出。在此之前,行者之行阴为想阴所覆,故不能见;如今想阴既尽,生灭根元的行阴从此披露。披露,揭开显露。
十二众生:既十二类生。
毕殚其类:毕,完全。殚,尽。
虽未通其各命由绪:通,通达。各命由绪,各自生命之根由端绪,亦即识阴。
见同生基:同,众同分。生,生死。基,基础。谓明见同分之生死基础,此指行阴,乃七识之种子。
犹如野马:野马,即野马尘埃,与阳焰同,亦即是海市蜃楼之义,谓但有其像,而无体可得。《庄子逍遥游》: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熠熠清扰:熠熠,微明。清扰,其体轻清扰动,此为描写行阴幽隐微细之动相,亦即是其生灭之相。
为浮根尘:即浮根四尘,亦即指一切众生之根身。
究竟枢穴:究竟,究竟转依。枢穴,枢纽,即决定的关卡。谓众生之根身是否能转依,即以此行阴能否得破,作为决定之关钥。以有行阴故,生死门方开,根尘因此现出生灭;此相不尽,生死难脱。
【义贯】
阿难,彼透过想阴十境之善男子修三摩地,其想阴若尽者,是人持心平等常住性定,一切如梦之想阴已经消除灭尽,寤时无想、寐时无梦,其心清净恒一,本觉妙明之清虚寂静,犹如晴明之空回无云翳,以想阴已尽故,无复依于想阴之粗重现前五尘落谢之影事;以无想阴之拘执故,其心毫无留滞,故观诸世间大地山河,如镜之鉴明,物影来现之时,镜于物影亦无所黏着;物过影灭之时,镜中亦无踪迹可得。彼心如镜,但虚受鉴照反应而已,并无实体于镜中来去,像灭之时,诸识中了然罔有陈习(旧习气)之迹象留下,唯存一识精之真体(第八本识)。
于是一切生灭根元之行阴本体从此披露显现,故得见诸十方之十二类众生,且毕竟殚尽其类,虽犹未通达其各自生命之根由端绪(识阴),但已明见其同分生死之基础(行阴),见其犹如野马尘埃、阳焰(海市蜃楼),熠熠微明、其体清轻微细扰动,是为一切众生浮根四尘所成之根身,能否究竟转依(解脱)之枢穴关键,此则名为本心被行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行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此清扰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化为澄水,名行阴尽。是人则能超众生浊;观其所由,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熠熠元性:熠熠生灭之根元体性,即第七识。
性入元澄:元澄,本元澄清者,指第八识。谓此第七识性入于本元澄净之第八识。
如波澜灭:以行阴灭,一切识浪皆灭;由于想阴如洪波,行阴如细浪,识阴如无浪之潜流,真觉体性如湛然止水。
化为澄水:谓以行阴灭,行阴归入于识阴,故行阴之细浪尽化为识阴无浪之澄水。
众生浊:前面经文中释众生浊云:知见每欲留于世间,业运每常迁于国土,相织妄成,名众生浊。
【义贯】
若此轻清扰动、熠熠生灭之根元体性(第七识),其性入于本元澄清之第八识,一旦澄清了第七识行阴本元之种习,心海之中便有如波澜息灭一般,此时行阴之细浪尽化为识阴无浪之澄清流水,即名此为行阴尽相。是人则能超越众生浊;超越之后,返观其行阴之所由起,原来是从幽隐之妄想以为其生起之本。
三、行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㈠、堕二种无因恶见(二无因论)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类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穷生类本。于本类中生元露者,观彼幽清圆扰动元,于圆元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二无因论:】
【注释】
凝明正心:凝,定,不动。明,明觉、不惑。正心,正持其心,指不起爱求。
方得精研:因此才能精研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即现。
穷生类本:穷,穷究。生类,十二类生。本,生灭根本。
于本类中:本类,指行者之自类。
生元露者:生元,生灭之根元,指行阴。生灭根元之行阴显露。
观彼幽清圆扰动元:彼,指行阴。圆,圆遍十二类生。扰动元,一切扰动之根元,即七识。谓行者此时于定中观察行阴幽隐轻清、而圆遍十二类生之扰动根元。
于圆元中起计度者:谓此行者若于圆遍之根元中,起念计度,执为胜性;亦即,将所见到之行阴,计著为已见到一切法之究竟根本。此有二过,一者,不知这只是行阴之相,等行阴尽后,还有识阴,识阴尽后,方是本觉现前,故此行者离究竟证,还有一段距离,不应妄自以为已达究竟,以此不自忖量觉知,故为魔所趁。二者,此行者见行阴扰动之元,即迷而不知尚有不扰不动之真如,而亡失本修因,故入歧路,因此可见依如来密因而修之重要。
坠入二无因论:堕入两种无因的邪论之恶见。
【义贯】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不遭邪虚,于其奢摩他圆定中,诸透过想阴十魔境之善男子,凝定明觉、不动不惑、正持其心,不起爱求,因此想阴十类天魔不能得其破坏之便,如是方得精心研究而破想阴;想阴既破已,行阴即现,故得穷究十二生类之生灭根本(即行阴之体)。于行者本类中,生灭根元(行阴)已显露者,行者即于其定中观察彼行阴幽隐轻清,圆遍十二类生扰动之根元(亦即七识),而此行者若于彼圆遍十二类生之根元中起虚妄计度,执为究竟之胜性,是人即因此而坠入外道的二无因邪论之恶见。
①计本无因(过去无因恶见)
【一者、是人见本无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机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见八万劫所有众生业流湾环,死此生彼,只见众生轮回其处,八万劫外冥无所观;便作是解:此等世间十方众生,八万劫来无因自有。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注释】
见本无因:见到此行阴生灭之本;本来无因。
生机全破:生机,生灭之枢机,即行阴。破,即显露。
乘于眼根八百功德:乘着清净的眼根所具之八百功德,故能完全发挥其能见之量。
业流湾环:湾,业湾。环,圆环。随着业行之流,于业湾中,回环流转。
八万劫外,冥无所观:外,前后际,在此指前际。冥,冥然。谓于八万劫外之前际,冥然莫辨而无所见。此行者于是以为:在这八万劫外,前无因,后无果可得。
亡正遍知:即失去了如来所教之正遍知见。以无因论破坏正理因缘生法,令众生堕于无因无果之邪见,执无善恶、凡圣之因果,因此造善或修行,皆不得善报、亦不得圣果;而且造恶亦不受果报。以如是邪计,令众生不修善去恶,不修圣行,因此长劫轮溺不得出,是故无因论之恶甚大。
【义贯】
一者,是于行阴圆元中起计度之人见此行阴的生灭之本,本来无因而起;何以故?(为何会有如是见?)由于是人既得生灭之枢机(行阴)全破(全体显露),乃乘于清净眼根所具之八百功德,而能完全发挥其能见之量,因而得见八万劫内所有众生,随着业行迁流于业湾中,回环轮转,不能自止,死此生彼,悉在湾内,只见众生于八万劫中轮回其处,八万劫以外之前际,则冥然莫辨而无所观;于是他便作如是邪解妄计:此等世间十方众生从八万劫以来乃无因而自有。由此计度,因而亡失如来所教之正遍知见,从而堕落于外道邪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此而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
②计末无因(未来无因恶见)
【二者、是人见末无因;何以故?是人于生既见其根,知人生人,悟鸟生鸟,乌从来黑,鹄从来白,人天本竖,畜生本横,白非洗成,黑非染造,从八万劫无复改移。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本来不见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当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无因。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
【注释】
是人于生:生,诸众生。
既见其根:既自以为已见其八万劫之根,系无因而有。
知人生人:谓知人自然生人。
乌从来黑:乌乌鸦。乌鸦从来自然是黑的,没有什么原因。
鹄从来白:鹄,俗称天鹅,似雁而略大,羽毛全白,颈长,尾部与脚皆短,脚有蹼,能高飞,鸣声洪亮。此谓,天鹅从来自然是白的,没有什么原因。
人天本竖:人天,人道与天道众生。竖,直立。人道与天道本来就自然是直立的,没什么其他原因。
畜生本横:横,横立、横行。
白非洗成:白,指众生之体白。
无复改移:无复未尝。改移,改变。
而我本来不见菩提:本来,从本以来,即八万劫前,亦即八万劫的开头。不见菩提,谓不曾见有任何一众生是从菩提而生;换言之,即众生性中原本不含菩提性。
云何更有成菩提事:过去既然不从菩提生,未来如何能成菩提?亦即:既不从菩提生,则不具菩提性;不具菩提性,则不可能成菩提。这是因为此人为八万劫之见所囿,故不能见无量劫前,众生最初一念无明生起之前的本觉之性(菩提性),由于他自己不见而言无。
一切物象,皆本无因:一切物象于八万劫前,皆本无因而生(过去无因),劫尽之时,亦当无因而一切断灭,故一切皆归于无因无果,过去无因,将来无果。
【义贯】
二者、是于行阴圆元中起计度之人于过去见本无因,于未来则见末无因;何以故?以是人于诸众生既自以为已见其八万劫前之根,系无因而有,知人自然生人,非有他因,悟鸟自然生鸟,乌鸦从来即自然是黑的,别无有因,鹄(天鹅)从来自然是白的,非有缘故,人道与天道众生本来自然竖着立,畜生本来自然横立横行。众生之体,其白非洗而成,乃自然而然,众生体之黑亦非由染所造,乃自然黑,如是等事从八万劫以来,即无复改移。
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从本以来(在八万劫前)不见有众生是从菩提而生(此即因中无菩提),云何于八万劫后更有众生能得成菩提之事?(此是果中无菩提)当知今日所在之一切物象,于八万劫前皆从本以来无因无果。
由此心魔作祟而邪计筹度,谓一切自然而生、自然而灭,无因无果,因此亡失佛所教之正遍知见,堕落于外道恶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
是等则名为第一类外道所立之两种无因恶论(本无因、末无因)。
㈡、堕四种遍常恶见(四遍常论)
【阿难,是三摩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圆常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遍常论。】
【注释】
于圆常中:于圆遍、相续之常相中。
四遍常论:四种遍常之邪论。
【义贯】
阿难,是正修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凝定不动明照不惑,正持其心,不起爱求,故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修圆定,照破想阴,行阴现前。于是穷十二生类生灭之根本(行阴),观察彼行阴(七识)幽清恒常扰动之元,于圆遍、相续之常相中起计度者,是人即坠入外道四种遍常之邪论中。
1.类别
①计【心境为常】恶见
【一者,是人穷心境性,二处无因;修习能知二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注释】
穷心境性,二处无因:穷,穷究。二处,心与境二处。欲穷究心与境之性,以求一切法之本元为从何而起,然发觉心境二处皆无生因,亦即没有发现能生心境二处者;换言之,心境本身即是源头。
修习能知:即依其研究心境之修习而得知。
不曾散失:故能生已灭,灭已又再生,于是生生不息。
计以为常:故计心境二者以为遍常。
【义贯】
一者,是,人欲穷究心与境之性,以求一切法之本元,然而发觉心境二处皆无所从生之因(亦即,无物能生心境二者);复依其穷究心境之修习能得知二万劫中,十方一切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相续不断,故彼心境皆不曾散失,方能生已灭,灭已生,生生不息;以此见故计心境以为普遍常住不坏。
②计【四大是常】恶见
【二者,是人穷四大元,四性常住;修习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体恒,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注释】
穷四大元:研穷四大之本元。
四性常住:计四大之性为常住。
咸皆体恒:其四大之体性皆是恒常。
【义贯】
二者,是人研穷四大之本元,而计四大之性本来常住不坏。彼由修习而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一切众生所有生灭皆从四大而来,然彼四大本身咸皆体性恒常,不曾散失,故众生得以生灭相续不断,以此见故,计四大之性以为普遍常住不坏。
③计【八识为常】恶见
【三者,是人穷尽六根、末那执受,心意识中本元由处,性常恒故;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循环不失,本来常住,穷不失性,计以为常。】
【注释】
六根、末那执受:六根,指六根所摄之六识。末那,即第七识。执受,即为末那所执受为我之第八识。
心意识:心,第八识。意,第七末那识。识,前六识。
本元由处:本元生起之处。
性常恒故:不知其为行阴相续之缘故,而计心意识为常。(以见心意识相续不断,则计以为不坏不灭;以其不坏不灭故是常。)
穷不失性:穷究此循环不失之性,以为不坏不灭。
【义贯】
三者,是人于定中穷尽六根所摄之六识、及第七末那识,以及末那所执受为我之第八识,如是于心、意、识中求其根本元由生起之处,计其性为常恒故,而不知其为行阴相续之由。由其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死此生彼,虽循环辗转,然此八识却从不曾散失;因此而谓从本以来识性常住,复穷此循环不失之性,以为是不坏不灭而计以为普遍常住。
④计【想阴尽为常】恶见
【四者,是人既尽想元,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因心所度,计以为常。】
【注释】
既尽想元:想元,想阴之根元。谓想阴之根元既尽,行阴即显。
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理,于生灭的道理中。流,迁流。止,息止。运,运行。转,转变。这些都是想阴的施为之相。此谓,想阴既灭,想阴之生灭于理中更不应再有迁流、息止、运行、转变等施为之相出现。
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既然有生灭之想阴既已永灭,他便以为按理而言,他自然已证到了不生不灭的境地。但是此时他的想阴虽灭,而行阴尚未灭,因此行阴微细之生灭相(此正是第七识之种子),仍有微细的流注生灭相,是故他实非已达真不生灭。按《楞伽经》义而言,此时为已经灭了相生、相住、相灭,然犹未能灭流注生、流注住、流注灭。
因心所度:心,自心。度,计度。谓由于自心计度。
【义贯】
四者,是人既已尽了想阴之根元(想阴已尽),因而他以为此想阴之生灭于理上言之,更无复出现迁流、息止、运行、转变等种种施为之相的道理,因他以为彼有生灭之想心(想阴)今既已永灭,于道理中而言,他自然已经成就了不生灭之法体;然而他的行阴未灭,故仍有行阴的微细流注之生灭相,因此他实尚未达真不生灭之境,不过因他自心所度忖,而计以为常住不生灭。
2.结语:堕为外道(圆常论)
【由此计常,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二外道立圆常论。】
【注释】本节从略。
【义贯】
由此自心魔作崇,邪计心境、四大、八识等为常住不生灭,不达诸法无常之性,因而亡失如来所教正遍之知见,而堕落于外道(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二类外道所立之圆常邪论。
㈢、堕四种颠倒邪见(四类倒见)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自他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颠倒见,一分无常,一分常论。】
【注释】
观彼幽清常扰动元:彼,指行阴。幽清,幽隐轻清。常,恒常。元,生灭之根元。恒常扰动、生灭之根元,以第七识恒审思量,故云恒常扰动;然此行人却误以此为一切生命之根元(源头)。
一分无常,一分常论:一分,一半。即半无常、半恒常。
【义贯】
又于三摩地中,已透过想阴十境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不动、持正其心,不起爱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破想阴而令行阴显现;然彼继而穷究此行阴,以为是十二生类生灭的最终之根本,然而他观彼行阴(七识)系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他便以为这是一切生灭最终之根元,因此,此行者便于自他法中,妄起计着、筹度者,是人即因此而坠入外道四种颠倒之双计恶见中,计执诸法皆是一分(一半)无常,而另一分(另外一半)却是恒常之邪论。
【诠论】
本节中所述行阴之魔相,是由于行者见行阴之体显现(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便着于其相,复于其相上种种推究、攀缘、穿凿附会,以自心妄想而去分别计度那些行阴之相,而以为是究竟之相显现,才会有魔事起。若见行阴现时,虽见其相,不取不着、平等不动,不随之而起计度,只觉知那是禅境必经过程中的一个现象而已;如是观察了知,即仍依本法修习,无有旁鹜,行阴即指日可破。
然而广而言之,一切魔事的产生,都是由于这件事:见相着相!于修行中,于所有见闻觉知,若有所见、有所闻、有所觉、有所知,其种种相,一概不依、不随、不取、不着,只依本心及本法,则魔事自破。
反之,若有所见、有所闻(见闻染净、庄严、恐怖、可爱等相)、有所觉、有所知(或知、或解、或悟某经、某理、某事),即起贪爱、迷执、计着,则不论你修行多高,定力多深,皆立刻为魔所趁、为魔所用,而堕魔数,断菩提路。
1.类别
①计我常他为无常之邪见
【一者,是人观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为究竟神我;从是则计我遍十方,凝明不动,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则我心性名之为常;彼生灭者,真无常性。】
【注释】
观妙明心:观行阴幽清常扰动元,以为即是妙明真心。
湛然以为究竟神我:将行阴之幽清认作是湛然不动之性,且以之为究竟之神我。神我,即所谓灵魂。又,此即印度外道二十五谛中之最后一谛。彼外道有达深定者,能观八万劫,但于八万劫外,即冥然莫辨,彼遂以此冥然莫辨、不可知的境地,立为一切法之本源,称之为冥谛(冥然的真理)。(此犹如道家的混沌:恍兮惚兮其中有相。此混沌儒者又称之为无极。)外道又立从冥谛生觉大(儒道亦立从无极生太极。)又从觉大生我心,从我心生五微,从五微生五大,从五大生十一根(儒道亦立从太极生两仪(两仪即阴阳),再立从两仪生四象)最后立一神我。所以二十五谛中,最初为冥谛,最后为神我,中间共有二十三法,是为冥谛所生之诸法(因此冥谛为最初之能生者)。而冥谛生这二十三法作什么用呢?他们说,是为了让神我受用。(这与耶教言上帝创造宇宙万物,皆是为了让人类受用,是如出一辙的,只不过耶教的道理肤浅得多。)又彼所谓神我约略等于第七识种子,以第七识为我执中心,内执第八识为我,外执前六识为我所,故略同。此行者本来是修行佛法的,竟堕入邪计行阴为神我的外道论,滋可叹哉!
我遍十方:我,即神我。
凝明不动:即无生无灭,故神我是常。
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因此众生是无常。
则我心性名之为常;彼生灭者真无常性:此为计我是常,而在我心中的众生,却是无常的。
【义贯】
一者,是人观行阴之幽清常扰动元,而以为是妙明真心、遍满十方世界,且将其幽清认作湛然不动之性,并以为彼即是究竟之神我;从是谬想则更计神我遍十方,凝明不动,无生无灭,故是常住之性,而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则神我之心性名之为常住不变;而彼有生灭者(我心中之众生),是真无常性。(此为计我是常、众生于我心中生灭,是为无常。)
②计国土无常及究竟常之邪见
【二者,是人不观其心,遍观十方恒沙国土。见劫坏处,名为究竟无常种性;劫不坏处,名究竟常。】
【注释】
见劫坏处:劫坏,即三灾之后,变境成空。
名为究竟无常种性:见三界为三灾所坏,就说世界为究竟无常断坏;而不知世界于空劫后,仍有成劫;成、住、坏、空皆不过暂住,各二十小劫,并非恒常。
【义贯】
二者,是人不复观其自心(因已确定计执自心为神我,是真常性),反而周遍观察外十方器界恒沙国土。彼但见为劫末三灾所坏之处即名彼世界为究竟无常种性(而不知诸世界于空劫后仍有成劫。)而于劫尚不坏处,名之为究竟常(永久常住不坏。此为计外器界已坏者为无常,未坏者为恒常。)
③计心为常、生死无常之邪见
【三者,是人别观我心精细微密,犹如微尘,流转十方,性无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灭。其不坏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
【注释】
犹如微尘:微尘,即外道所计的微细我(微细之我相)。
流转十方:谓此微细我,由于起惑、造业、受报,故于十方世界流转不息。
性无移改:然此微细我之性却从无改变,故我性是恒常。
能令此身即生即灭:谓此微细我之恒常性,却能维持无常身中的生生灭灭。
【义贯】
三者,是人复别观我心,见精细微密之行阴根本犹如微尘,即计之为微细,此微细我虽流转十方界,不断地起惑、造业、受报,然其性却从无移改,故是恒常;依此恒常性,而能令此身虽即生即灭,无常至极,然此微细我其不坏之性,名我性常而一切死生之相便是从我常住之性中流出,名无常性。(此为计心是恒常,而计身为无常。)
④计行阴常,前三阴无常之邪见
【四者,是人知想阴尽,见行阴流,行阴常流,计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灭尽,名为无常。】
【注释】
知想阴尽:谓知道自己之想阴已破,故色、受、想三阴皆已尽。
见行阴流:流,迁流;亦即知道行阴仍在运作。
【义贯】
四者,是人知自己之想阴已尽,且见行阴刻正迁流;然以观见行阴相续常流不断,故计行阴为常性,而见色、受、想等三阴今已灭尽不存,故名之为为无常。(此为计已尽之阴为无常,未尽之阴为恒常)。
2.结语:堕为外道(一分常论)
【由此计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
【义贯】
由此自心魔作祟,而邪计忖度自他之身心与依正诸法皆为一分是无常(一半无常),一分是恒常故(一半是恒常),因而从正修行堕落成外道恶见,惑乱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三类外道所计之一分常之邪论。
【诠论】
这一分常、一分无常之论,究竟有何害处?因为其所计之一分常者,都是其自心、或神我,并且因为计其为常,即表示他自以为已脱离无常,已达不生不灭,不再有轮回,出世之道业已成,不须更修行。而实不然,以仍未达究竟,仍处轮回;一旦报尽,将再受轮回时,即起毁谤。又,未证言证,大妄语成;且随顺外道(即学佛法成外道),破佛正法,误导众生,凡此皆是无间大罪。
㈣、堕四种有边邪见(四有边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分位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有边论。】
【注释】
于分位中:分位有四种:三际分位、见闻分位、彼我分位、生灭分位。
四有边论:此四种邪论,虽然内容都是成对的,双计有边及无边,然而诸外道,并非真已证得无边之理体,故当其计某法为无边之时,只是属于邪计的边见而已,故以正教判之,只能称为有边论。
【义贯】
又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不动,持正其心,不起爱求,魔不能得其便,故能于三昧中上上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彼即穷究行阴而以其为十二生类最终生灭之根本,且观彼行阴幽隐轻清、便认为是恒常扰动的生灭之根元,于四种分位中生计度者,是人即坠入外道之四种有边之邪论。
1.类别
①计过去未来有边,相续心无边之邪见
【一者,是人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计过未者名为有边,计相续心名为无边。】
【注释】
心计生元:生,十二类生。元,生灭之根元。谓此行者观见行阴相,而计之为十二类生的生灭之根元。
流用不息:流,迁流。用,业用。不息,循环不息。此为观见行阴之相,以行阴之相即迁流造作不断故。
计过未者名为有边:过未,过去及未来。以过去已灭、未来未至;已灭者,其范围已确定;未至者,只止于仍是一推想的概念而已,故皆是有边。过者,范围;有边,即有限。
计相续心名为无边:相续心,即现在心,以现在心乃相续无有间断,故名之为无边。
【义贯】
一者,是人于定中观见行阴相,因而起心计之为十二类生之生灭的根元,又观其迁流之业用循环不息,于是计过去及未来者名为有边法(有限之法),而计现在之相续心,以其念念仍相续从无间断故,名为无边之法(无限之法)。
②计八万劫前无边,众生界有边之邪见
【二者,是人观八万劫,则见众生;八万劫前,寂无闻见:无闻见处名为无边,有众生处名为有边。】
【注释】
无闻见处名为无边:谓此行者于其定中观八万劫外,纯是一片寂静,什么都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毫无任何生命的迹象。他不知那只是由于自己的见闻之力不能及于八万劫外而已,因此在八万劫外,他便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正如人为视力、听力所限,于远处之事物便无所见闻一样,所以并非真正在八万劫外没有众生。
有众生处名为有边:此谓,他依自己的见闻能力所及,观见八万劫内有众生处,便把此有众生的范围称为有边。然而众生所在处实是无量,并非有边(有限),只是他不能全见罢了。
【义贯】
二者,是人以其定力能观八万劫,则见八万劫内有众生存在;于八万劫之前,却寂然无有闻见(他于八万劫前看不到、听不到有众生的迹象),由于无闻见处对他来讲系冥然莫辨、不能得其际涯,故他把那不可知的领域名为无边(无限),而于他观见有众生存在之处,即名之为有边(有限)。
③计我知性无边,他知性有边之邪见
【三者,是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彼一切人现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
【注释】
计我遍知:谓彼行者计此行阴之真我能周遍了知。
得无边性:以其遍知,故是无边性。
彼一切人现我知中:其他一切人都是现于我所知的范畴之中。
我曾不知彼之知性:曾,乃,却。谓这些在我的知性中所现之人,也应各具知性;但是我却不能得知他的知性,这可见他的知性一定很有限,因此他的知性不能达于我的知性,而为我所知。
【义贯】
三者,是人观见己之行阴,便执为真我,且更计此真我能周遍了知一切,故此真我于诸法中得无边之性;而彼其他一切人虽皆现于我的知性之中。然而我曾(却)不知彼之知性,可见他们的知性必定是有边的(有限的),因此其知性不能达于我,而为我所知;是故名彼不得如我知性的无边之心,但是有边性。
【诠论】
种种外道千说万论,多半脱离不了自我本位,或自我中心;以外道不能无我(若无我者,即不着我,则非外道,即入如来圣道)。外道以我为能,而以有别于我之一切法我所,依于此我、我所,而作种种妄想分别,试圆自圆其说,以成其一家之言,皆不免自误误人,不脱三途轮转。
④计一切依报正报皆半有边、半无边之邪见
【四者,是人穷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注释】
以其所见心路筹度:谓此行者于其定中,以定力所伏故,其行阴之迁流趋于极缓,他便觉得他的行阴已灭,及至出定,才发觉行阴仍在,于是他便以为他的行阴灭了之后又再生起。如此他便见行阴是时生时灭,于是以自己的心路之历程去筹度,而计着法界一切依报正报皆是如此处于时生时灭、半生半灭的状态中。这又是外道人以自我为中心,而卜度计着一切的另一个例子。
【义贯】
四者,是人想阴既尽,行阴现前,即以定力研穷行阴,欲求其空,以其入定出定时所见行阴乃时生时灭,即以自心路历程筹度计着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又以此推,明其世界中一切所有之物象,亦皆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2.结语:堕为外道(有边论)
【由此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义贯】
由此自心魔所作祟,而邪计妄度诸法有边无边之戏论,因而堕落于外道之恶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四类外道所立之有边邪论。
㈤、堕四种矫乱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知见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注释】
于知见中生计度者:谓行者于彼定中所得的知见中,不能明了抉择,因而虚计妄度。
不死矫乱:不死,指不死天,即无想天之果报。外道计无想天为究竟涅槃处,故又称之为不死天;且说修行人一生若不乱答人,死后当生彼天;他们又说,若自己实在不知,而勉强回答,就会造成矫乱。因此为了避免矫乱,他们立了一项规矩:若有人问任何问题,身为本派弟子,你就应回答说:这是秘密言词,不可明说。或者含糊其词作不定答。佛对他们这种作法,就呵斥说:此真矫乱!(这才是真正的矫乱!)亦即,他本来是为了避免矫乱,而模棱两可、含混其词,结果反而成了真正的矫乱,以其言词闪烁不定故。
【义贯】
又入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然不动,正其心念,不起爱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显现,故能穷十二生类之生死根本(即行阴之体),而观彼行阴(七识)幽隐轻清,恒常扰动生灭之根元(七识),然于彼定中所得的知见中不能明了抉择,而生虚计妄度者,是人即坠入四种颠倒,以求外道不死天(无想天果报)而作矫乱、周遍计度之虚妄言论。
1.类别
①计八亦之矫乱论
【一者,是人观变化元,见迁流处,名之为变;见相续处,名之为恒;见所见处,名之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灭;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正相续中,中所离处,名之为减;各各生处,名之为有;互互亡处,名之为无。以理都观,用心别见。有求法人来问其义,答言: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于一切时皆乱其语,令彼前人遗失章句。】
【注释】
观变化元:谓此行者于定中进观行阴,以其为一切变化之根元。
见迁流处,名之为变:若见行阴迁流之处,即称之为变异。变异即是无常之代名。
见相续处,名之为恒:恒,常。谓见行阴虽迁流变化,却念念相续不断,因此即称此为行阴之常相。
见所见处,名之为生:见所见,能见及所见,亦即八万劫内。名之为生,以其于八万劫内见有众生生起,故称之为生。
不见见处,名之为灭:不见见,不见如前之所见,亦即八万劫外,彼一无所见,不见有一众生,便称一切众生皆归于灭。
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相续,前后法相续。续者,接续。谓,如前之行阴已灭,后之行阴尚未生起,这中间的空档怎么填补,才能让前后接续起来,否则行阴的迁流就中断了;这中继的填补、过渡之物,即称为相续因,例如中有身,或等无间缘。性,行阴之迁流性。此谓若见行阴迁流之性前后皆不断处,好似有一法多出,即称此法为行阴之增法。
正相续中,中所离处,名之为减:中,中间。所离处,分开的地方。亦即,任何一法,不管如何相续不断,中间还是一定会有个空档存在,即所谓虽然相续,而缺中交,例如出入息,在出息与入息之间,就有个空档,其间既无出息、也无入息,也就是说,在出息与入息中间的极短的刹那之间,人是停止呼吸的,这短暂的停止呼吸之刹那,此外道人称之为离(离于出入息之谓也);也因为此中交处是离于出入息相,故这中交处便显然有如少了一样东西,所以此外道人便称之为减(减者,少也)。出入息如是,于行阴迁流中,前阴后阴相续时亦如是,中间有一法减。综观这两句话,即外道于行阴迁流不断之中,见行阴有增、有减;或有时增、有时减,故他不能确定行阴之相,因此他若答别人问行阴有增、有减;或有时增、有时减,故他不能确定行阴之相,因此他若答别人问行阴之相时,便回答说:行阴亦增亦减。而最前面两句,则表示他因见行阴有变异相、亦有恒常相,故他答人时亦言:行阴亦有常亦无常,不可定说。进而推之于一切法,彼亦如是见,故亦作如是说以答他人之问。
各各生处,名之为有:此人于定中,因观众生各各皆有其独有之生处,故称之为有。
互互亡处,名之为无:但他又见一切众生亦皆归于亡处(死亡),便称之为无。合此两句,则若有人问他:众生为有,还是无?或问:法是有、还是无?他便回答说:亦有亦无。
以理都观,用心别见:都,全。别,差别。谓以上八种,表面上好象皆是依理来观察行阴及诸法之相;然而因此行者之用心有所差别,故他所见者便不一致。
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这是六亦,少了一对亦常亦无常,合起来即是八亦论。此八亦论,即是外道之矫乱论。矫乱之义,也就是把道理搞乱,把人搞糊涂。(故亦不妨称之为搅和。)
令彼前人遗失章句:前人,指现前去求法问法之人。遗失章句,章句,为法句之章法、义理。谓令人听其言后,迷失了正当的言词与义理,从而混乱知见与思惟,以致莫知所从。
【义贯】
一者,是人于定中观想阴已尽,行阴显现,于是进而观行阴,因为那是一切变化之根元;当他观见行阴之迁流处,便名之为行阴的无常变异相;若观见行阴虽然迁流,但亦有前后相续之处,于是他就名之为行阴的恒常之相(因此他下结论说:行阴有常、有无常;也就是亦常亦无常)。他又在他能够观见及所见的八万劫处,看到有众生生起,于是他就名之为生;而于八万劫外,不见如他先前所见之处,看不到有众生生起,似一切皆灭,他便名之为灭。(于是他得到另一个结论:行阴亦生亦灭)。
他又观察思维:如果前面的行阴已灭,而后面的行阴尚未生起,这中间必定有个令前后衔接起来的相续之因存在,但他却观见行阴之迁流性中仍有不间断之处,在这前后阴衔接处,本应中断、却没有中断时,便有如多出一个法了,这多出的一法,他便名之为增;反之前后二阴正相续中,其中间为前后二阴所分离之空缺处,(亦即虽相续而缺中交、如出入息),就有如少了一法,这情况他便名之为减。
此行者又因观众生各各皆有其独有之生处,他便名之为有;见其互互相率皆归亡处(尽皆有死),他便名之为无(于是他又得到一个结论:一切法皆亦如是:亦有亦无。)以上八种表面上虽皆似以理都观诸法,然而由于行者之用心有差别,因而于见同一法时,却前后不一致,不能真正得如理而确定之见。以其所见不定故,若有求法人来问其修证之义,他即答言:我今所见为一切法乃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无有一定可说。彼于一切时,皆如是矫乱其语,令彼现前求法之人,遗失章法字句及正义理,令人知见混乱,无所适从。
②计惟无之矫乱论
【二者,是人谛观其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余,无所言说。】
【注释】
谛观其心:其心,其行阴之心。
互互无处:谓于行阴之生与住二相灭时,观见一切皆暂无,他便在此暂现之法法上互相推衍,以至于无处。
因无得证:因,从。从无这一字,而得证道。亦即从无证道,所证者亦无:故于一切,全无所见、无所证,一切皆无。
除无之余:除无一字之外。
无所言说:便什么都不说。
【义贯】
二者,是人于定中谛观其行阴之心,当行阴之生住二相灭的当下,他见一切皆无,他于是在此暂无的现象中,于法法上互互相推相衍,而皆至于无处,于从而妄计自己因无这一字而得证道:即悟一切皆归于无。故若有人来问法时,他唯答一字,但言其无;且除无一字之余,即完全无所言说(什么话都不说)。
③计惟是之矫乱论
【三者,是人谛观其心,各各有处,因有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无所言说。】
【注释】
各各有处:谓此行者于定中观察,在行阴之异相与灭相之后,仍有生、住之相继起,他于是下结论说:一切法各各皆住于有(亦即一切法有)。
因有得证:他因此妄言他因有宗而得证道,亦即是证一切法有。
【义贯】
三者,是人于定中谛观其行阴之心,当他观见在行阴的异相与灭相之后,仍有生相与住相再生起,即下结论谓一切法各各皆住于有处,(一切法有),有妄计其已因有宗而得证无上道,证一切法有。因此若有人来问法,彼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即无所言说(其他什么话都不说)。
④计有无之矫乱论
【四者,是人有无俱见,其境枝故,其心亦乱。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矫乱,无容穷诘。】
【注释】
有无俱见:谓由于此人于定中观察行阴是,双观其生处及灭处,故变成有无俱见。
其境枝故:境,所观境。枝,分歧。谓其所观境现出分歧之象。
亦有、即是亦无:亦有,他因见一切法有生,故他说是有。即是亦无,他因见一切法亦终归于灭,所以他便说:这个有也是无。
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亦无(亦灭)之中,不一定是亦有(亦生),以灭者不一定更生。合上两句为:虽然亦有即是亦无;但亦无并不一定是亦有。
无容穷诘:诘,问。穷诘,追问到底;也就是说,无法问清楚。这种说法在理则学上称为套套逻辑,又译循环论证。(按:亦颇似当今流行的白痴造句法。)
【义贯】
四者,是人于定中观察行阴时,因为双观其生处及灭处,故有无俱见;因为其所观境之象系分枝不齐故,其心亦乱而不一。因此若有人来问法于他,他便答言:法亦有,即是亦无(亦灭),以一切有生必归于灭,故有等于无;但是他却又说:亦无之中不一定是亦有,以已灭者不一定更生,所以无不一定还有。如是他把一切义理及文字全矫乱了,令人无容穷诘而得到任何明白确定的答案,一切一团混乱。
2.结语:堕为外道
【由此计度,矫乱虚无,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义贯】
由此自心魔之作祟而邪计妄度,成为矫乱道理之虚妄、空无之言说戏论,因而堕落于外道之恶见,从而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五类外道的四种迷正立邪的颠倒性、都是为了求外道不死天之果报,不欲给人明确之见解,所作之矫乱正知见、周遍计度、虚妄之论。
【诠论】
此四种矫论,究竟有何过?其过咎为:
一、令人思绪不清,堕于无明愚痴。
二、令人失去正知见。
三、令求法者无所适从。
㈥、计死后仍有十六相之邪见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无尽流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有相,发心颠倒。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见我圆,含遍国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缘,随我回复,云色属我;或复我依行中相续,云我在色。皆计度言死后有相;如是循环,有十六相。从此或计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各不相触。由此计度死后有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注释】
于无尽流:谓在行阴相续无尽的迁流不断相。
死后有相:谓死后仍会再有色、受、想等诸阴相,再从行阴中生起来。
或自固身:固身,坚持固守其身形。(按:这很类似道家的作法。)
云色是我:说四大之色皆是我;此为计色是我。
或见我圆:或妄见我性为圆融。
云我有色:有,拥有,所有。此为计我大色小,色在我中。
或彼前缘随我回复:前缘,现前所缘之色。随,任。回复,回旋往复运用。
云色属我:此为计离色是我。
云我在色:此为计色大我小,我在色中。
死后有相:谓身虽死而我心识仍在,故仍有我相在。
从此或计:谓由此或更转深一层计度。
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彼谓:毕竟之烦恼与毕竟菩提,皆是行阴造作所生,故皆如行阴之无尽,因此染净二法之性实在是同时并存、并行不悖。
【义贯】
又入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持正其心,不起爱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即显现,于是他便在定中穷究十二生类之生死根本,(行阴),而观彼行阴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之根元,故他即于彼行阴相续无尽之迁流相,而生计度此行阴为诸动之本元者,是人从而坠入死后仍会再有色、受、想等诸阴相再从行阴生起之谬见,从而发心颠倒。
或自坚持固守此身形,而云四大之色是我(此为计色是我)。或妄见我性圆融,含遍十方国土,而云我拥有色(此为计我大色小,色在我中)。或彼现前所缘之色,能随我(任凭我)回旋往复运用,而云色属我(此为计离色是我)。或复我系依行阴中之迁流相续之相而存活,故云我在色中(此为计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如是等皆是虚妄计度而言死后身虽已死,但我心识仍在,故仍有我相在。如是之论说循环往复,共有十六种相。从此或更转深一层而计著毕竟烦恼与毕竟菩提皆是由有为的行阴之造作而成,因此皆如行阴之无尽。是故真与妄二法之两性并驾齐驱(同是并存),并行而不悖,故各不相触、相妨。
由此自心魔之作祟而邪计妄度死后仍有诸阴相故,因而堕落于外道之恶见中,于是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六类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于是成成就自心魔所造之颠倒邪论。
㈦、八种邪计无相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无相,发心颠倒。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观其想灭,心无所系;知其受灭,无复连缀,阴性销散,纵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此质现前犹不可得,死后云何更有诸相?因之勘校,死后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断灭。由此计度死后无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无相,心颠倒论。】
【注释】
于先除灭色受想中:先,先前。在先前已除灭的色、受、想三阴中。
死后无相:即死后一切断灭;这是外道断灭论的一种。
发心颠倒:由于此外道论,违悖佛教修因证果之谛理,而入虚无断灭,故成愚迷颠倒。
形无所因:形,形体,身形。因,依。因为四大之色已灭,故身形无所依。
知其受灭,无复连缀:连缀,关联。受阴既灭,则色与心便不再有关连,盖色法与心法中间的桥梁为受阴;受阴一炒,其桥即断。
阴性销散:阴性,此指前三阴:色阴、受阴、及想阴。
纵有生理:此指行阴,谓行阴即使还能得生。
而无受想,与草木同:谓若光有行阴,而无受想二阴,便成为既无想亦无受,如是即与无情之草木相同。
此质现前犹不可得:质,体。谓此四阴(色、受、想、行)之体,现前于定中,尚且不可得。以前三阴已灭,当然不可得;而行阴虽然现在,但它是念念迁流不住的,故亦不可得。
死后云何更有诸相:云何,如何。诸相,诸阴之相。
因之勘校:因之,因此,由是。勘校,复核确定、确认。
死后相无:死后色受想行四阴之相皆成无。
【义贯】
又入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持正心念,不起爱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即显现,于是他便在定中穷究十二生类之生死根本(行阴),而观彼行阴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之根元(七识)。此时,若于先前已经除灭之色、受、想三阴中而生邪计筹度者(谓色受想本有今无,如今行阴虽现有,将来亦当成无),是人便坠入外道所计执的死后一切法皆归于无相之断灭论,则其发心遂成为颠倒心。
此人于定中观见其四大之色灭之后,则念其身形无复所因(所依);若再观其想阴灭时,则念其心无复所系;而当他知其受阴灭时,则计他的色与心无复连缀之桥梁;因他以为前三阴之性既已销亡散灭了,此行阴纵仍有生理(仍旧存在)然而既无受想二阴,则此身乃与草木同。又,此色受想行四阴之质(体)纵使现前于定中犹不可得,死后云何更有诸阴之相可得?因之(于是)勘校复核确定之后,可下结论说:生前与死后四阴之相皆无;如是循环论证共有八无相论。既然现前质空,即无修因;而死后质空,便无证果,是故从此或计涅槃菩提与因果,一切世出世法皆系空无,徒有名字,并无实际,一切法究竟归于断灭,遂成为拨无因果之大邪见。
此行者由此计度死后一切皆归于空无故,堕落于外道之恶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七类外道所立于五阴中计死后无相,心魔所成之颠倒恶论。
㈧、八种俱非邪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行存中,兼受想灭,双计有无,自体相破,是人坠入死后俱非,起颠倒论。色受想中,见有非有;行迁流内,观无不无。如是循环,穷尽阴界,八俱非相,随得一缘,皆言死后有相无相。又计诸行性迁讹故,心发通悟,有无俱非,虚实失措。由此计度死后俱非,后际昏瞢,无可道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八外道立五阴中死后俱非,心颠倒论。】
【注释】
于行存中:行,行阴。存,存在。
兼受想灭:兼兼以,再加上。受想灭,受想二阴已灭。
双计有无:既计有又计无,称为双计。谓因见行阴现在,而计有:见受想二阴已灭,而计无,故成双计。
自体相破:以有无两计互破,故其自体相不能得存:因为一物之自体相若不是无,就是有,不能说此物之体是亦有亦无;若说亦有亦无,则有与无互相冲突,即互相抵消,故此物之自体即破,于逻辑与经验中都不能成立。
死后俱非:即死后变成非有非无。亦有亦无称为双亦;非有非无称为双非。既然生时为亦有亦无,死时就应成非有非无。
色受想中,见有非有:有,是指行阴之有。非有,则是指已灭的前三阴,因为此三阴已经灭了,故成非有。此谓,于已灭之色受想三阴中,相对于现犹存在的行阴之有,则那前三阴即成非有。
行迁流内,观无不无:行,行阴。无,前三阴之无。不无,即非无,既言非无即是有。此谓,于现存的行阴之迁流内,对观于前三阴之无,则此三阴之无并非无,而是有;也就是说:前三阴之无这件事是有的。
如是循环:循环,指循环作观,由后观前,由前观后。(提案:此所谓循环作观,其实就是绕圈子。)
穷尽阴界:阴,指色、受、想、行四阴。界,界限,范围。
八俱非相:有无二法及俱非排列组合,即衍成四俱与四非,称为八俱非。此八俱非为:①有;②无;③非有;④非无;⑤亦有亦无;⑥非有非无;⑦非亦有非亦无;⑧非非有非非无。这八俱非便成一切外道言说戏论的核心。
随得一缘:即随便举一缘,如举色阴,或受阴等,以任何一阴作为因缘皆可。
皆言死后有相无相:有相无相,实是指非有相非无相。
又计诸行性迁讹故:诸行,即诸法,一切有为法。迁,离,谓离于正理。讹,错,谬。谓又以其所计著一切万法之性,既皆迁离于正理,又讹谬错误故。
心发通悟:通悟,指邪通邪悟,而非真正通悟。
虚实失措:虚,即无。实即有。谓令虚实皆无处安置,而不能指任何事物为虚或实。
后际昏瞢:后际,未来。以其智昏故,所见之未来相亦昏矇一片。
无可道故:道,说。谓毫无一点道理或实质可说。
立五阴中死后俱非:谓彼外道即以五阴为题旨,而立众生于死后(其五阴)俱非有非无。(也就是说:人死后,其五阴不是有,也不是无。按:那是什么呢?)
【义贯】
又入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持正其心,不起爱求,故外魔不能得其便,乃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即显现,因此他以穷究十二生类之根本,(行阴),而观彼行阴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之根元(七识)。但是他却于行隐尚存中,兼以受想二阴已灭,而双计亦有亦无(于尚存者计有,于已灭者计无),行阴的自体之相以此有无之互破,故不能成立;是人于是坠入外道之死后有无俱非,(非有非无)的妄论,从而更起种种颠倒邪论。
此人于已灭之色受想三阴中,对见(对观)行阴之有故前三阴成为非有;而于行阴迁流之内,对观前三阴之无这件事实不无(此无非无,而是有无这件事)如是循环对观论证,由后(现在)观前(过去),由前观后,穷尽色受想行四阴之界限,达有无俱非,而衍成八俱非相之乱论,于是随举得一阴为缘(以此阴作题材),彼皆言此阴于死后非有相、非无相。又以其所计一切诸行(万法)之性既皆迁离于正理之外,充满讹错谬误故,其心即依此等邪理而发邪通与邪悟,从而他即更加确定有无俱非之邪见,而令一切事理之虚实皆失其措置之所。
由此对生前之双非,更推而计度死后亦一切法俱非有非无。由依如是邪见而修证故,此行者但见后际(未来)乃一片昏瞢,无丝毫之道或实质理之可道(可说),是故他便堕落于外道之恶见,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八类外道所立于五阴中死后俱非有非无、心魔所成之颠倒邪论。
㈨、七际断灭邪见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后后无,生计度者,是人坠入七断灭论。或计身灭,或欲尽灭,或苦尽灭,或极乐灭,或极舍灭。如是循环,穷尽七际,现前销灭,灭已无复。由此计度死后断灭,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九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断灭,心颠倒论。】
【注释】
于后后无:于行阴念念灭处,以为是后后当归于无。后后,迭语表强调,最后、最终之义。
或计身灭:身,指四大洲众生及欲界天人之身。灭,归断灭。
或欲尽灭:欲尽,即初禅,以离欲得初禅故。谓计初禅当归断灭。
或苦尽灭:苦尽,即二禅。
或极乐灭:极乐,即三禅,以三禅为离喜妙乐故。
或极舍灭:极舍,指第四禅,以四禅为舍念清净故。
七际:即⑴四大洲;⑵六欲天;⑶初禅;⑷二禅;⑸三禅;⑹四禅;⑺四空天。
现前销灭:现前之法悉归消灭。
灭已无复:灭已,未来不更生。
【义贯】
又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持正其心念,不起贪求,故外魔不能得其便,乃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破已,行阴即显现,于是他便能穷究十二生类之生灭根本(行阴),观彼行阴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之根元(七识)。然而他于行阴念念灭处,以为是于后后当归于空无,因此而生计度者,是人即坠入外道的七际断灭论。
此人或计四大洲及六欲天之身当归于断灭、或计欲尽之初禅当断灭、或计苦尽之二禅当断灭,或计极乐之三禅当断灭,或计极舍之四禅天,乃至四空天当断灭。如是循环推论,穷尽七际,妄计现前之法悉归销亡灭尽,灭已,于未来却无复更生。
此行者由此计度死后一切皆归断灭,而堕落于外道恶见,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九类外道所立于五阴中计死后断灭,心魔所成之颠倒邪论。
㈩、邪计五处现证涅槃论(五现涅槃邪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后后有生计度者,是人坠入五涅槃论。或以欲界为正转依,观见圆明,生爱慕故;或以初禅,性无忧故;或以二禅心无苦故;或以三禅极悦随故;或以四禅苦乐二亡,不受轮回生灭性故。迷有漏天,作无为解;五处安隐,为胜净依,如是循环,五处究竟。由此计度五现涅槃,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十外道立五阴中五现涅槃,心颠倒论。】
【注释】
于后后有生计度者:谓观行阴念念相续无间,而计其最终(后后)必有实果产生,且恒常不灭。
五涅槃论:五处皆得究竟涅槃之邪论。五处为六欲天,以及色界四禅天(初禅、二禅、三禅、四禅)。
或以欲界为正转依:欲界,此指六欲天。转依:为唯识法相的术语。转,转变。依,所依。谓转变下劣的所依,成为胜上的所依;如从原来所依的染法、或烦恼法,转而依于净法,或菩提法、或般若法。盖转依的涵义,即与断证一词相近。又,转字,古释为转舍、转得,意为转舍劣法(或恶法、染法)、转得胜法(或善法、净法)。然而须先转舍,然后再转得。正如于断证,必须先断,然后再证(如先断烦恼、再证菩提)。又,唯识学所说之二转依果,即是菩提与涅槃;以此二者为经由修证圣道,而转舍烦恼障以及所知障,而后所得的最胜妙果。故此二转依果又称为所转得之果。此句谓,此人邪计以欲界天为究竟天之转依(究竟果),即有若仙家之计六欲天为长生不死之仙境。
观见圆明:观见欲界诸天(六欲天)之天光圆明。以此行者刚破想阴,圆定发明,初得天眼,故得观见六欲天。
或以初禅性无忧故:初禅,色界初禅天。因为初禅是离生喜乐地,系初离于欲界烦恼,欲界之苦恼不再逼迫,故他称之为无忧。此谓,此行者或以离于欲界忧恼的初禅境界,计为究竟涅槃。
或以二禅心无苦故:谓为此人或将二禅的定生喜乐、心中无苦的境界,计为究竟涅槃。
或以三禅极悦随故:谓为此人或将三禅的离喜妙乐、极其喜悦相随不离(极悦不断)的境界,计为究竟涅槃。
或以四禅苦乐二亡,不受轮回生灭性故:苦乐二亡,因为四禅系舍念清净,苦乐二念皆不生,此行者住于此境,便以为已超脱生死轮回,不再受生死苦,因而计四禅境为究竟涅槃。以上皆是将有为、有漏的欲界及色界天,计为无漏、究竟之胜果。
迷有漏天,作无为解:谓迷于有漏的欲、色界天,计为无漏、无为之涅槃净境。
五处安隐:安隐,同安稳。谬以此五处为安稳的究竟归宿。
为胜净依:谓以彼五入为最胜清净、究竟之所依处。
如是循环,五处究竟:循环,循环论证、推观。谓经由这样的循环论证,而谬称此五处皆是究竟涅槃之处;此即是以染作净。
五现涅槃:五,五处。现,现证。谓此五处皆是现证涅槃处。
心颠倒论:因为此人以染作净、以有漏作无漏,故是心颠倒。盖此心颠倒系自心魔之所成。
【义贯】
又于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坚固凝定、持正其心,不起爱求,外魔不复能得其便,乃能增进而破想阴;想阴既破之后,行阴即现前,因此他便能于定中穷究十二生类之生灭根本(行阴);于是此行者于定中观彼幽隐轻清、恒常扰动之根元(七识);但是他于行阴念念相续无间之相,计其后后(最终)必定有实体存在,恒常不灭。因而生邪妄计度者,是人即坠入外道所计执之欲界色界五处皆是究竟涅槃之邪论。
其中有的行者或以欲界六天作为正转依,果(涅槃极果);这是由于他在破了想阴之后,以圆定发明所得之天眼观见欲界诸天的天光圆明,超日月光,因而心生爱慕故,遂计彼天为涅槃界。有的行者或以初禅天之离生喜乐性无欲界之忧苦故,遂计为究竟涅槃界。或有行者以二禅天的定生喜乐境界,心中无苦逼切故,遂计为涅槃界。或有行者以三禅天之离苦妙乐境界,极其喜悦常相随不离故,遂计为涅槃界。或有行者以四禅天之舍念清净,得于舍受,不苦不乐,苦乐二亡,便以为不再受轮回之生灭性已证得不生灭性故,遂计四禅天为涅槃界。此五者皆是迷有漏有为、仍在生死的欲界色界诸天,谬作无为之涅槃解,妄以此五处为究竟安隐之最终归宿,而且邪计此亦为最殊胜清净者(佛)之究竟依处;如是循环论证、推观(以此推彼,以欲界天而推证初禅天,再以初禅推二禅等),而妄言五处皆已达究竟涅槃之无上极果。
由此计度五处皆是现证涅槃处,彼诸天人得现受寂灭之乐,不待将来,无须更修,因而堕落于外道之恶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十类外道所立于五阴中可得五种现证涅槃,乃心魔所成之颠倒恶论。
四、结语:定中用心交互所成,嘱令保护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狂解,皆是行阴用心交互,故现斯悟。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以迷为解,自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护,销息邪见,教其身心开觉真义,于无上道不遭枝歧,勿令心祈得少为足,作大觉王清净标指。】
【注释】
如是十种禅那狂解:这十种于修习禅那时所起的狂解。狂者,因为这些魔境到后来都变成未证言证,自言登圣,故成狂妄之徒。《楞严经正脉》云:然通论十种狂解(行阴所趣十种狂妄境界),不出断、常、空、有四字而已。且前五属断、常,后五属空、有。又,中土狂禅亦常有类此情形者。
无令心魔自起深孽:孽,罪孽。心魔,以行阴十魔境,皆是行者自心之心魔造作所起,非为外魔所作。魔者,破坏义,以自持心不正,而起妄想计着,遂成自我破坏,心魔于焉出生。
勿令心祈得少为足:心祈,心中祈求。得少为足,以稍微有所证得、解得,便生满足,乃至因此而自满;以自满故,终成狂妄。而众生之所以会得少为足的原因,都是由于在初发心时,没有依于正信而发大心;而之所以不能发大心的缘故,也都是由于正信、正知见不足。盖修行若不发大心,便极容易止于途中的种种化城,而谓为实在、究竟的涅槃城。又,此经中所说的十种狂解的得少为足之人,都是已经正式起修,并且皆已证得禅那,且又破了色、受、想三阴的深修之士;然而当今之所谓狂妄者,却连得少为足都谈不上,因为彼等充其量仅是学少为足,或修少为足,因为有的才开始在学习、或方开始修,仅仅修学了少少分便觉得非常满足了,以此自满而骄矜自视、而目空一切,以是成狂。
大觉王:即佛。
清净标指:清净妙法之所标指者,亦即直指本心,直标成佛之道。
【义贯】
阿难,如是十种于修习禅那时所起之狂解,皆是行者于想阴破后,行阴显现之际,但此行者用心不善,定慧与妄想交互陵替,故现斯等邪悟境界。然而众生冥顽迷惑,不自忖度思量正法及自己难得的身分(忘失正法及自我),逢此狂悟境界现前之际,竟以迷妄之境界为得胜解、开悟,而自言已登圣位,因此未证言证,大妄语业于焉成就,来世当堕无间地狱受无量苦。
汝等必须将如来之正法语,于我灭后,传示于末法时期,遍令众生修正定者,觉了斯十种心魔之义理,无令行者自己心魔自起狂解、从而造大妄语之深巨罪孽,以保持正法,不令断绝,并以覆护正修之士,消灭止息种种颠倒邪见,教其身心开发觉了真义,于无上佛道不遭横枝歧路,而堕入外道,并勿令其心中生起祈求得少为足之念,因而堕于凡、外、权、小得少为足之境界。汝等须作大觉王所教敕清净妙法之标指,直指本心、直示成佛之道。
第五节识阴魔境
一、识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行阴尽者,诸世间性幽清扰动,同分生机绦然隳裂,沉细纲纽补特伽罗,酬业深脉感应悬绝。于涅槃天将大明悟,如鸡后鸣,瞻顾东方已有精色。六根虚静,无复驰逸,内外湛明,入无所入。深达十方十二种类受命元由。观由执元,诸类不召,于十方界已获其同;精色不沉,发现幽秘,此则名为识阴区宇。】
【注释】
行阴尽者:谓行者若在想阴尽,行阴显现之后,开始修断行阴,于此修断过程中,若能始终不起狂解,或一有妄念生起,便能觉知不为所惑,常住于圆定,因此终能达到行阴尽的地步。
诸世间性:指世间之生灭性。
幽清扰动同分生机:同分,众同分。生机,生灭之机。机,同基,动之始也。此句谓幽隐轻清、而扰动不息、众同分的生灭之机。
倏然隳裂:倏然,突然。隳,毁。裂,破裂。
补特伽罗:梵语,义为数取趣。数,数数,多之义。取,得也。趣,六趣。谓数数不断地由取而得六趣之果报。数取趣亦即是众生。
酬业深脉:酬业,酬答宿业,即受宿业之报。深脉,深潜之脉络,即指行阴。
感应悬绝:感应,即因果感应。悬,远。绝,断绝、绝迹。谓行阴为能感应因果者,而今行阴已尽,因果之深潜脉络便断,因丧果亡,故不复受生,因此说感应因果之行阴已断绝悬远,亦即是说行阴已经远离。
将大明悟:即天亮,得大醒觉(大觉悟)。
精色:精明之色;天将亮之时,天上虽有精明之色,但未大明。这用以象徵于性天之中,行阴已尽,识阴显现,故于性天中现有精明之曙色,但仍未放大光明。
内外湛明:内六根、外六尘湛然明彻,根尘化为一味,归于一体,而无复内外相隔之相。
受命元由:受命,即受生。受生之根由即是第八识。
观由执元:由,根由,即识阴。执,计执。元,本元真心。谓此行者观自己受命之元由(识阴),便计执它是本元真心。
诸类不召:诸类,指十二类生。召,召引。谓十二类生皆不能召引他再去受生,因为他的行阴已尽故。
于十方界已获其同:获,得,得证。同,同一识性。谓已证得十方界皆是同一识性,亦即同是唯识变现。
精色不沉:其识精元明之色不再沉溺而复现黯冥。
发现幽秘:发现,开发显现。幽秘,幽暗隐秘之处,即识阴之体。以行阴既灭,识阴即显现,故有如开发显现出幽暗隐秘之处。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以修断行阴、但一向不起狂解,因而得达行阴尽者,其诸世间生灭性,幽隐轻清扰动不息,众同分之生灭机枢倏然隳坏破裂,深沉微细之大纲枢纽,亦即一切补特伽罗(众生)酬答宿业深潜之脉络(行阴)已断,故因果感应之根本便已悬远断绝。当此之时,行者于涅槃之性天,将大明悟(天将亮),如鸡于微明之后鸣啼,此时瞻顾东方,已有精明之色出现,但仍未大明。是时六根皆不受外尘故一片虚静,其心无复奔驰散逸,是故内六根与外六尘皆湛然明彻,且根尘化为一味、一体,无复内外之相,故入无所入。从而深达十方世界十二种类,众生投胎受命之根本元由,由是第八识便显现。行者虽得观见此元由(识阴之体),然而却执此为其本元之真心,是故仍不能破之;虽不能破识阴,但由于行阴已破,故诸十二类生皆不能召引他再去受生,因他于十方界,已获证其同一识性,即十方同是唯识变现。其识精元明之妙色不复沉溺汩没于无明。又,以其行阴已尽,识阴显现,故有如开发显现幽暗隐秘之处一般,亦如脱下外衣,然犹无法破之,此则名为本心被识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识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于群召已获同中,销磨六门,合开成就,见、闻通邻,互用清净。十方世界及与身心如吠琉璃,内外明彻、名识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命浊,观其所由,罔象虚无,颠倒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于群召已获同中:群,众也,指十二类生。召,召感,果报之牵召。获,得,证。同,同一唯识性。中,境界之中。谓于十二类生之果报召感,已证得其同一之唯识性。
销磨六门:销磨,销镕。六门,六根。谓六根隔别之相已经消融,六根便得融通为一性。
合开成就:合,合为一。开,开为六。谓不论是令六根合而为一,或开而为六,此行者皆已得自在成就。
见、闻通邻:见、闻,此系见、闻、觉、知、尝、嗅等六用。通邻,不隔,指六用不隔。
互用清净:谓六根之互通而共用,皆得清净,而全无浮尘与胜义之隔障。
十方世界及与身心如吠琉璃:十方世界,指外器世界。身心,为有情世间;即依报与正报。吠琉璃,即琉璃、又做琉璃、毘琉璃,意为青色宝,为七宝之一。其宝青色莹彻有光,凡物近之,皆同一色。(《慧琳音义》)。据经典中说:虚空之色(青色)即是由须弥山南方之琉璃宝所映现者。(《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随宝威德色现于空,故赡部洲人似吠琉璃色。
识阴尽:识阴尽时即得一念不生,故生灭和合之相俱灭。
超越命浊:前面经中释命浊云:汝等见闻元无异性(即一性也),(然)众尘(令之)隔越,无状(无端)异(相)生(起,成为六用)。(此六用之)性中(本)相知,(但于)用中(却)相背,(其)同(与)异失(去一)准,相织妄成,名为命浊。现在由于合开皆已成就,一六俱亡,无复相织,故能超越。
观其所由:观,返观,回观。谓识阴破后,返观识阴之所由来。
罔象虚无:罔,无。谓识阴本无相,其体本自空寂。
颠倒妄想以为其本:谓识之体本空寂无相,但以颠倒妄想而令无相而现相,识阴乃得于中生起,此为识阴生起之本。
【义贯】
修三昧者若于群生果报之牵召,已获证同一唯识性之境界中,以诸法一性故,即得销镕磨尽六门之差别相与用,于合而为一及开而为六两方面皆得自在成就,故其见、闻等六用便能通邻而不隔障,六根互通共用清净而无所染着。外器界之十方世界及与内身心有情界,一切依报正报,皆如吠琉璃,内外明彻,通同如一,无有隔碍,此名识阴尽之相。以识阴尽故,是人则能超越命浊;既超越已,反观其识阴之所由来,乃知全是以非有之罔象、体性空寂之虚无等颠倒的妄想,致令非有而现有,以为其生起之本。
三、识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⑴、堕因所因之邪执生外道种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于识还元;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能令己身根隔合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通吻,能入圆元。若于所归立真常因,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注释】
穷诸行空:研穷行阴相,而达于空。
于识还元:识,八识。还无,返本还元,归于本识,即第八识显现。
已灭生灭:生灭,指七识迁流之相。行阴既尽,识阴即显现。
而于寂灭精妙未圆:寂灭,指第八识的本寂之性。精妙,真精妙明。未圆,仍未圆满,亦即仍为识阴所覆(即识阴区宇)。
根隔合开:根,六根。隔,隔碍。谓六根之隔碍已消融,而达六根开合自在之用。
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诸类,十二类生。通,通同,同一。觉,见闻觉知等六用。
觉知通吻:吻,吻合。见闻觉知之用已通同吻合。
能入圆元:圆元,圆满根元,即识阴。
若于所归立真常因:所归,所归之圆元。谓若于所归的圆满根元,不达即是识阴,而妄立之为真常。
因所因执:因,依,即能依,指能依之心(八识)。所因,所依,即所依之境。换言之,即能所之执,即执八识为能,七转识为其所。
娑毗迦罗:黄发外道。
立所得心:所得,有所得。由于能令此身根隔合开,而立有所得之识心。
成所归果:成,成立。所归,所得。谓立与诸类觉知通吻,为识阴所归之果。
【义贯】
阿难当知,是修三摩地之善男子研穷诸行(行阴)而达于空,于八识返本还元,于是识阴显现;他虽已灭七识迁流生灭之相,然而彼于识阴之寂灭之性、真精妙明,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他已能令己身六根之间的隔碍消融,而达到六根合开自在之用。亦与十方诸十二类生通一见闻觉知;见闻觉知等六用既已通同吻合,此人即能入于圆满根元(识阴)。他若于所归之圆元不达乃是识阴,而妄立之为真常因,且生殊胜之解者(以为那是究竟极果),是人则堕于外道的因所因之执(能依所依之执),于是入于娑毗迦罗(黄发外道)所归之冥谛而成其伴侣(即学佛反成外道),迷佛果菩提,亡失佛知见。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一境,此为由能令身根开合,而立有所得之识心,成立其为所归果。违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槃城而行,当生于外道之种类。
⑵、堕能非能之邪执生我遍圆种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归览为自体,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类流出;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注释】
若于所归:若于所归托之圆满根元。
览为自体:览,观。观识心为自体;久久观成,即见识体无边,因此接着便觉一切众生皆是在我识心中生,我成为能生,而彼众生则为我所生;这样便与大自在天所见一般,因大自在天之咎即在于计其身能生无量众生,而彼等众生皆与大自在天之所生者。
能非能执:能,能生,指我能生彼。非能,非能生,指彼众生非能生我。如是之计执,称为能非能执。
摩醯首罗:即大自在天,亦即自在天魔。
成其伴侣:即与天魔成同一类,堕于魔知魔见,而不信众生之生灭为别有因果。
立能为心:谓立能生众生之识阴为因心。
成能事果:成就能生众生之事的果。
生大慢天:即大自在天所在之天,大自在天王之形貌为三目八臂,骑白牛,执白拂。
我遍圆种:遍遍一切处。圆种,圆摄一切种性之众生。
【义贯】
阿难,又修三摩地之善男子研穷诸行(行阴)之相以达于空,已灭第七识迁流生灭之相;行阴(七识)既尽之后,识阴(八识)即显现,然而彼于识阴寂灭之性,其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行者若于所归托之圆满根元(识心)览为自体,遂见尽虚空界十二类生内之所有众生,皆是从我身中一类流出者;若于此而妄生胜解者,是人则堕于我能生彼,而彼非能生我之计执;于是感得色界天摩王摩醯首罗天为之现无边身以摄化之;彼于是为自在天魔所摄,而成其伴侣(与天魔同一类),自计能生,而不信众生之生灭非彼所主。以此计执,而迷失佛果菩提,并且亡失正知见。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二境,立能生众生之识阴为因心,成就能生众生之事果,违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槃城而行,当生于大慢天(色界魔天),而计我遍一切处,能圆摄一切种性之众生。
⑶、堕常非常之邪执生倒圆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圆种。】
【注释】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若于所归之圆满根元(识阴),觉得有所归依之处。
自疑身心从彼流出:自己怀疑我的身心,好象是从他流出的,亦即为他所生。
即于都起所宣流地:都,全。宣流,即流出。即于能生起一切法之宣流地(即识元)。
作真常身:作,当作。
无生灭解:故起无生灭之解。
在生灭中早计常住:在生灭法中,计其为常住之法。早计,表示未经周全思虑,即匆遽起此计着。
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如是既惑于真不生之性,又迷于现有生灭之法。
安住沉迷:安心住着于沉堕迷惑之法,不以为咎。
立因依心:立因,立八识能生我身心为因。依心,妄起八识为我归依处之心。
生倒圆种:生于颠倒圆满之种类。
【义贯】
又修三摩地之善男子研穷诸行阴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了行阴;行阴(七识)既尽之后,识阴(八识)即显现,然而彼于识阴(八识)寂灭之性,其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行者若于所归之圆满根元(识阴),觉为有所归依处,且自疑我之身心乃从彼识心流出者,甚至十方虚空中一切依正咸为其所生起者,即于能都起一切法所宣流之地(识元),当作是真常之身,而起无生灭之解。如是即是在生灭法中过早计之为常住,如此既惑于真不生之性,亦迷于现前生灭之法,而安心住着于沉堕迷惑之法,不以为咎,反而生胜解者,是人则堕于以识阴为常我及以万物为非常之计执,且计自在天为万物之生因,因而成其伴侣,与魔一类。以此计执,不但迷失佛果菩提,而且亡失正知见。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三境,立识能生我身心为因及识我归依处之心,因此成就妄计之果,违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槃城而行,当生于颠倒圆满之种类。
⑷、堕知非知之邪执生倒知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注释】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所知,所观知,指识阴。知遍圆,计执此知乃普遍圆满一切法。
因知立解:因此遍一切之知而立邪解。
十方草木皆称有情:有觉遍一切,故计草木亦有觉知(否则即不遍);草木既亦有觉知,故草木亦是有情。
草木为人:草木死后得为人。以一切皆觉,故有情无情、有知无知之间,能互为轮转。《楞严经正脉》云:问:此与内教(本经中佛说)山河化为(无上)知觉,(及)无情作佛之旨,何所简另(如何分辨)?答:内教(佛法)明见、相二分本惟一心(见分与相分,一切内外诸法,本来皆是一心之所变现),迷之为二(自心迷惑,故成为见外二种法),妄见,无情不通大觉(若心有妄见时之凡夫,对他而言,无情界便与大觉不相通,互相隔碍),大悟复归一心(他若大悟,则一切法复归一心),则通一知觉,更无外物(则证知一切本是一知觉,更无外物;非是如凡夫所见的内有知、外无知,内外完全不同,完全不相干;亦非如外道所见的内有知、外亦有知;彼谓内外虽各自独立,然各皆有知。)非谓各各有知,同他心量(并不说有情、无情都各各有其觉知,彼此心量都一样。)
又,山河化为无上知觉之意为:山河化为无上知觉的一部分,无有内外之隔,并非说无情与有情等同,无知同于有知。又,外道之草木亦有知,换句话说,即是说:草木也有命,草木也有灵魂。又,近来有科学实验者,以不同的声、光、或音乐等,加之于草木,结果发现这些草木对于不同的声、光、音乐等,亦有不同的反应,因此推定:草木也有灵魂或觉知。其实草木对声、光、音乐等的反应那是一种机械反应,与草木的向日性,向光性、向水性等是一样的,但与人的能觉知、思维善恶、意志之心,完全两样。简言之,人有神识,草木无神识。又,天台所谓草木成佛,应释为本以山河化为无上知觉的另一种说法,其中应含有如来密义,并不可如字面上所说每一根草、每一棵树都能修行戒定慧,息灭贪嗔痴,明心见性,依如来密因,历六十位修而各成一尊佛,此非正解,而是表示当你的正报身成佛时,你的依报的一切,也都是你的佛性中物,是你这佛世界(正觉世间)的一部分,都是神圣庄严的,称之为内外一体,而非如昔迷时的内外分隔,外在一切都与你无关。亦以此一体故,外之草木流水等乃至亦能承佛威神而演法音,但这并非说此诸草木自己能说佛法,乃是承佛威神力故。如是方为正解,而不混同外道知见,以致坏佛知见,令众生堕入外道、天魔境界而不自知。
无择遍知:无择,没有拣择,即无差别之义。谓一切皆无差别,有情无情普遍皆有觉知。
知无知执:有知与无知混淆、混同之执;谓无知之无情能成佛。既如此,那么草木如何修行?它们修什么行而得作佛?草木如何修戒定慧?草木如何受三皈、五戒?草木如何厌生死苦?如何出家、修道?如何求善知识?如何受比丘比丘尼戒、菩萨戒?草木如何修三摩地?如何修止观?如何断恶修善?如何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草木如何去贪嗔痴三毒心?如何修四谛八道、三十七道品?如何修六波罗蜜、四无量心?草木如何明心见性?如何修首楞严三昧?如何坐道场,降伏魔军,成等正觉?如何开悟?如何大彻大悟?若如是以理分析,则知所谓草木成佛,乍然一看,是很玄奥,高深莫测,实则与理不合,以因明学言之,即:不能极成(此说不能成立);更何况还有佛所喝斥的混淆知与无知、内教与外道之过。
婆吒、霰尼:皆外道之名。
执一切觉:执一切物皆有觉知;此即所谓泛知性论。
计圆知心:圆,圆遍一切。知,有知。心,因心,亦即本修因之义。谓计圆遍一切有知为因心。
【义贯】
又修三摩地之善男子研穷诸行(行阴)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之相;行阴(七识)既尽,识阴(八识)既显现,然而彼于识阴寂灭之性,其真精妙明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若于所观知之识阴,而计此知系普遍圆满一切法故,他便会因此遍一切之知而立邪解,谓十方之草木皆得称为有情,与人无异;且草木死后得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有情与无情互为轮转,无有拣择(并无差别),一切情器(有情、无情)普遍皆有觉知;于此谬理而生殊胜之解者(觉得很殊胜),是人则堕于有知与无知相混淆之邪法计执,外道师婆吒及霰尼计执一切物皆有知觉,便会成其伴侣,与其同类。以此计执,行者不但迷失佛果菩提,并且亡失如来正知见,而堕为外道(即学佛成外道)。
是名于定中识阴显现之第四境,计圆遍一切知为本修心,成虚妄谬误之果。违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槃城而行,当生于颠倒知觉之种类(成为外道种性)。
⑸、堕生非生之邪执生颠化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融根互用中已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诸迦叶波并婆罗门,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五,计者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注释】
根互用中:根,六根。
已得随顺:识阴尽后,于六根互用便可得自在,然今识阴犹未尽,故只能得随顺而未自在。
便于圆化一切发生:圆化,圆融之化理。一切发生,一切诸法之发生。
求火光明:此行者以虚妄计执发生诸法之功能者为四大种,于是向外寻逐,或求于火的光明之性。
爱风周流:风,风大。谓或爱风大的周流之性。
观尘成就:尘,即地大,以地大能成长诸物,含藏众宝故。谓或观地大而求其含藏众宝、成众物之性。
群尘:即地水火风四大。
发作本因:发作,发生造作。谓发生造作诸法之本因。
立常住解:彼行者由于认四大能生造一切世间法及出世间法,因此立能造之四大之性为常住。
生无生执:计执四大为能生,而四大之自体却无生灭。
诸迦叶波:为婆罗门之一大姓,共有十八族,如优楼频螺迦叶即为其中之一族。此主指事四大(崇拜地、水、火、风)之外道迦叶。
计者崇事:计者,虚妄计执者,此指计无情为常住之邪惑者。崇事,崇拜无情之邪事。
立妄求因:建立虚妄理论来求一切法之真因(本相)。
【义贯】
又修三摩地之善男子研穷诸行阴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行阴;行阴(七识)既尽已,识阴(八识)既显现,然而此人于识阴寂灭之性,其真精妙明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若于圆满融通六根互用之中,虽未自在无碍,但已得随顺,便于圆融之化理、一切诸法之发生(诸法之源起)妄计为四大之功,于是向外寻逐,或求于火大之光明性,或乐于水大之清净性,或爱风大之周流性,或观尘(地大)之能与成就性;此人即于此四大各各皆予尊崇事奉,且以此群尘(四大),为一切发生造作之本因,而立能生、能造之四大为常住不生灭之理解,然而却计四大的一切所造皆属无常;如此,是人则堕于外道之生无生执(执四大为能生,而自体乃无生)。以此计执故堕于诸迦叶波等外道师,并婆罗门之境界,勤劳其心,役使其身,以奉事于火、尊崇于水,并以此等崇事而欲求出离生死,如是外道即成其伴侣,从而不但迷失佛菩提,并且亡失如来正知见,堕于邪知、邪见、邪行。
是名于定中识阴显现的第五境,以计无情(四大种)为常住之邪惑者及崇奉四大之愚事,迷于真心以从物,立妄论以求真因,追求妄因而冀得真果,违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槃城而行,当生于颠倒化理之外道种性中。
⑹、堕归无归之邪执生断灭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明计明中虚,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六,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注释】
若于圆明:圆明,圆遍湛明,指识阴。谓若于已显露的识阴之圆遍湛明之相。
计明中虚:虚,虚无体性。谓虽观见识阴湛明之相,但仍不知其为罔象,而计执此圆明相中之虚无体性,以为究竟。
非灭群化:非,毁。灭,灭尽。群化,群尘所化,即身土(自身与国土),亦即是有。谓欲灭尽一切群尘所化之身土(依报正报),以达灰身泯智。
以永灭依:永灭,永灭群化。依,之所依。永灭群化之所依,亦即是空;盖由依于空,而得灭有,故空是灭有之所依;群化者,有也。
为所归依:谓计以空灭有,永归于空,为究竟归依处。
归无归执:归无归,归于无所归之处,以其虽言归,但其所归之处乃灰泯虚无之顽空境界,故实无所归。
无想天中:此无想天系摄非想非非想天。以彼计执于无所归之顽空,故来世感得生于外道之无想天及非想非非想天中。
诸舜若多:舜若多,梵语,空义。此处指趣于顽空之天众。
圆虚无心:圆,圆明。谓于圆明中,以虚无之心。
成空亡果:成空,成就住着于空。亡果,亡失菩提智果。
生断灭种:当生于外道断灭之种性中。
【义贯】
又修三摩地之善男子研穷诸行阴之相而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破行阴;行阴(七识)既尽已,识阴(八识)即得显现,然而此人于识阴寂灭之性、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
此时行者若于已显露的识阴之圆遍湛明之相,不知仍为罔象,而计执此圆明相中之虚无体性为究竟地,转而欲非毁灭尽一切群尘所化之身土,欲达灰身泯智,甚且以永灭群化所依之顽空,为其所究竟归依之处。若更于此计着生殊胜之解者(觉得此解十分殊胜),是人则堕而归于无所归的灰泯顽空之计执,
如是来世即感得外道无想天中诸趣顽空之舜若多天众,成为其伴侣,与其同类。如此即是以虚无为因,而迷失佛菩提,并且亡失如来正知见,堕入邪知、邪见、邪行。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六境,乃于圆明中以虚无之心,成就住着顽空,亡失菩提智果,违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槃城而行,当生于外道断灭之种性中。
⑺、堕贪非贪之邪执生妄延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圆,长不倾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斯陀求长命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七,执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长劳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注释】
若于圆常:圆常圆满常住。谓若于识体所现湛然之相,计其为圆满常住。
固身常住:谓又见识阴能持身不坏,因而欲坚固此身,令得常住。
同于精圆,长不倾逝:谓欲令此身,与精湛圆明的识阴一样,长生不死。长,长生。倾逝,逝世。长生不死即长寿仙也。
贪非贪执:贪非可贪之计执。以其所贪之长生不死,实非可贪,因为欲令有漏之身达常住不死,实非可得故,故言非可贪者。
阿斯陀:阿斯陀仙,即长寿仙人,又作阿私陀。为中印度迦毘罗卫国之仙人。释尊降诞时,阿斯陀为之占相,并预言其将在佛。依《佛本行经》卷七至卷十所载,此仙人具足五神通,常自在出入三十三天集会之所;曾于南印度增长林中观释迦菩萨托胎之瑞相,后闻太子诞生,遂与其侍者那罗陀至净饭王宫,为太子占相,见有大丈夫之相好,预言其出家必成正觉,可得菩提,转无上最妙*轮。又自顾已老,知不及太子成道,受其教化,而悲叹号泣,后令侍者那罗陀出家,以待太子成道。由此可知,即使长寿仙,其命亦有尽期;且长寿仙只得有漏之长寿报,不能成就无漏胜福,故他便与如来出世擦身而过,菩提涅槃失之交臂,滋可惜也。
执著命元:命元,受命之根元。谓执着识阴为受命之根元。
立固妄因:固,坚固。妄,幻妄之色身。因,以之为因心。谓立视若坚固,实乃幻妄的色身,以及显现圆常相的识阴,以为其因心。
趣长劳果:劳,尘劳。果,果报。趣向长恋尘劳之果报。
生妄延种:延,延寿,延长寿命。
【义贯】
又修三摩地之善男子研穷诸行阴之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行阴;行阴(七识)既尽已,识阴(八识)即得显现。然而此人于识阴寂灭之性、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若于识体所现湛然之相计为圆满常住,又观见识阴能持身令不散坏,因而欲以种种方法来坚固此无常之身令得常住不坏,令同于精湛圆明之识阴,恒久长生而不倾逝,成为长生不死之长寿仙人。若于此计着而生殊胜之理解者(觉得非常殊胜),是人则堕于贪非可贪之计执。如是来世即感得诸长寿仙如阿斯陀等,求长命不死者成其伴侣,与其同类;以此计着而迷失佛菩提,并亡失正知见入邪知、邪见、邪行。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七境,系执著识阴为受命之根元,立视若坚固实乃幻妄之色身,以及显现圆常相之识阴为因心,于是趣向长恋尘劳之果报,违悖远离圆通正道,背涅槃城而行,当生于妄冀延长无量寿命之凡外种性。
⑻、堕真非真之邪执生天魔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观命互通,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便于此际坐莲华宫,广化七珍,多增宝媛,恣纵其心;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真无真执,吒枳迦罗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八,发邪思因,立炽尘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种。】
【注释】
观命互通:观自己受命之元与诸众生类互通。
却留尘劳,恐其销尽:却留住世间尘劳,只恐怕它全部销尽,则我之身命便无所依托。
坐莲华宫:现坐莲华台之宫殿。
宝媛:媛,美女。
恣纵其心:恣纵,放任。指放任其心于五欲之乐,却以为是在受最胜妙乐。
真无真执:真,妄以业识命元为真常。无真,而实非真常;起如是二种计执。
吒枳迦罗:吒枳,梵文taki,爱染。迦罗,作、能作,所作。合称爱染所作,为天魔之异名。义谓天魔以一切世间皆爱染之所作,而爱染本身即是能作、能生一切法,此人以此知见,是故放恣自己于五欲之境,而无所忌惮。
发邪思因:发起邪思纵欲,以为因心。
立炽尘果:炽,炽盛。尘,尘劳。果,果觉。谓立炽盛尘劳以为果觉。末世愚妄贪染之人所倡的且把尘劳当佛事者,近之。
【义贯】
又修三摩地之善男子研穷诸行阴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行阴;行阴(七识)既尽、识阴(八识)即得显现。然而彼人于识阴之寂灭性、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于定中观自己受命之元(识阴),为与诸有情类互通(故见一切身命都是以识阴为本),却留住不舍世间的尘劳(以诸识离尘无体),只恐其销亡净尽,则我之身命便无所依托。此行者便于此际现坐莲华台之宫殿,并广化七珍宝物,多增宝媛,恣纵其心于五欲乐,以为是在受最胜之妙乐。若于此邪行而生胜解者(觉得十分殊胜),是人则堕妄以业识命元为真常、其实亦无真之计执。于是来世感得吒枳迦罗(天魔爱染所作)成其伴侣,与其同类;以致迷失佛菩提,亡失正知见,堕于邪知、邪见、邪行。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八境,谓于定中发邪思纵欲以为因心,且立炽盛之尘劳爱染以为果觉,遂违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槃城而行,当生于天魔种性之中。
⑼、堕定性声闻之计执生缠空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于命明中分别精粗,疏决真伪,因果相酬,惟求感应,背清净道:所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居灭已休,更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声闻。诸无闻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九,圆精应心,成趣寂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缠空种。】
【注释】
于命明中:命,命元。明,明白。谓对命元之根由了然明白。
分别精粗:精粗,指凡与圣、分段与变易等的精粗之相。
疏决真伪:疏疏通。决,决择。真伪,圣道及外道之真伪。
因果相酬:谓观世间一切皆为因果相酬。
惟求感应:感应,真感实应,此谓于修证中,求速得证于实际,速出三界。
背清净道:背,违背。清净道,指一乘实相、究竟清净之道。
居灭已休:居,抵达,达于某境界。灭,灭谛。休,停止不前。谓既达到灭谛之后,便停休下来,不再前进,而谓所作已办,生死已尽,不受后有,便即满足,自谓已达一切事究竟。
定性声闻:定性,定多于慧之性。谓此种声闻,生性定多于慧,而好沉空滞寂,自取藁木死灰,以为究竟,不能发起大心,进修无上菩提、广度众生。而以灰心泯智之自了为足。
诸无闻僧:闻,闻慧,多闻。无闻慧之比丘,只好空寂,如四禅天之无闻比丘即是此类
增上慢:以定性声闻虽证寂灭,但其所证得者为有余依涅槃,仍非究竟,只是化城,并非佛所证之无余依涅槃究竟之道。而定性声闻于未究竟处却作究竟想,而皆自谓所作已办,是即未证谓证,而成增上慢人。以其增上慢故,于一乘深法不能信入;法华会上,五千退席者,皆此辈人也。
圆精应心:圆,圆满。精,易粗为精,亦即是灭烦恼,而得改分段生死为变易生死。应心,以求感应为因心。
成趣寂果:成就趣向沉空滞寂之小果。
生缠空种:空,偏空,沉空滞寂之空。谓生于永缠于偏空之定性声闻种性。
【义贯】
又修三摩地之善男子研穷诸行阴之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行阴;其行阴既尽已,识阴便得显露。然而彼人于识阴寂灭之性、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于命元之由绪,已达了然明白中乃至能分别凡圣、分段变易之精粗,疏通决择圣道、外道之真伪;由观世间一切皆为因果相酬,故起大厌离,于是一切修行唯求真感实应,俾得证实际,速出三界,遂背于一乘实相清净之道,一心只求所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一旦得居于灭谛之证已,即停休,更不前进求大菩提,自谓所作已办,生死已尽。彼人若于此生胜解者,是人则堕于不能回小向大、沉空滞寂之定性声闻,是为钝阿罗汉;若如是者,即诸无闻慧之比丘僧,如四禅天之无闻比丘,以及诸增上慢者,便成其伴侣,与其同类。彼以如是计执故,不但迷失佛果,菩提,并且亡失佛知见,堕声闻知见。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九境,乃圆满易粗为精以求速应为因心,成就沉空趣寂之定性小果,违悖远离圆通大道,背于无上涅槃城而行,当生于永缠于偏空、无一乘志之定性声闻种性中。
⑽、堕定性辟支佛之计执生不化圆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融清净觉明发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辟支。诸缘独伦不回心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十,圆觉曶心,成湛明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注释】
若于圆融清净觉明:圆融,指六根圆融一相、互用。清净,以诸尘不染故。觉明,以照见命元故。
发研深妙:发,发心。研,研究。深妙,得深妙之悟。
即立涅槃:即以此妙悟为涅槃,究竟归止之处。
而不前进:不再求真如不动之地。
定性辟支:辟支,辟支佛,即缘觉。不能回小向大,堕于灰定的缘觉乘人。
诸缘独伦:缘,缘觉。独,独觉。盖辟支佛乘人有二种:一、有佛时期,因闻佛说十二因缘法,厌生死苦,大悟无常法,而得解脱者,称为缘觉。二、无佛时期,自观无常,自悟十二因缘法,而得解脱者,称为独觉。伦,类,辈。谓诸缘觉与独觉类。缘觉与独觉合称辟支佛;而辟支佛与声闻合称二乘,皆是小乘行人,以其只求自度,不发大菩提心故。
圆觉曶心:以圆遍诸类、觉知通曶(吻)为因心。
成湛明果:成就识阴寂湛明彻之果,亦即独觉或缘觉果,而以此为究竟涅槃,得小为足。
生觉圆明:生,生于。觉,独觉或缘觉。圆,妄计所悟之理已圆满。明,妄计所证之智已明。
不化圆种:不化,不能融化透过所悟之无常,进趣真常。圆种,圆觉种性。
【义贯】
又修三摩地之善男子研穷诸行阴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行阴;其行阴既灭已,识阴即得显露。然而彼人于识阴寂灭之性、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若于六根圆融一相、互用,诸尘不染之清净法体,及照见命元之觉明用,发心研究而得深妙之悟,彼人于是即立此妙悟之境以为究竟涅槃,而于菩提道上不再前进,爰止于化城,不求真如不生灭之地。若于彼所得如是小果而生胜解者,是人则堕于不能回小向大,住着灰定境界之定性辟支佛乘。因此感得诸缘觉及独觉伦(类)不回心向大者,成其伴侣;彼即以此计执而迷失佛果菩提,并且亡失佛知见,堕缘觉知见。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十境,以圆遍诸类、觉知通吻为因心,成就识阴寂湛与明彻之小果(独觉果或缘觉果),违悖远离圆通大道,背于无上涅槃城而行,当生于缘觉或独觉、妄计所悟理已圆所证智已明,不能融化透过所悟无常,而进趣真常之圆觉种性。
【诠论】
识阴十境中,前八境皆是以计着阴境,而堕于外道、凡夫之境界,因而成其魔事。最后二境,则是堕于声闻、辟支佛。《楞严经正脉》中亦载有人问:声闻、辟支佛也是内教的正乘,号为出世小圣,今为何亦列为魔数?今尝试答之:
首先须先弄清楚,识阴十境,并不一定都非是魔事不可,魔与非魔,但在自心计执与否:若自心计执,不但识阴十境会成为魔境,连全部五阴的五十境,乃至于诸法万境,在在皆可能成为魔境。反之,若自心不计着,则法法本如,莫说识阴最后二境不会成为魔境,即五阴之五十境,亦皆不成魔境。故经中前面分明说: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第二须知道的是:这五阴五十境,本质上并非魔境,而是禅定中各个阶段必经的现象。如同考试,过得了关的,考试便及格了,即于无上菩提得以上上升进,由秀才、举人而进士,由小学、初中、高中、而学士、硕士、博士。若考试不及格,即是落第。因此若透不过魔考,即落于凡、外、邪、小等境界,不能再向上增进,这种情况,我们即称之为魔事,为魔所沮坏。
第三,所谓魔事,即是若有人发心修无上菩提,他就来阻扰你的好事,广作留难,令你于无上菩提道或延宕、或退堕、或放弃、或违反、或破坏;简言之,即不让你轻易成就,或不让你顺利成就无上菩提;纵使他不能完全破坏你,也要设法阻挠你,或让你退而求其次,或让你退堕(如退为小乘),或让你败坏(如退为凡夫、乃至外道)。所以《大智度论》说:退堕声闻、缘觉是菩萨魔事。何以故?经菩萨若退大菩提心,不求无上菩提,而转求声闻缘觉,成为自了汉,则菩萨不能成佛,因此不能广度众生;众生不得广度,即长处轮回,永在魔数之中,永为魔所宰制,魔民昌盛,魔力增长;是故菩萨若退堕小乘,魔即大欢喜。至于其他修行人,若堕为凡夫、或外道、邪道,也同样是堕进魔数之中,因而成魔伴党,增魔势力。因此《华严经》亦说:若忘失菩提心,而修诸善法,一切所修皆成为魔业。亦是此义。
问:魔为何要坏人修行?
答:有三个原因,魔要坏人修行:
一、以嫉妒故:魔以自心邪,不能修行无上菩提道,出离生死,因而嫉妒他人修行。故须知:嫉妒心重的人,即易与魔心相应,易成魔事。且一切恶心中,以嫉妒心之破坏力最强大,甚至大于嗔恨心;因为嫉妒心即同魔心。
二、魔王以无明贪爱故,计我我所,执下界众生为其所有、或为其所生,是其臣民,故绝对不许其臣民超越其境,出于魔掌;若大家都修如来正法,而得出生死、成就菩提,则魔的子民及魔之领土、势力,便即缩小、减少;魔王如何能坐视此等事发生,而不大兴魔军来剿除、弥平这种叛民?当魔王兴兵或派魔军、魔使来剿乱时,两造交接所发生的种种现象、或幻相,我们便称之为魔事、或者魔境。倘若行者于此等现象,能够持心不动,于彼一切魔所显现之顺逆境界,尽皆不贪、不取、不计、不惑、不随,则魔之计谋便不能得逞,于是魔之意志便受挫折(frustrated),我们便把这现象称为破魔,或降伏魔军(不是要真的把魔军杀死,才称为降魔。)以此因缘,若有人正修菩提,欲出轮回,魔必定以种种方便来扰乱或作留难,这也可说是魔王身为统治者,维护其治下领土或国度,必须履行的责任,不足为怪。
三、所谓魔事,以密教的观点来看,其实是诸魔护持如来正法的一种方式:为护如来正法,令究竟清净,故诸天鬼神常现作魔事,作种种障难,为了不令发心不正、修行不勤、心中仍有深重贪爱、以及邪妄染污的行者轻易过关。必须是发心纯正、广大、无私、福智勇双全俱修成就之人,方得通过。因此,一般所谓的魔事,其实以更宏观的立场来看,应称为魔考,也就是修行者应无上菩提的考试;而种种魔境就是种种魔考,作为种种阶段的成果验收,也可说是一种品管,不能令滥竽得以充数,蒙混过关,如是于佛果菩提的清净庄严,才能品质保证。否则,不发心的、假装发心的、虚伪的、贪染的、懈怠放逸的破铜烂铁都得证菩提,那怎么行呢?因此诸魔可谓是以不同的方式在护持正法,是如来正法的考试官、是菩提海关的检验官,要入如来境,必须先通过他这一关。也就是有如小说中的少林十八铜人巷,过得了这一关,你的武术就了出师了,便可出山去行侠仗义、度化众生。又,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些天龙鬼神,在此虽说是魔,而诸经典中也常说他们都是佛教的护法,包括两尊魔王:欲界天魔王、及色界摩醯首罗天王,也都是佛教最大的护法,连本经前面佛在重诵楞严咒后,各天王、天众、八部鬼神、乃至金刚明王也都发愿护持正法。这不是令人很纳闷吗?前面刚说要全心护持正法,现在却又拼命扰乱正法修行人,作种种魔事,岂不是矛盾冲突?不会,当知他们所现的魔事,正是他们仔细、努力地在护法,为佛正法把关,也是在验收你候选的成绩为你的修行作体检,好让你知道你的修行有哪些缺失、或不圆满之处。因此,换言之,他们所作的魔事即是佛事!也是依于此义,故本经稍后亦有此偈:佛界如、魔界如、一如无二如。其义如是。是故,若心正、行正,即转魔事为佛事;若心不正,行不正,即转佛事为魔事。诸天鬼神灵明,任何人都蒙混不过的,修行成败,也都不是偶然的。
最后应提的是:若行者自心正,则这些诸天鬼神不但不会化作诸魔来破坏你修行,反而会依其本愿来护持你,而不让恶人、恶鬼来扰乱你修行当然,在重要关口的段考或期末考,乃至毕业考等大小魔考还是会有的!此点不能不知。
四、结语:迷则成害,嘱令保护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涂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生满足证,皆是识阴用心交互,故生斯位。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各以所爱先习迷心,而自休息,将为毕竟所归宁地;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声闻、缘觉,不成增进。汝等存心秉如来道,将此法门于我灭后传示末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见魔自作沉孽,保绥哀救,销息邪缘,令其身心入佛知见,从始成就,不遭歧路。如是法门,先过去世恒沙劫中,微尘如来乘此心开,得无上道。】
【注释】
中涂成狂:中途,指在识阴区宇之后,到识阴尽之间的那一段过程。成狂,成八种狂解。
于未足中生满足证:这是指最后二种:声闻及辟支佛;以此二乘之人系尚未达究竟,而作究竟之想,以此自生满足。
故生斯位:斯,此等,这些。指识阴的十境位。
各以所爱:各以自己所爱而执取。
先习迷心,而自休息:先,宿昔。习,习染。迷心,迷暗之心。自自以为。休息,休止、将息,安心立命之处。
所归宁地:归,归依。宁,安宁。
所感业终:所感的有漏禅福之业终了。
不成增进:于无上菩提不有增进,永住化城,不诣宝所。
无令见魔自作沉孽:见魔,识阴的前七境是见,第八境则见与爱皆俱。第九、第十境为二乘,于三界内之见、爱虽尽,而三界外之见爱犹存。其于涅槃,则迷于真境而执相似;于谛理则厌有着空,不达法空,但求自利等,这些都是二乘的分别见。若彻见诸法本不生,则一切诸见之魔自寝。自作沉孽,沉孽而言自作者,显非外魔来扰,乃是自心中之见魔所自作。
保绥哀救:保,保护。绥,平安。哀,悲愍。救,救济。
销息邪缘:消息,消除息灭。邪缘,邪见之缘
【义贯】
阿难,如是十种于行阴尽后之禅那修习中,识阴将尽未尽之中涂成八种狂,因而堕于凡、外、邪、魔境界,或如最后二种,因依自心迷惑,而于实未满足中生满足证之妄觉,遂堕于定性二乘;凡此皆非外魔所为,而是自心之心魔于识阴将破未破之际,用心不纯正,以致正心与妄念交互陵替,故生斯十位之境。
前八境之众生冥顽迷惑,不自忖量,逢此等境界现前,即各以所爱而执取自先世以来,宿习迷暗之心,而自以为已到可休止将息、安心立命之处,且将其视为毕竟所归依、得永安宁之地;遂自言已满足无上菩提,未得言得,未证言证,大妄语罪于焉成立。前八种外道邪魔所感有漏禅福之人其业报终了,必堕无间地狱。至于最后二境之堕于定性声闻、缘觉者,则于无上菩提不成增进,永闭化城之中,不达宝所。
汝等须存大悲救世之心,秉持如来觉地之道,将此辨魔法门,于我灭度之后,传示于末法之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中途成狂及退堕等十种差别之义;无令自心邪见妄见之魔,自作沉溺之障孽,保绥三昧行人哀救正修佛子,销除息灭诸颠倒分别见爱等邪见之缘,令障尽理现,俾令其身心入于佛知佛见之境界,从开始以迄于成就,中途皆不遭歧路阻隔。
如是深奥微妙的五阴辨魔之法门,乃先前过去世恒沙劫中之微尘沙数如来,皆是乘此辨魔法门,而得破内外魔境,因而心开证悟,方得无上道。
第六节总结五阴魔境
一、五阴尽之境界证入圆通、诸根互用、入如来地
【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干慧,圆明精心,于中发化,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注释】
诸根互用:此即于内不隔,故六根能互用;不但互用,且每一根皆可兼具其他五根之用,此即圆通的体用无隔之境;此当圆教初住,圆通之位,体用一如,理事圆融。五阴既尽,即解六结(六根之结),越三空(我空、法空、俱空;或人空、法空、空空):一切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即当此时。
菩萨金刚干慧:金刚,即金刚三昧。干慧,即前所述之干慧地。以干慧地亲依金刚三昧而立,故干慧地菩萨得名为金刚。
圆明精心:圆明,圆满明彻。精心,精纯无妄之妙心。此即圆通之体。
于中发化:于中,于其中。发化,顿发无量德行之化。
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净琉璃,指圆明精心之体所现之相。内含宝月,此即密教之月轮观或阿字观之所示者。盖本经系显密合辙,从初发心之以神咒救护、中经结坛持佛心咒,乃至于干慧地得金刚名,而证圆通时即现深秘阿字观之成就境界,下文菩萨十地亦称金刚十地,在在皆示本经外显内密,显密一体并修之境。
如是乃超十信:圆瑛老法师袭《楞严正脉》之说云:此中复超十信者,全显此经十信,乃初住(之)十心也。按古德诸家注疏,除《正脉》外,皆无此说。又,此说亦恐与经教不甚相合,以既然初住已含十信,为何还要重复立十信位?更有进者,初住既已登入住位,为何还倒过来修十信?故此说实不通达。莫如依长水子璇法师等之说为妥。又,超者,藕益大师《楞严文句》云:超字有二义,一者刹那顿证为超。二者,虽历尘劫,但以不遭枝歧,中间永无诸委曲相,亦名为超也。意为:一、于刹那间(很短的时间内)一一证得,称为超;这是指在短时间内之超。二、即使在长时间内,也可以称为超,如纵然经过极长的时间(尘劫),但因为其中间都一直在向前进,没有走岔路、兜圈子、或走冤枉路,一路直进,也可叫作超。所以,所谓一路顿超,如藕益大师所言,譬如利刀,一截千纸,又如大鹏一举九万(里),直是迅速(就这么快)而并非总废诸位(并不是因为顿超,就六十阶位都可废弃不要,或就都不必修、不必成、不必经历了而是:以其根利故(犹如利刀),一切皆修、皆历、皆成,只是其成就极为迅速而已。是故禅宗行人,莫错会经义,以为经言一超直入,并且又自以圆顿之利根人自居,便谓只要顿悟、顿超,便什么都不用修了;如是即错解经义。
归无所得:无所得,指真如本体,一真法界,本自具足,非有一法从外而得,一切法皆是自心现量,本性中事,故实无所得,亦无所失。
【义贯】
识阴若尽,则汝现前之诸根即得融通互用,且从此诸根融通互用、体用一如之中,即能从三渐次位入菩萨之金刚三昧干慧地,圆满明彻、精纯无妄之妙心,即于其精心中能顿发显化无量智德,身心犹如净琉璃,且内含宝月,故光明通彻;如是乃至能从干慧地一路直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以及一切菩萨所行金刚十地逮至等觉圆明,而入于如来所证之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于真如本性、一真法界、本自具足、无所得之真如本体。
二、教令护持令识魔相、除心垢、持神咒、摧破诸魔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细魔事。魔境现前,汝能谙识,心垢洗除,不落邪见。阴魔销灭,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魉无复出生。直至菩提,无诸少乏,下劣增进,于大涅槃心不迷闷。若诸末世愚钝众生,未识禅那,不知说法,乐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若未能诵,写于禅堂,或带身上,一切诸魔所不能动。汝当恭钦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注释】
奢摩他中:于定中。
毗婆舍那:观。谓于定中修慧观。
觉明分析:觉明,智觉明了。分析,分明辨析。
微细魔事:以此五十重阴魔,都是在定中所发生的现象,其相微细,凡夫俗眼无法觉察、了知,故称微细魔事(并非说这些魔事很小,称为微细微细乃与粗显相对者。)
心垢洗除:心垢,若于定中所现之境,而生胜解者(自以为殊胜),此即心垢。故《楞严经正脉》云:成害虽似由魔致,魔实因心垢。又云:致魔虽由定,实乃由心。
阴魔销灭。天魔摧碎:内之阴魔若消灭,则外之天魔亦摧破粉碎。
褫魄逃逝:褫夺、黜革,解、脱。褫魄即丧失魂魄。
下劣增进:下劣,指愿智下劣之二乘。谓此等二乘人,若依此法门而修,亦得回小向大,而于无上菩提,上上增进。
心不迷闷:闷,窒,不通。心不迷、不闷,即速能开通。
未识禅那:指不能识别禅中种种差别境相。盖欲习禅,须于禅那中种种现象,事先都了知,且能分辨,静坐才不会出差错;有境界出现时,也才能觉知、才能对付。东瀛有人倡只管打坐,而于禅道、禅理毫不研求,这样可说是硬碰硬的土法炼钢打坐法,或甚而是明明有眼而不用(有经教而不看、不依),故意闭起眼来跑步,勇气固可嘉,难免愚痴、盲修瞎练之讥。又,西人所著《禅门》中所载,许多某某人开悟的实例,多是一些西洋人,于初发心,即到东洋,依彼人所教只管打坐所发生的种种现象(如呕吐不止、就地打滚,乃至晕绝等);此等现象,彼书之中称为开悟的现象或前兆。然依本经,则知这些其实是诸小恶鬼神作弄行者的境界,或是行者自己业障现前的现象。呜呼,《楞严》不昌,众生愚迷,枉受辛勤,遭受魔事,还自以为是开悟,且著书立说,造大妄语(妄称开悟),误导群生。
不知说法:不知佛所说之法。
乐修三昧:谓对佛所说的法都不知道,却喜欢修三昧。当今之世,所在多有。尤其是西洋人,一提到佛法,就以为只是打坐(meditation),其他一概不知、不学。
汝恐同邪:谓你若恐怕他因为不能辨识魔境,而误入邪网,同于邪人。同邪,即与邪人相同。
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谓若自己的定力以及慧解不足,而不能辨魔、克服魔事;又如不识字,或学力不足,无法看经,或听经知解,致无闻慧,愚痴暗钝;如是之人,若想习禅,还是有办法令他修行不为魔所惑、所坏,即是教他一心受持大佛顶咒,依于神咒无上之威力,即令一切诸魔所不能动。如来最后还如是谆谆提醒,教令持咒破魔,可见此咒威神之力,实非泛泛。又,此咒称为佛顶咒,佛顶即是最上、最尊、最胜之法;而陀罗尼即总持义,总持者,总一切法,持无量义,即一切法义尽在其中。故知持大佛顶咒,即是总持一切法义,以是之故,威神无量。
一切诸魔所不能动:以此咒常有无量金刚藏王菩萨种族,并其眷属,昼夜随侍的缘故。
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此为十方一切如来所示究竟修进菩提之法门。
最后垂范:垂范,垂示轨范。最后者,盖一切法尽粹于斯,无过于此者,故名最后。
【义贯】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自于奢摩他(定)中,行毗婆舍那慧观,因此智觉明了、分明辨析之微细难觉的魔事现象。
若能信解奉我之所说,则当魔境现前之时,汝便能谙识辨别,故能令你于诸境界生胜解之心垢洗除,而不落于凡外邪小之邪见,因此一切魔事皆无奈你何,由是,内之阴魔既销灭,则外之天魔便亦摧破粉碎,至于天魔以下之大力鬼神即皆丧魂褫魄而逃逝,至于魑、魅、魍、魉等诸小鬼神便潜踪匿迹,无复出生。如是直至无上菩提,一切功德皆得具足成就,无诸少乏,乃至愿智下劣之二乘人亦能回小向大,上上增进,于无上大涅槃,其心不迷不闷(窒),速得开通。
若诸末世愚痴暗钝众生,未能识别禅那中种种差别境相,不知佛所说的辨魔之法,而却乐修三昧,汝若恐怕彼等未能辨识魔境,误入魔网,以致同于邪妄之人,你当一心劝彼,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若未能诵咒,便可写于禅堂中,或带在身上,则一切诸魔,所不能动。
汝当恭敬钦承十方一切如来所示之此究竟修进法门;此乃诸佛对于修菩提道最后之垂示轨范。
第三章尾声(总结全经)
第一节五阴之生灭与修断
一、重问五阴除灭之顿渐
【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诲,顶礼钦奉,忆持无失。于大众中重复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来微细开示。又此五阴为并销除?为次第尽?如是五重,诣何为界?惟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清明心目,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将来眼。】
【注释】
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如佛在前面所说,五阴相中,有五种妄想以为根本:色阴中之坚固妄想,受阴中之虚明妄想,想阴中之融通妄想,行阴中之幽隐妄想,以及识阴中之虚无妄想。
诣何为界:诣,至。界,界限。谓若欲破除此五阴,须破到什么界限,才已达到其边际?亦即:须修到什么地步才算完成?
作将来眼:作将来正法之眼目,而能辨识一切邪妄。
【义贯】
此时阿难即从座起,以闻佛无上开示教诲,而顶礼钦敬奉承法旨,记忆受持而无忘失。于大众中重复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以五种虚妄之想(妄想)为根本想心;我等平常(平日)未曾蒙如来微细开示此五种妄想为五阴根本。又此五阴之破除,为一并顿然销除?抑为次第渐尽?如是五阴之五重覆盖,若欲破除,当诣(至)何为界限?(须修到什么地步,才算完成?)惟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得清明之心目,并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将来正法之眼目,得以辨识一切法。
二、总答五阴生灭本因:同是妄想妄元无因
【佛告阿难:精真妙明,本觉圆净,非留死生及诸尘垢,乃至虚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斯元本觉,妙明精真,妄以发生诸器世间,如演若达多迷头认影。妄元无因,于妄想中立因缘性,迷因缘者称为自然,彼虚空性犹实幻生。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阿难,知妄所起,说妄因缘;若妄元无,说妄因缘,元无所有;何况不知,推自然者?是故如来与汝发明,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注释】
本觉圆净,非留死生:留,留滞。生死,界内之分段生死。谓本觉本自圆满清净,从本以来,本觉不曾留滞于生死;以本不生灭故,生死须拘它不得。
及诸尘垢:尘垢,此指微细尘垢,亦即微细生死,也就是变易生死。易而言之,此即是界外(三界外、出世间)之有余依涅槃。合上句:本觉本自圆净,既不留滞世间生死中,亦不留滞在出世间涅槃里,生死涅槃皆拘它不得。
乃至虚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有情本觉既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是故一切法,如凡夫生死、圣贤涅槃,乃至无情界的虚空,皆因妄想而生起,而现为有。也就是说,一切皆以妄想故,非有而有。
斯元本觉,妙明真精,妄以发生:斯,这些五阴等法。妄,一念妄动。发生,发生见分、相分及一切有情、无情界。谓这些原来都是本觉的妙明精真中,一念妄动之所发生。
如演若达多迷头认影:迷头,迷失自头。认影,错认镜中影像,以为镜中这头不是我本来的头,我本来头已失,是故四处狂走,觅本来头,而不知头本不失,还在原处,只是自心错乱认它不得,而成不认本头,于是置本头不顾而去找本头。比喻众生以自心迷,即使见了自己之本觉,也不认得,且自以为本觉已失,因而到处奔走寻找本觉、求菩提,各色人等即各从不同途径去求觉,例如有从因缘法、或世间法、或四大、六尘、六根,乃至凡外邪小种种妄想中去求觉,皆是迷头觅头之暴走族,与演若达多一般失心疯狂。
妄元无因:妄,一切妄相,包括五阴相。元,原来,本来。无因,无真因;以无真因故成妄,若有因,即非妄矣。
于妄想中立因缘性:妄想,妄想所生法。立,权立。然如来为了接引权小之机,悲智双运,而权立因缘性(一切法因缘生),须知这已是方便,非为实谛。
迷因缘者称为自然:迷,迷失,不解。迷失因缘法者,指外道。经因缘法虽为权教,然仍是甚深之理,外道之人根机浅薄,不能解了,因而以自妄心忖度,而称万法之生因,为自然而有。若说自然而有,等于是说没有因缘而自生。
彼虚空性犹实幻生:犹,尚,尚且。实,实在,实际上。就连虚空这一样东西,应是自然本来而有,尚且实在是由幻妄所生。
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因缘,权小之法。自然,外道之法。是故权小之因缘法,以及外道之自然所生,皆是众生妄心计度故现有。
知妄所起,说妄因缘:妄,妄想。妄因缘,妄想生起之因缘。谓若我们真能知道妄想所起之处(知道妄想在哪里出生的),便可说妄想是由因缘所生。
若妄元无,说妄因缘元无所有:但如果妄想连自体都无(妄想本无),则所谓妄想生起的因缘,则更加是没有的。换言之,亦即:连妄想本身都没有了,哪有妄想生起之因缘?或:妄想本身既无,其因缘性岂非妄上加妄,依妄起妄?
何况不知,推自然者:谓连内教权小的因缘都不离妄想,更何况外道连因缘法都不能了知,而妄推一切法无因,自然而生者?
五阴本因同是妄想:五阴生起的根本之因,同是妄想;此是总相。而五阴各有不同之妄想为其各别生因,如色阴为坚固妄想、受阴为虚明妄想等,详如下述。
【义贯】
佛告阿难:精纯至真、奥妙明彻之本觉,本自圆满清净,从本以来非曾留滞于界内之分段死生及界外诸微细尘垢之有余涅槃;是故一切生死、涅槃,乃至无情界之虚空,皆因自心妄想之所生起。斯五阴等法元是本觉,妙明精真中,一念妄动以发生见分、相分,一切有情,及诸器世间,如演若达多,不了唯心,迷失本头错认镜中影像而狂走四方,追求本头。
一切妄相从妄而生,元无真因(以其因妄,故其体亦妄),然而如来大悲大智,为化权小,于妄想所生法中,权立因缘性,此已是方便,非是实谛,更何况外道迷因缘法者,拨无因果,而称五阴为自然性?即使连彼虚空之性,照凡夫看,应是自然、本来而有,犹(尚且)实在是由幻妄所生;是故,权小之因缘生、以及外道之自然生论,皆是众生以虚妄心计度而有,非有而现有。阿难,你若真能知妄想所起之处,你便可宣说妄想生起之因缘;但若妄想元来都无自体(连自体都是虚妄),则任何阐说妄想生起之因缘,实元无所有。何况外道人连因缘法都不能了知,而妄推度妄想之生起为自然而无因者,则更是虚妄。
是故如来今,与汝阐发明示五阴根本之生因虽有坚固、虚明等五种差别,但它们同是妄想。
三、别答五阴根本生因
(1)色阴之生因坚固之妄想
【汝体必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则不能来想中传命。如我先言:心想醋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悬崖不有,醋物未来汝体必非虚妄通伦,口水如何因谈醋出?是故当知,汝现色身名为坚固第一妄想。】
【注释】
汝体必先因父母想生:先,最先。父母想,父母之欲爱妄想。
汝心非想:若你的中阴身没有欲爱之想。
传命:传续命根。
汝体必非虚妄通伦:体,身体。通伦,通为一伦,即同一类。谓你的身体是实体。并不是想像的(虚妄的);实在的身体与虚妄的妄想,一实一虚,必定是不同类的。
口水如何因谈醋出:身体是实际的东西,口水亦是实际之物,为何实际的口水,会由于并不存在的谈醋之想而流出来呢?故知虚妄的妄想,确能出生实物;因此可知,实存的色阴,也是由虚妄的妄想而生。
坚固:坚实牢固。谓此身被心取着,其力甚强,坚固而不可分解。
【义贯】
阿难,汝之形体,最先因是从你自己以及父母之欲爱妄想而生,若汝中阴之心中,非有欲爱之想,则不能来想中传续命根。
如我先前(于想阴章中)言:只是心想醋味便能令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然而那悬崖实不有,醋物亦未来到目前,而且汝现前之身体(色身)必非(一定不是)与并无实际存在的虚妄之物通为一伦(一实一虚,必非同类);并且口水亦是实际有的,如何会只因谈醋之妄想便流出呢?
是故当知,汝现前的色身(色阴)当体便名为坚实牢固的第一妄想。
(2)受阴之生因虚明之妄想
【即此所说临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涩。由因受生,能动色体,汝今现前顺益违损,二现驱驰,名为虚明第二妄想。】
【注释】
临高想心:谓光是听到在悬崖边缘临高而下望,并无实际到悬崖;光是这样凭空的思虑想像之心。
由因受生:受,受阴。由想心为因,故受阴生起。
能动色体:能触动色阴之形体,令真受酸涩之妄境。
顺益违损:顺益,顺之则益,即得乐受;故乐受称之为益。违损,违之则损,即得苦受;故苦受名之为损。
二现驱驰:二,苦乐二受。驱驰,驱驰自心。
虚明:体虽虚妄却如有所明;以受阴无体,乃虚有所明。明者,明白,明知。亦即明明觉得自己心中有某种感受,然而一旦深究起来,则发觉这感受却又很空虚,并不实在,故说受是虚明。
【义贯】
即此经中所说,光是听至悬崖临高这句话,因而凭空虚想之妄想心,便能令汝之形体(足心)真正地感受到有酸涩之感,这是由于以想心为因,便得令受阴生起,以致能触动色体真正产生酸涩之妄受,是故须知汝今现前身中,顺之则得益之乐受,违之则得损之苦受,此苦乐二受显现有驱驰自心乃至形体之功能,是故受阴名为虚妄却仿如有所明的第二妄想。
(3)想阴之生因融通之妄想
【由汝念虑,使汝色身,身非念伦,汝身何因随念所使种种取像,心生形取,与念相应?寤即想心,寐为诸梦,则汝想念摇动妄情,名为融通第三妄想。】
【注释】
使汝色身:使,役使。
身非念伦:伦,类。身与念非同一类;因为身是色法,念是心法,故不同类。
种种取像:根尘相对时,想阴亦现可取种种境像;乃至虽然根尘不偶(根不对境,亦即当前并无尘境现前),种种尘境只是自心所现时,在此情况下,想阴也会现出能缘取这些自心所现之种种相。
心生形取:心中虽只是想生,而却能以形体去取相。
与念相应:如是身形如何与心念相应,而共造一事?
寤即想心,寐为诸梦:想阴于醒时即是想心,而在睡时则现为种种梦境。
融通:可知想阴能够融通五根及前五识,因此它在色心二法之间,皆得无碍,而且不论睡时醒时,亦皆能作业不息。
【义贯】
阿难,由汝想阴(第六意识)之想念思虑,便得役使汝现前之色身,然而身是色法,本非与念(心法)同伦(同一类);身既非念类,照理即不应随念而动,但汝身今以何因缘故,辄随心念之所使而动?又种种取像之举,心只是有想生却能继之以形去撷取诸相,如是身形又如何与心念相应。而共造一事?
想阴于醒寤时即是想心,而于睡寐中即现为诸梦,则汝之想念从来不息,于寤于寐,皆会摇动你的妄情,是故想阴名为能够融通六根与六识的第三妄想。
(4)行阴之生因幽隐之妄想
【化理不住,运运密移,甲长发生,气销容皱,日夜相代,曾无觉悟。阿难,此若非汝,云何体迁?如必是真,汝何无觉?则汝诸行念念不停,名为幽隐第四妄想。】
【注释】
化理不住:化理,迁化之理,指行阴。此谓行阴迁化之理,念念不住。
运运密移:运运,运行与运动。密移,秘密推移。
曾无觉悟:曾,乃,却。谓自古至今却无一凡人能觉悟到此行阴的密移之相,盖此乃圣人所证之境界,非凡夫能知能受。
此若非汝:此,指行阴。汝,指汝心。谓此行阴若不是你的心的话。
云何体迁:体,身体。迁,变迁。此谓,那么为何你的身体竟会随着它而变迁呢?
如必是真:真,真汝心。谓如果说此行阴真正是你的心的一部分。
则汝诸行:那么你现前的行阴相。
幽隐:其生灭相,十分幽深隐微,甚难觉察。
【义贯】
行阴迁化之理念念不住,其生住异灭四相之运行与运动乃如秘密一般而推移;如人在少壮时,甲之长、发之生;如年老时,气渐销、容渐皱,是谁使之然的呢?殆行阴之所为也。此诸相之生住异灭日夜互相嬗代(天天都在不断轮流发生),然而从古至今曾无一凡人能觉悟之。阿难,此迁流不息之行阴若果非汝心,云何汝之身体竟会随之而变迁呢?(可见此行阴并非不是你的真心。)然而如果此行阴必是真汝心,那么汝云何于一生中,念念皆从无觉知?(可见此行阴非即汝之真心。如此,是汝真心,或非汝真心,两者皆不可定;行阴之体既无有定实,即可知行阴本自虚妄。)则汝现前诸行阴相念念迁流不停,且其生灭相幽深隐微,是故行阴名为幽隐之第四妄想。
(5)识阴之生因罔象之妄想
【又汝精明湛不摇处,名恒常者,于身不出见、闻、觉、知,若实精真,不容习妄;何因汝等曾于昔年睹一奇物,经历年岁,忆妄俱无,于后忽然覆睹前异,记忆宛然,曾不遗失?则此精了湛不摇中,念念受熏,有何筹算?阿难,当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静,流急不见,非是无流,若非想元,宁受妄习?非汝六根互用开合,此之妄想无时得灭。故汝现在见、闻、觉、知,中串习几,则湛了内,罔象虚无,第五颠倒微细精想。阿难,是五受阴,五妄想成。】
【注释】
又汝精明:精明,精纯妙明,指第八识。
湛不摇处:湛然不动摇之处。
名恒常者:者,语尾助词,表假定。谓如果即称这就是恒常不变性之本体的话。
于身不出见、闻、觉、知:对众生身而言,则不出于见、闻、觉、知分别之用;可见此实为六和合,并非恒常如一的一精明。
若实精真,不容习妄:精真,一精无杂,真实不虚妄。谓若此实是一精真实之体,则不应该会串习种种染妄。
奇物:奇异之物。
忆妄俱无:连忆忘都没有;谓虽没有专门去记住它,也没有故意去忘掉它。
前异:先前所见之异物。
记忆宛然,曾不遗失:其记忆却又能浮现,宛然如昔,就象从来没有忘失过一般。此为由前六识熏习之力,熏成种子,纳在八识田中。《楞严经正脉》云:理实(依理而言)此识尚能忆持多劫(中)无量种习,而令之)次第成熟,岂止(忆持)现生之多年乎?
有何筹算:筹算,筹量计算。有何可筹量计算的?也就是说:记忆储藏的能力是没办法去计算的;例如此心中到底能忆持多少年,或多少事。
非是无流:不是没有流动。
若非想元:想元,妄想之根元。谓此识阴若非前四阴的妄想根元。
宁受妄习:宁,怎么。谓识阴怎么会受前七识之妄习所熏?故可知第八识本身亦有极细的妄想性;因此唯识学上称第八识为真妄和合。
非汝六根互用开合:然此第八识极微细妄想性之消灭,若非你的六根(身心),已经达到能开合互用、体用圆通的地步,故能化六和合复归于一精明之境。
此之妄想无时得灭:这妄想就没有能消灭的一天。《楞严经正脉》云:五阴始从妄想而生,虽(现)有而恒无;终依(颠)倒(妄)计而住,(因此变成)虽(实)无(而)恒有,(即)所谓从毕竟无,成究竟有。是故(若)二计不亡,则阴牢不可破矣。
故汝现在见、闻、觉、知:现在,现前存在的。见闻觉知,此系含尝与嗅在内,共为六精。
中串习几:串,贯、惯。几,微,微细。其中除了串习微细之妄想外。
则湛了内,罔象虚无:湛了,湛然明彻之体。罔象,无像、无相。谓则于此湛然明了之体内,只是罔象虚无,若无不无,似有非有;因此这第八识之体,凡夫便计之为命根,外道即认作是涅槃之体。
【义贯】
阿难,又汝识阴之精纯妙明、湛然不动摇处,汝若名此即为恒常不变之性者,于众生身而言,则不超出见、闻、觉、知等分别之用,故知此识阴实为六和合,而非一精明,以若彼实是精一无杂、真实不虚者,则它必不容串习种种染妄(譬如纯金不应混杂泥沙)。以何因缘汝等若曾于昔年睹一奇异之物,虽经历深年岁久,连忆妄俱无,你于后来忽然覆睹先前所见异物,却又能令记忆浮现,宛然如昔,曾不遗失?则可知,此八识精了于其湛然不摇之体中,系念念受六识之见、闻、觉、知及七识所熏,无有停息,其数无计,有何可筹量计算的?
阿难,当知,此第八识湛然不摇者,并非真常不可动摇之性;如深沉急流之河水,望之如恬静,正因其流急而深故不见其动,非是真无流动;此识阴若非前四阴妄想之根元,宁(怎么会)受前七识之妄习所熏?故可知第八只亦有极微细之妄想性。
然此极微细妄想必之消灭,若非汝之身心六根已达到互用开合,体用圆通,化六和合复归于一精明者,此之妄想即无时而得灭。
故汝现前存在之见、闻、觉、知、尝、嗅六精,其中除了串习几微之妄相外,则于此湛了之体内,但是罔象(无象)虚无,若无而不无,似有而非有,是故识阴即是第五颠倒之微细精想。
阿难,是五受阴即是由以上所说的五妄想所成。
【诠论】
《楞严经宝镜疏》云:良以众生自迷如来藏性,而有妄色妄心;(复)依此色心,而成五阴,(因此)故有世间凡、圣(之)差别也。若以众生知见,执此五阴为实有者,即(成)世间法。若以二乘知见,执此五阴为空寂者,即(成)出世法。若在诸佛菩萨,善得中道,了色即(是)空,达空即(是)色,即为出世上上法;(此)乃第一义谛,不思议境界也。设若离此五阴之法,则五乘圣教亦无安立之处也。以(此之)故,(此五阴)迷之则凡,悟之则圣,皆不出此。凡修定者,苟能于是,用金刚观智,荡涤空有(之妄)情计(度),扫除断常(之)知见,了一真之本具,达诸妄以本空,则其五阴妄想之心,当体清净,即是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矣!善哉斯言。
四、五阴各自之边际
【汝今欲知因界浅深:惟色与空是色边际;惟触及离是受边际;惟记与妄是想边际;惟灭与生,是行边际;湛入合湛,归识边际。】
【注释】
因界浅深:谓五阴的因界边际之浅深。
惟色与空是色边际:色,有相之色。空,无相之空。边际者,即范畴之义。此谓,有相的色与无相的空,皆是色阴的范畴,因为色与空皆是色阴所摄,故并非达于无色就是修到了色阴已尽,而是要并空亦尽(连空的妄想都尽),才可说达到色阴尽。(因为依于本经了义,色阴是包含了色与空色与空二者皆是色阴妄想所摄,故空并非在色阴妄想之外。)
惟触及离:触,取着;离,厌舍。忻与厌皆是受阴的范围;故并非厌离、或无触便已达到受阴尽。
惟记与妄:记,有念。忘,无念。有念与无念皆是想阴的范畴。是故并非达到无念即是想阴灭。
惟灭与生:灭,定心之细行。生,散心之粗行。由于细心的灭相及粗心的生相,都是在行阴的范畴之内,故并非只要达到细心的灭相即是行阴灭。
湛入合湛:湛入,湛然而有所入。合湛,无所入而合于湛然。此二者皆是识阴的范畴,故并非只要入于湛然即是识阴灭。
【义贯】
阿难,汝今所欲知的五阴的因界边际之浅深者为:惟有相之色与无相之空皆是色阴之边际(范畴);惟取着之触及厌舍之离皆是在受阴之边际内;惟有念之记忆与无念之忘失皆是在想阴之边际中;惟定心细行之灭与散心粗行之生皆是在行阴之边际中;湛然而有所入与无所入二者相泯合之湛然,皆归属于识阴之边际中。
五、灭除五阴之顿渐理为顿悟,事非顿除
【此五阴元重迭生起,生因识有,灭从色除。理则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我已示汝,劫波巾结,何所不明,再此诣问?】
【注释】
生因识有,灭从色除:五阴生起时,是先从识阴而有;但要灭时,却须先灭色阴。亦即,生时从细向粗,灭时则从粗向细。犹如穿衣与脱衣,穿时先穿内衣,脱时则须先脱外衣。
理则顿悟:理上则为顿悟,因为悟实无次第;亦即,要悟,即是一时顿悟,并非慢慢地悟。
乘悟并销:若一念心开,则乘此开悟之力,五阴的五重妄想即一并消除;此即是见道位。
事非顿除,因次第尽:然而事相上则非可一时顿除,必须以次第修断而尽。譬如脱衣入浴,一次只能脱一件,不可能一时内外褪尽。《楞严经正脉》云:如暗夜惊杌(w树木无枝)为鬼(以为无枝之树为鬼,因而惊慌)奔驰(到)荒越(荒郊野外),一旦被人说破,鬼想全消。这就是理可顿悟,乘悟并销亿劫颠倒想的例子。事非顿除,因次第尽者,《正脉》又云:如鬼想虽以(已)全消,驰途岂能遽返?(惊迷中所跑过的路,怎能一下就回得来?)要须历返前途,方归旧处矣。
劫波巾结:劫波巾,劫波罗天(夜摩天)所奉于如来之华巾。此事为如来在前面第五章中所开示者,以明六根解结;于彼经文中阿难亦说:是结本以次第绾(wǎn系)生,今日当须次第而解。
【义贯】
此五阴之根元乃由重迭而生起,其生时最先为因识阴而有,然其灭则须从色阴先除。于理上则为顿悟,以悟无次第,一念心开,乘此开悟之力,即五重妄想(亿劫颠倒想)一并皆得销除。然而事上则非可顿除,须因(以)次第修断而尽。我已示汝劫波罗天所奉拭巾之解结法,六解一亡(六结既解,一巾之名亦亡),汝尚何所不明,再此诣问?
【诠论】
阿难再问顿渐之意,盖恐末世狂徒,以为只须顿悟即可,不须渐修,而落于狂解及狂禅、狂密,坏无上法,自害害他;为诫众生勿落于此,特再请示世尊,实系阿难之大慈心故也。
第二节结劝传示未来
【汝应将此妄想根元心得开通,传示将来末法之中诸修行者,令识虚妄,深厌自生,知有涅槃,不恋三界。阿难,若复有人遍满十方所有虚空,盈满七宝,持以奉上微尘诸佛,承事供养,心无虚度,于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缘,得福多不?阿难答言:虚空无尽,珍宝无边;昔有众生施佛七钱,舍身犹获转轮王位;况复现前虚空既穷,佛土充满,皆施珍宝,穷劫思议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边际?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语无虚妄。若复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罗夷,瞬息即经此方、他方阿鼻地狱,乃至穷尽十方无间,靡不经历。能以一念,将此法门,于末劫中开示未学,是人罪障应念销灭,变其所受地狱苦因成安乐国;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万亿倍,如是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阿难,若有众生能诵此经,能持此咒,如我广说,穷劫不尽;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无复魔业。佛说此经已,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及诸他方菩萨、二乘、圣仙童子,并初发心大力鬼神,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注释】
令识虚妄:识,识知。谓令他们皆识得五阴体性乃属虚妄。
深厌自生:深厌,深切的厌离心。自生,自然生起。
知有涅槃:确知本有不生不灭的无上大涅槃。
不恋三界: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若教人勿迷恋三界,出离三界生死苦难的,即是佛菩萨、是善知识;反之,若教人贪恋三界生死的,即是邪魔、是恶知识。因此,行者若依佛所教而奉行之,则连色界、无色界的长劫天寿、天福,乃至二乘的有余涅槃都不迷惑了,更何况还会去贪恋此杂染多难的欲界人间,而妄计贪着人间有净土,令人贪恋世间,永受沉沦,堕魔邪网。
昔有众生施佛七钱:此即无灭尊者,亦即阿那律尊者(见《达磨显宗论》)
诸佛如来语无虚妄:佛语谛实,决定不虚;佛无妄语。然末世众生信根微薄,许多人虽研究佛经,但常不信。尤其是依其凡夫心量,以有限的五根、五识,用世间学术、半科学性的(Semi-Scientific)考据,而妄言:此是伪经、彼是真经;或依凡夫心量,而说如来所说法,如三界六道、地狱、饿鬼,都是因为佛很聪明,想出这样的比喻、象征、表法,来哄我们修行,或令我们因害怕而不敢造恶!如是以凡忖圣,自以为是,其实皆犯了谤佛、谤法、谤经,而不自知!须知佛不妄语;不要说佛不妄语,即使连菩萨、阿罗汉、小乘四双八辈圣人,甚至好的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佛的在家出家已受戒、虽未入圣位的持戒弟子,也不会轻犯妄语戒,更何况是佛?故为佛弟子,第一首要之务为:必须确定佛不妄语、佛语谛实,决定不虚。又,从理上来看,妄语是属于烦恼之一(在五位百法中,属于二十随烦恼中的诳心所),此烦恼连小乘圣人都已断了,更何况是佛?又,佛若自妄语诳人,则佛自犯戒、有烦恼杂染心,不但不能证清净法身,三业清净,便连阿罗汉、或小乘圣人都不如,甚至连受五戒的在家居士也比不上,这如何是佛?是故须知,佛定无妄语。
又,有人邪妄、不正知,而说:有时候妄语也是一种方便。或说:那是方便妄语。其实那是错解了方便一词;须知方便即是好方法,梵语为沤和俱舍罗,或简称沤和,那是大菩萨入地以上,乃至八地菩萨才有的度生智慧,故沤和俱舍罗又译为方便胜智,即依于大悲本怀,能以无量好方法、妙法门,引摄众生入菩提道,教授众生修行菩提,乃至成正觉,这才叫佛所说的正方便;反之即是邪方便。所以,须知方便并非随便,亦非妄语的同义词,更非破戒、犯戒的合理化藉口。又,佛经上更无方便妄语一词,那是末世愚人杜撰出来的,作为毁犯的挡箭牌,如是掩耳盗铃便以为无犯。又,末世众生,道心浅薄,一遇欲境现前,辄说:方便方便么!于是便堂而皇之地毁犯戒律,乃至对于一切毁犯,都称为方便,如是,从造杀盗淫妄,以至于占卜、看相、贪求世间名利、权位、威势、琴棋书画、词章考据,贪爱不舍,自作教他,皆云是度生方便(其实应是堕落方便);如是实为坏法误人之事,正法修行者应知所避忌。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以其所施为无上法宝,十方如来成佛之真体,能化魔界为佛界,故所得这福德无量。亦即法施这福远远超胜财施,无可计量。
能诵此经,能持此咒:此即如来最后再明白地开示:本经之法门系显密并修。诵经,为诵持本经,故须含信解在内,此为显修。持咒,此为密修。如此,显密并修,得福无量。所言福者,在此则含世间福及出世间福也。对修行人而言,世间福就是:得暇满之身、六根具足、聪慧体健、四事无缺、眷属各合,能堪修行。出世福即是:得遇大善知识及善友,得闻正法、得信解无上正法,依法起修,克服障难,圆成种种断证,乃至究竟证悟无上甚深义谛;此即修行者出世之大福德也。
【义贯】
汝应将此五阴妄想之根本元由,一一深究,俾心得开悟通达,了其同一虚妄,更无端绪可得;自修自悟之后,进而传示将来末法之中诸修行者,令彼皆识知五阴体性虚妄,则深切厌离之志自然生起,确知本有不生不灭之无上大涅槃,不更眷恋三界有漏因果境界。
阿难,若复有人于遍满十方世界之所有虚空广袤之体中,将之盈满七宝,持以奉上供养如微尘数之诸佛世尊,承事供养,心无虚度者,于汝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之因缘,其所得之福为多不?
阿难答言:虚空之量已经无尽,则遍满其中之珍宝应亦如是无量无边;我曾闻昔有一众生(无灭尊者),仅施佛七钱,至其舍当世报身之后,至后世中犹获转轮王位之报;况复现前有人,欲令虚空既皆穷尽,佛土充遍,皆施珍宝,则其珍宝之量,乃穷劫思议,尚不能及,如是福报云何更有边际?
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语无虚妄。若复有人其身具造四重禁(杀盗淫妄)、大乘菩萨之十波罗夷重罪(十弃罪),彼人当于寿终之后,堕于此方地狱中受一大劫报尽,瞬息之间、无有停息,即经由此方而转于他方世界之阿鼻地狱,又具足受一大劫之罪报,乃至展转穷尽十方世界之无间地狱,靡不(无不)经历。然而如是之人,若能但以一念顷(极短的时间内),将此法门于末劫中开示未学,则是人所造的一切罪障,应其弘扬经法之念而销灭无遗,并且更转变其所应受之地狱苦因,成安乐国之因,来世生于佛前,从佛修行菩提。是故其所得之福乃超越前之施宝之人百倍、千倍、千万亿倍,如是乃至算数及譬喻皆所不能及。
阿难,若有众生能诵持此经,并能持此咒,显密齐修,则其所得之世出世福如我广说者,即使经于穷劫亦不能尽。如此,汝当依我教敕之言传示末法,如教修行此自他两利之道,显密齐修,即得一往直成无上菩提,于其中间无复魔业娆扰等诸留难委曲相。
佛说此经已,众会之中,所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等八部众,及诸他方世界来之菩萨、二乘、内修圣道外现仙身之童子(金刚童子),并初发心大力鬼神,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终
佛历二五四五年(2001年)十月二十九日
完稿于美国密西根州遍照寺
2006年3月1日于台北大毘卢寺校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