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东教授:论作为全球伦理基础的佛教伦理
- 2023-07-27 11:38
魏德东
[论文提要]全球沦理的基本内容包括一项基本原则和四项规范,基本原则的经典表述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四项原则为不投生、不偷盗、吊说谎和不奸淫.在世界各大宗教中.佛教伦理在内容上最为接近全球伦理,而佛教伦理的哲学基础缘起论和无我论也最能满足建构全球伦理的需要。基督敬神学模式的演变实际上显示了其思维方式的东方化走向;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的时代。佛教伦理堪作全球伦理建设的基础,.
[关键词]全球伦理佛教伦理绿起论无我论神学模式
一、引言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全球伦理问题逐渐成为全球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话题,并在文明对话领域得到特别关注。这一话题首先由西方基督教界发起,进而得到世界各大宗教的响应。1997年,中国学术界、,宗教界开始回应这一课题,出现了大量译着与论着。然而,十分遗憾的是,相对于佛教伦理中蕴涵的丰富内容,汉语佛教学者对这一问题的阐发很不充分。
本文首先回顾全球伦理问题的提出及中国学术界的回应,然后介绍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并与佛教伦理的基本内涵作比较,进而阐述佛教伦理堪作全球伦理基础的哲学根据,指出基督教神学的东方化走向。本文的基本论点是:在世界各大宗教中,佛教伦理的内涵最接近全球伦理,其哲学基础最能满足全球伦理建设的需要,佛教伦理堪作全球伦理建设之基础。
二,全球伦理问题的提出及中国学术界的间应
“没有宗教间的和平就没有世界和平”!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此为主题在巴黎举办了专题讨论会。着名德国神学家孔汉思(HansKunR)为会议做了基调报告,倡议各宗教之间的对话。
1990年,孔汉思用德语出版《全球责任》,次年英文版问世,副题为《探求新的世界伦理》。爱丁堡公爵菲利普在英文版序言指出,在关于人类未来的讨论中,该书的主题也许是最紧要和最具挑战性的。
1991年,美国天普大学宗教系主任、普世研究所所长斯威德勒教授(LeonardSwidler)呼吁并领导起草全球伦理宣言。
1993年8月28日至9月4日,在芝加哥召开的世界宗教议会大会上,几乎来自全球每一种宗教的6500人通过了《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成为全球伦理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
1997·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哲学与伦理学处分别在巴黎和那不勒斯召开了全球伦理国际会议。
从这一年开始,中国学术界开始回;应全球伦理问题的讨论,而全球伦理的重要倡议者也对中国传统文化在全球伦理建构中的作用给予了应有的重视。
1997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在北京举办“中国传统伦理与世界伦理”国际学术研讨会。
1998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哲学与伦理学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召开了“普遍伦理:中国伦理传统的视角”学术研讨会。
2001年10月10日一14日,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传统伦理与世界伦理”第二届北京国际学术研讨会。世界伦理基金会主席孔汉思教授、德国图宾根大学库舍尔教授以及来自加拿大、芬兰、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30余位学者与会,共同签署了《中国传统伦理与世界伦理北京宣言》。
在着译方面,中国学者先后翻译出版了《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世界伦理的构想》、《世界伦理新探》、《全球化与道德重建》等西方重要文献,撰写了《寻求普世伦理》、《全球伦理与宗教对话》、《儒家全球伦理》等着作,并发表了大量论文。
进入21世纪后,全球伦理问题日益成为学术界的显赫话题。美国“9·11事件”极大地刺激了国际学术界对当代不同文明如何和谐相处的讨论。2005年的巴黎穆斯林骚乱,进一步强化了全球伦理建设的现实意义。中国则在新世纪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理念。在这个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开掘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建构作为不同文明道德底缀的全球伦理,是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
三、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和四项规范
1993年世界宗教议会通过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迄今为止依然最能体现当代人类的共识。这一宣言凝聚了当代世界所有宗教在全球伦理问题上的共识,考虑到宗教信徒占人类总数80%以上的事实,基本上可以将其视为全人类的共同看法。全球伦理的内容包括一项基本原则和四顼规范。
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大宗教中,被称为人类文明的“黄金法则”,或“金规则”(Golden Rule),是建构全球伦理的基础。
“黄金法则”概念起源于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从17世纪开始,人们把《马太福音》第7章第12节和《路加福音隙6章第31节的论述称之为“黄金法则”或“金率”。《马太福音》的说法是:“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加福音》说:“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尽管宗教学家还不曾论证黄金法则存在于地球上的每一种宗教,但就目前所知,基本上所有的宗教中都存在着这一法则或近似的表述。这种不约而同说明了这一法则的普世性及其在人类社会的重要性。H.T.D罗斯特曾在《黄金法则》一书中,介绍了印度教、耆那教、佛教、道教、儒教、索罗亚斯德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锡克教、巴哈伊教等十一种宗教中有关黄金法则的论述,认为黄金法则中所蕴涵的互惠思想,存在于人类所有的社会形式中,其“重要性及崇高地位从来没有被高估过”。
《走向全球伦理宣言》认为,黄金法则为建构全球伦理提供了基础。该书提出,世界各种宗教的内容不同,但其中存在着共同的核心价值,这些价值构成了世界各宗教在伦理方面最低限度的共同之处,这是建构全球伦理的基础。这一基础就是“黄金法则”。《宣言》说:“以数千年来在诸多宗教和伦理传统中一直得到肯定的‘金规则’,作为据以奠定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你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不该怎样对待别人,’或用正面措辞来说,‘你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该怎样对待别人’。这条规则应该不仅对人们自己的家庭、朋友、社团和民族有效,而且对一切其它的个人、家庭、社团、民族、全世界以及整个宇宙。”(《宣言》,159)
在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确立之后,《走向全球伦理宣言》进一步提出了全球伦理的基本规范,共四顼。在表达形式上,《宣言》使用了否定和肯定两种表述方式。
第一,不杀生。肯定性的表述是“坚持一种非暴力与尊重生命的文化”(《宣言》,16)。“在人类伟大而古老的宗教与伦理传统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规则:不要杀人!或者换用肯定的措辞,即:要尊重生命”(《宣言》,16)!
“生命”在这裹的意义包含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人的生命,“人是无限地宝贵的,必须无条件地受到保护”(《宣言》,17)。其次是动物和植物的生命,“与我们一同生活在这个行星上的动物和植物的生命,也应当得到保护、保存和照顾”(《宣言》,17)。再次是生命赖以生存的环境,“对自然的生命根基无限制的剥夺,对生物圈的无情的破坏以及宇宙空间的军事化,所有这些都是野蛮的暴行。作为人,我们对地球和宇宙,对空气、水和土壤,有一种特别的责任,尤其是考虑到未来的世代时更是如此”(《宣言》,17)。“决不应该鼓励人类对自然和宇宙的操纵。与此相反,我们应该养成与自然和宇宙和谐相处的生活”(《宣言》,17—18)。
第二,不偷盗。肯定性的表述是“坚持一种团结的文化和一种公正的经济秩序”(《宣言》,18)。
第三,不蜕谎。肯定性的表述是“坚持一种宽容的文化和一种诚信的生活”(《宣言》,21)。《宣言》指出,“在人类伟大而古老的宗教与伦理传统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规则:不要撒谎!或者换用肯定的措辞,即:言行应该诚实”(《宣言》,22)!
第四,不奸淫。肯定性的表述是“坚持一种男女间的权利平等与伙伴关系的文化”(《宣言》,24)。《宣言》认为,“在人类伟大而古老的宗教与伦理传统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规则:不要奸淫!或者换用肯定的措辞,即:要彼此尊重、相亲相爱”(《宣言》,24)!
黄金法则和四规范构成了当今世界接受度最高的全球伦理内涵。
四,佛教伦理包含着黄金法则的内容
作为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黄金法则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大宗教之中。佛教伦理也包含着这一法则的内容。
《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引用了多种宗教有关黄金法则的论述。
黄金法则在儒教中得到最简洁有力的表述,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15)。孔子将这一原则称作“恕”,认为这“一言可以终身行之”。黄金法则在儒家思想中占据很高的地位。
《宣言》引用佛教对这一思想的表达是在我为不见不喜不悦者,在人亦如是。我何以能以己之不喜不悦加诸他人?
伊斯兰教的《圣训》中说,你们当中,谁若不想要兄弟得到他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谁就不是信徒。
美国学者H.T.D罗斯特在《黄金法则》一书中,认为“黄金法则具有积极与消极两种形式”(《黄金法则》,12)。基督教与儒教分别是积极形式与消极形式的两大典型代表。在其他的宗教中,伊斯兰教比较接近基督教的积极表达,佛教则比较接近儒教的消极表达。
《宣言》首先提出了黄金法则的消极表达形式,进而认为还有一种积极的表达,两者的意义被等量齐观。然而,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这两种不同的表达,无论在义理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
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代表的金规则的消极表述,强调的是对自己行为的限制,即不将自己不喜欢的行为强加于他人,造就是孔子所说的“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论语·公冶长》5)。限制自身的行为,尊重他人的权利和选择,尊重不同文化的差异,是这一法则所体现的根本精神,也是其最大的优点所在。但与其消极形式相呼应,这一表达可能会限于无所作为。是隐含其中的缺陷。
“己所欲,施于人”遣一积极表述体现出积极的行动意识,将自己喜欢的事物推及他人。这固然具有积极有为的人生态度,但也暗含着危机。这就是,自己所喜欢的东西,他人未必喜欢。如果一定要把自己的喜爱加诸他人,可能会引起强迫与反抗。
在实践层面,持积极表述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当代宗教对话中都遇到了严重的挑战,引起了重大的宗教与文化冲突。执着自己的价值观念,以之为真理,为完美,并期望普世于全球,很容易引起其他宗教和文化的抵触。作为全球伦理建设的基本原则,似乎儒教和佛教为代表的消极性表达更为妥当。
就黄金法则在佛教中的地位看,虽然不及在儒教中那样核心,但也非常重要,在很多经典中都被反复论述。在汉译佛经中,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佛教对黄金法则的表述大多直接被翻译为“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勿劝他人等。《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说:“佛言人于世间,不持刀杖恐人,不以手足加痛,于人不斗乱别离人。己所不欲,不施于人。”(《大正藏》卷17,第517页中)《无字宝箧经》说:“善男子,所谓菩萨己所不欲,勿劝他人。”(《大正藏》卷17,第871页下)《佛说阿难分别经》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弘崇礼律,不使怨讼。”(《大正藏》卷14,第759页上)《申日儿本经》中说:“当信作善得善,作恶得恶。己所不欲,莫施于人。”(《大正藏》卷14,第819页下)类似的表述在佛教典籍中不胜枚举。可以说,全球伦理基本原则的内容包含于佛教伦理之中。
五、佛教的根本戒律几乎等同于全球伦理四规范
与全球伦理内容更为接近的,是全球伦理的4项规范与佛教的根本戒律,两者的德目完全一致,内容几乎等同。
作为全球伦理规则,不杀生、不偷盗、不说谎、不奸淫等四规范体现了人类宗教道德的交集,是不同宗教道德间的公约数,体现了各种宗教间的共性。世界各大宗教的义理,大都包含上述内容。以基督宗教为例,着名的“摩西十诫”是1,我是你的主,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2,不可崇拜雕像。3,不可妄呼主的名。4,安息日休息,六日辛勤工作。5,孝敬父母。6,不可杀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盗。9,不可做假证陷害他人。10,不可贪婪他人的一切。
可以看出,“十诫”中的第6诫至第10诫,基本上就是全球伦理的四条规范,其中第8条与第10条的内容略等于全球伦理中的不偷盗。应该说,从全球伦理的四规范,可以看出基督宗教伦理的普世性特征。
然而,如果我们将全球伦理四规范与佛教戒律比较,立刻会感到震惊,造就是:全球伦理四规则与佛教基本戒律在德目上完全一致,在内容上几乎等同。
众所周知,佛教最基本的戒律是“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为所有佛教徒所必须遵守。实际上,五戒可以分为两类,其中头4戒称为“性戒”,是根本性的戒条;第5戒叫做“遮戒”,是从属性的。违反性戒就是犯罪,违反遮戒本身不是罪,但能引起根本性的罪,由此构成五戒。佛教解释戒律的着作《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1说:“五戒,几是实罪?几是遮罪?答曰:四是实罪,饮酒一戒是遮罪。饮酒所以得与四罪同类结为五戒者,以饮酒是放逸之本,也能犯四戒。”(《大正藏》卷23,第506页下)这就是说,前四戒是本质性的实罪,饮酒可能导致放逸,进而触犯杀生、偷盗、邪淫和妄语等罪,因此并称五戒。
从形式上看,全球伦理的四项规则,与佛教的四条根本“性戒”完全一致。从内容上看,佛教的戒律与全球伦理四规则几乎等同,差异只是在细节方面。
佛教的第一戒“不杀生”,包括不杀生、不引起杀生、制止杀生等含义。“生”,泛指一切有情,不仅是人,还包括动物。佛教意识到人与所有生物都存在联系,对任何生命的伤害都不可避免地伤害到他自身,因此要保护一切生命。杀生的报应很大,杀生者要在长期的痛苦状态中遭受磨难,并以低等生命的形式再生。如果再生为人,则可能懦弱、丑陋、不受欢迎、萎缩、没有同伴、容易生病、沮丧、悲哀、脱离亲人的陪伴、夭折等。《长尼迦耶·戒蕴品》有一篇《究罗檀头经》,说佛陀在摩揭陀国时,婆罗门究罗檀头准备了许多牲畜,意欲杀生祭祀。他慕名拜见佛陀,请教祭祀的方法。佛陀向他讲了祭祀的道理,最后这个婆罗门放弃杀生祭祀,皈依佛教。
全球伦理的不杀生与佛教戒律相比较,相同的方面是保护有情众生,也就是人和动物的生命。在佛教看来,只有“有情”的众生,也就是有感情和意识的生物,才是生命,才能感知被杀的痛苦。这与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施韦泽以‘‘敬畏生命”为核心的生命伦理学颇为接近。
佛教的不杀生戒与全球伦理的差异在于,佛教伦理没有说破坏植物和地质环境也是杀生。不过,佛教中也蕴含着丰富的保护植物和环境的思想,中国天台宗提倡无情之物也有佛性,禅宗主张翠竹黄花都是佛性的体现,因此对于山河大地、草木瓦砾等无机之物,佛教也都予以尊重。“”
佛教的第二戒“不偷盗”,意思是不与不取,也就是不拿别人没给的东西。佛教认为有两种偷盗行为,一是直接的,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动用他人之物;二是间接的,指欺诈和瞒骗,由此得到本应属于他人的东西。偷盗的人遭受的报应是:长期处于不幸状态;即便转世成人,也缺少财产;得不到财富,或者不能保持财富;不能享受感官的快乐,被人不满和蔑视。
与全球伦理的不偷盗相比较,佛教戒律强调的是个人私德,没有直接说明有关合理公平的经济秩序问题。但如果将佛教戒律中所说的反对欺诈和瞒骗的内容,由个人私德扩展为社会经济行为,可以说与全球伦理的要求是相通的。
佛教的第三戒是“不邪淫”,指禁止非法的性交。佛教认为夫妻间合理的性关系是值得肯定的,需要反对的是在此以外的不正常的性关系,包括非婚性关系、同性恋、不正常的性交方式等。这与全球伦理所阐述的内容完全一致。
佛教的第四戒是“不妄语”,指禁止谎言。佛教认为,凡是与内心所想不一致的说法,都是谎言,都必须禁止。由此要求佛教徒必须建立精确的思维,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自动地做出正确的判断,并真实地表达。与全球伦理所倡导的不说谎相比,佛教的这条戒律更重视人的道德认知和日常的思想修养。
如果将世界各大宗教的戒律规范与全球伦理四规则相比较,佛教的戒律是最接近全球伦理的。两者的主要差别是:全球伦理更多地强调了社会道德的内容,而佛教伦理所述则基本都是个人私德,或许这与两者产生的时代背景有关。
六、佛教伦理何以成为全球伦理的基础
由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佛教伦理包含了全球伦理的基本内容,最马接近全球伦理。然而,我们说佛教伦理堪作全球伦理建设的基础,并非仅仅因为其原则和规范方面的相似性,更为重要的是,佛教的“缘起论”与“无我论”世界观,为建设全球伦理提供了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要建立一种为所有宗教及整个人类所接受的全球伦理,就具体宗教而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执着于自身的理念,平等地对待一切宗教,善于倾听他者的意见。佛教恰恰就是缘起与无我的宗教。
佛教的基本哲学观点是“缘起论”。“缘”就是条件,缘起就是二切存在都由条件和合而生起,不是孤立的存在。佛陀称其为“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减故彼减”(《杂阿含经》卷10,《大正藏》第2卷,第67页上)。“此”、“彼”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一事物的存在与否,决定于条件,一切事物都由条件的聚散而生减。大乘佛教将这一思想提炼为“空”。“空”,就是无自性、没有固定的本质。事物的特性是相对的,是在关系中确定的,佛教称其为缘起性空。
缘起论哲学在伦理学上的直接表现就是“无我论”。“我”即事物的本质、世界的主宰。“无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无我”,即人自身是由条件结合而成的,没有主宰者;二是“法无我”,指客观事物也是由条件构成的,不是孤立的存在。因此无论对于主观思想,还是客观事物,都不能执着。破除“人我执”和“法我执”,是佛教修行的核心。
缘起论与无我论的思维方式与全球伦理建设的思想基础惊人的相似,昭示了佛教伦理何以成为全球伦理的基础。《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指出:“我们宣布:我们是相互依存。我们每一个人都依赖于整体的福利,所以我们珍视生物共同体,珍视人、动物和植物,珍视对地球、空气、水和土壤的保护。”(《宣言》,5)“在这个宇宙中,我们所有的人都紧密相联,我们所有的人都互相依赖。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依赖于我们全体的福利”(《宣言》,17)。斯威德勒也在其《全球伦理普世宣言》中说:“人类是自然的一个部分,不是与自然相分离的;伦理上的关切应该超出人类而扩及地球的其它部分以至宇宙。简言之,本宣言要反映实在,它不是纯粹人类中心的,而是宇宙人类中心的(《宣言》,158-159)。”《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又说,“应该抛弃一切形式的自我中心主义”(《宣言》,15),包括人类中心主义,民族国家主义,小集体主义,个人主义。自我实现只有在不脱离对人类同伴的责任和对地球的责任的时候,才是合理的。这些思想,可以看作是现代西方思想中的缘起论和无我论,反映了世界主流思想形态一定程度上的向东方文化传统的转向。
在世界诸多宗教中,佛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三大宗教。一般而言,作为一神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具有更多的排他性,这既是历史上西方宗教战争频仍的重要原因,也构成了当代基督教世界与伊斯兰教世界所谓的文明的冲突。基于其缘起论与无我论的世界观,佛教与上述一神教相比,显然具有更容易与其他宗教、文明和平相处的思想基础。
七、基督教神学模式的东方化走向
在最近的半个世纪,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勃兴,基督教的神学模式有了很大的丰富和发展。2002年,美国神学家保罗·尼特(PaulP.Knitter)在IntroducingTheologiesofReligions(以下简称《模式》)一书中,将其总结为四种模式,显示出基督教神学观念的衍变,而在思维方式上,似乎可以总结为“东方化走向”。
基督教首要的神学模式是“置换模式”,认为基督教是唯一的真宗教,“归根结底,基督教应该置换所有宗教”。“多个世纪以来,基督教传教士以这样的信念投身于这个世界,即上帝的意志是要使所有的人成为基督徒”。“如果其他宗教有什么价值的话,那么只能是暂时性的价值。最终,基督教要接管它们”(模式.23)。这一模式至今仍广泛存在于基督教会,特别是美国的基要派和福音派教会。
基督教的第二种神学模式是“成全模式”,认为在基督教之外,其他的宗教也有价值,他们也从中找到了上帝,掌握了部分真理,但基督教是最高的宗教,在与其他宗教的对话中,基督教将自己的福音增加上去,“完成、补充和成全其他宗教”(模式.304—305)。这一模式主要存在于主流教会,包括路德宗、加尔文宗、卫理公会、安立甘教会、希腊东正教会、罗马天主教会等。
基督教的第三种神学模式是互益模式,认为“基督教不是唯一的真宗教”(模式.109),不同的宗教构成双向对话关系,每种宗教都“开放自己,彼此学习和改变”(模式.143),互相受益。
基督教神学的第四种模式是“接受模式”,主张世界上存在着许多真宗教,不认为任何一种宗教具有优先性,也不寻找某种使它们都有效的共同的东西,而是接受所有信仰的共同差异。这一模式要求真正落实基督教的律法,爱你的邻人。“积极地说,这意味着宽容并尽可能多地珍重和肯定邻人独特的、不同的身份。消极地说,这意味着不去控制、操纵或者规定邻人”(模式.306)。这是20世纪最后20年出现的一种神学模式,体现了后现代主义的特征。
若以佛教的立场分析,基督教的四种神学模式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我执型”,包括置换模式和成全模式,强调基督教的优越性,比较明显地执着于自己的宗教。二是“无我型”,即互益模式和接受模式,承认宗教多元的存在,不执着于自己的宗教,体现了基督教在全球对话中排他性的弱化。如果说互益模式还有“己所欲,施于人”的特点的话,接受模式就是比较典型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就全球伦理建设而言,比较适用的可能是互益模式。置换模式和成全模式因为执着自身,为其他宗教接受的难度较大,而接受模式固然尊重了不同宗教的区别,但其消极的顺其自然的思想,与积极寻求不同宗教间共同基础的全球伦理建构,有所差距。
从历史的角度看,佛教有着极其成功的宗教对话经验,采用的就是互益模式。从公元1世纪佛教进入中国,就遇到了与中国固有文化相调适的课题,历经五百年的冲突与融合,佛教最终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在中国佛教最早的宗教对话专着《牟子理惑论》中,牟子就提出了佛教对话理论的核心,这就是“道一用别”,认为儒释道三教在根本的终极关怀上是一致的,差别不过是各自的功用各有侧重而已。这一杰出思想导引了整个东亚佛教的发展。自古至今,佛教总是努力以和平温和的方式融人不同的文化氛围,在张力最小化的情况下,寻找到自身的立足之地,丰富发展了其他的文化,同时不失自身特质。
从发展的视角看,基督教四种神学模式的演化,体现了基督教日益开放自身,容纳他者的历史轨迹。从“置换模式”到“接受模式”似乎体现了基督教神学的东方化倾向。
八,鲇语
全球伦理运动是由基督教界发起的,但在这一过程中仅有基督教是不够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指出,建立全球伦理“不是要反对任何人,而是要邀请所有人,信教者和不信教者,一起来把这种伦理化为自己的道德,并且按照这种伦理去行动”(宣言.2)。在这个意义上,佛教伦理所具有的普世价值应该得到充分的展现和重视。
佛教伦理在内容上不仅与全球伦理的原则和规则具有极大的相似性,更重要的是,它所赖以成立的缘起论和无我论世界观十分契合全球宗教对话和全球伦理建设的需要,可为不同宗教、不同信仰、不同哲学间的对话提供了一个宽容的平台。全面参与全球伦理建设的进程,无论对于全球伦理建设,还是对于佛教自身,都具有积极意义,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