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良化市场一猫肉摊惹网友微博声讨
- 2024-11-01 05:15
一直以来,在我国吃猫狗肉都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的话题,有人认为猫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不应该如此残忍对待;也有人认为,既然可以吃鸡鸭鹅牛羊肉,那吃猫狗肉也没多大问题。日前有网友将良化市场一贩卖猫肉的摊档照片放上微博,引起网友们对吃猫肉的声讨。
网友意见分两派,反对者居多
这是在江门市良化市场发现的,他说是猫肉,12块钱一斤,第一次看到,很揪心,特别是猫猫的表情很痛苦,难道为了赚钱就要这样危害小动物?一名姓钟的网友在微博上对这种行为表示不满,
在微博发出不久,就引起300多次转发,多数网友都呼吁远离陋习,拒吃狗猫,甚至诅咒贩卖和购买者。但也有个别网友认为这是狭隘的善心,一名叫穿礼服的麻雀的网友指出,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猪牛羊鱼鸡鸭肉吃得挺欢悦,对猫狗肉就这么大反应了?在这里愤慨的请素食,鸡蛋也不要吃了,搞不好会吃到受精卵,那也是生命啊,那就不好了。吃猫狗肉是陋习,那牛羊肉就是必需品了?猫猫狗狗你觉得可爱,那猪猪牛牛就不可爱了?有一天出现养殖肉用猫狗,各位又有何反应?
专家建议买卖猫狗肉罚款刑拘
据了解,目前在中国内地尚未有立法明令禁止吃猫狗肉,但已有成型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不过这只是专家建议稿,并不是立法稿。这份建议稿大致包括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当中明确指出,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如果这份建议稿被采纳,那么食用、销售猫狗肉这方面的法律空白将会被填补。
法规
有牌照可售卖,流动摊贩由城管处理
就贩卖猫狗肉的监管问题,南都记者咨询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回复是如果猫狗肉是经过动检局的相关检验检疫,确定是安全的,那么在拥有猫狗肉贩卖营业执照的店铺是可以售卖的,是合法的。但如果贩卖者并非固定经营的店铺,而是流动摊贩,则应由城管部门进行处理。
网友评论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每当看到这类图片都不忍心再转发,但又必须将之公布于众。总想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又无法掩饰愤怒。~我们生存的这个国度,已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都充斥着暴殄天物与麻木不仁了!~没人再能免去我们的罪,等待审判吧~
@猪猪琳6795:我们(注:广西网友)这边的人也吃狗和猫肉,每次看见我的心情都不好,虽然什么都不能做,但是我每次看见这些人就送个白眼给他们。
@幸福的小七很幸福:现在都敢这样明着卖。难道他们都这么无耻,这么下得去手。除了心酸,我不想再去说我有多愤怒。
@点绛唇商贸:请爱护小动物,它们也是生命,也会痛苦,也有感情
链接
香港明令禁止食用猫狗肉
目前香港是明令禁止食用猫狗肉的城市,根据《猫狗规例》第22条:
(1)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猫只以作食物之用,不论其是否供人食用。
(2)任何人不得售卖或使用或允许他人售卖或使用狗肉及猫肉作食物。
(3)任何人被发现管有任何狗只或猫只的屠体或该等屠体的任何部分,且其情况合理得令人相信该狗只或猫只是在本条规定被触犯的情况下正在或已经被屠宰或售卖或使用作食物,即属犯了第(1)或(2)款(视属何情况而定)所定的罪行,除非他能够使裁判官信纳他事实上并没有触犯第(1)或(2)款(视属何情况而定)的规定。
已有255179条与声讨相关的微博参与讨论